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户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户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总则

指导和规范20XX年春节期间我局肺炎疫情防控⼯作,预防可能发⽣的肺炎疫情,及时、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防⽌疫情蔓延扩散,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治县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预案》《⾃治县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领导组织及⼯作职责

⽂⼴旅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在局疫情防控领导⼩组的统⼀领导、指挥下,加强联防联控,密切配合,协调⼀致,共同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领导⼩组成员及职责依照《⾃治县⽂化⼴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预案》确定的各⼯作专班⼈员及部门职责。

三、防控措施

依照国家《病毒防控指南(第七版试⾏)》、《肺炎诊疗⽅案(第⼋版试⾏)》确定的病例筛查、诊断、救治、管控各⽅⾯要求,发⽣突发事件或遇有紧急情况⽴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常态化状态下,春节期间应强化的防控措施。

1、尽量减少⼈员流动

⽂⼴旅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宣传劝导外地拟返回⼈员⾮必要不返伊,提倡在⼯作、学习、⽣活地就地过节,减少春节期间的⾮必要⼈员流动;如确需返回要提前3⽇内向所到社区(村屯)报备,并携带72⼩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落实省、市、县各项疫情管控措施。对没有3⽇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员,实⾏“落地即检”。宣传好本系统及⾏管单位内⼈员⾮必要不离县,确需出⾏的要全程做好个⼈防护。

2、强化重点⼈员管控

按照⽂⼴旅局疫情防控⽹格化排查、⼯作分⼯,做好节⽇期间⽹格化内的⼩区外流⼊⼈员排查,特别是对国内重点地区来返⼈员的排查和管控,坚持每3天⼀轮的持续排查,发现有国内中⾼风险等需要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地区的外来⼈员,要第⼀时间上报、第⼀时间隔离管控。

3、实施重点场所防控

要加强对开放的⽂化旅游经营场所如歌厅、⽹吧、旅⾏社等单位的风险防范,做好⼈员防护、消毒等⽇常防控⼯作,最⼤限度减少传播风险。要重点指导⼈群密集场所及聚集场所做好个⼈防护,教育引导各场所负责⼈及员⼯养成良好的卫⽣习惯和⽣活⽅式,减少和避免⼈员聚集,严防聚集性疫情发⽣。

4、强化旅游景区管理

县内各冰雪旅游区要制定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作⽅案和应急⼯作预案。各景区要严格落实游玩预约、扫码测温、游客分流、环境消毒等措施;要加强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5、引导宣传防范意识

加⼤舆论媒体的宣传⼒度,提醒⼴⼤群众增强疫情防控、防范意识,在春节期间减少外出旅游,特别要避免前往疫情⾼发地区,降低感染风险。⿎励和倡导采取⾃驾游、⾃助游等⽅式安全出游。要引导群众尽快避免出⼊⼈群密集场所,⾃觉做好个⼈防护和健康监测。坚持外出戴⼝罩、勤洗⼿、常通风,保持1⽶以上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活⽅式,⾷物烧熟煮透,不吃⽣冷⾷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疫情发⽣处置

⼀旦出现相关的疫情,县⽂化⼴播电视和旅游局认真落实如下应急处置措施,积极配合开展防疫⼯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全⾯应急处置指挥⼯作;负责指挥和协调下属各⼯作⼩组;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抢险⼯作;负责配合政府相关指挥机构开展应急防疫处置⼯作。

领导⼩组下设三个专门⼯作组

应急抢险组:

职责:快速反应,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抢救⼈员及财产,疏散⼈群,维护

现场及周边的社会秩序,保护现场,使救援⼯作顺利进⾏。

后勤保障组:

职责: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作,负责防护物资和车辆调配。掌握主要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负责防护物资的组织和采购,负责物资的调配、运输,为防疫处置提供有⼒的后勤保障。

通讯联络组:

建⽴信息上报制度,在发⽣突发时间或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保障通信畅通,确保事发区域、政府上级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负责收集、整理、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动态信息,负责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作。

四、⼯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应对防疫突发事件作为⼀项重要⼯作来抓,狠抓⼯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

(⼆)防疫突发事件发⽣后,第⼀时间⽴即向领导⼩组报告,按有关程序向上级报告。

(三)局领导⼩组负责统⼀指挥、协调、防疫突发事件处置⼯作,各负责⼈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建⽴协调联动机制。

户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要求,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

演出主办方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者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并建立《演职人员健康记录表》。

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演员人均化妆间面积不低于5平米。

(十四)做好入场检测登记。

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

观众进入演出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十五)加强现场巡查。

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在入场、退场及观演期间,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四、员工健康管理

(十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

演出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演出场所应当及时对员工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个人防护。

(十八)减少员工聚集。

根据实际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者居家办公方式,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督促上班员工不串岗、不扎堆。

加强员工用餐管理,鼓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

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

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五、异常情况处置

(十九)建立沟通机制。

演出场所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

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十)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演出场所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之间的联动,确保开放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二十二)加强外籍等演职人员信息核验。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审批含有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职人员(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核验相关演职人员最近一次在境内演出批准文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演出主办方应配合做好演职人员身体健康检测,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十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十四)加强应急管理。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排查、评估和宣传培训工作,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指导暂时关闭场所。

户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贯彻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要求,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演员人均化妆间面积不低于5平米。

(十四)做好入场检测登记。

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

观众进入演出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十五)加强现场巡查。

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在入场、退场及观演期间,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四、员工健康管理

(十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

演出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演出场所应当及时对员工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个人防护。

(十八)减少员工聚集。

根据实际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者居家办公方式,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督促上班员工不串岗、不扎堆。

加强员工用餐管理,鼓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

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

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五、异常情况处置

(十九)建立沟通机制。

演出场所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

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十)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演出场所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之间的联动,确保开放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二十二)加强外籍等演职人员信息核验。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审批含有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职人员(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核验相关演职人员最近一次在境内演出批准文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演出主办方应配合做好演职人员身体健康检测,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十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十四)加强应急管理。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排查、评估和宣传培训工作,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指导暂时关闭场所。

户外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20xx年9-10月份,我市将举办安庆“十一”黄梅戏艺术节。正值秋冬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期,特别是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严峻。为确保艺术节期间一旦发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迅速控制,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黄梅戏艺术节顺利完满举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安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市卫健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我中心《安庆“十一”黄梅戏艺术节期间展演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卫健委卫生保障组领导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疫情处理组,预防性消杀组,负责“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