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重于泰山,此次高考又正处于疫情期间,对于防范新冠病毒的出现,保证考生和老师的安全,特根据校园情况,制定以下有关高考学子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下面是相关的参考范文,欢迎阅读。
**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方案1
为有序组织开展各类现场考试活动,统筹做好考务工作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压实防控工作责任
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一般性小型考试明确专人负责,大型跨区域考试组成专班负责。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考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考试组织单位和考点所在地的主体责任,由考试组织单位会同承担考务工作的单位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考试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对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考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成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在国内出现多点聚集性疫情时,加强跨区域考试的报批管理。100人以上的跨区域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延期举办,确需举办的,报举办地所在市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全省性的考试经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省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
对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考试,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考前疫情防控管理
(一)考场准备工作
1.合理选择考点,一般应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点。发生过疫情的地点,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
2.设置进出通道,考点根据本考点考生数和时间安排,规划设置缓冲区、核验区和进出通道(包括正常通道和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备用通道)等。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候检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首次体温检测异常者短时间休息调整使用。
3.控制考场人员密度,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小于80cm,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确需组织考试的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cm的间距。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拉大座位间距。集中性考试每个考场人数不超过60人。
4.做好考场环境清洁消毒,考前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的公共部分如地面、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和考场内桌椅、设备等高频接触物体,每日至少进行考前、考后两次清洁消毒,张贴已完成消毒标识,消毒后进行通风,实行封闭管理。连续性考试应“一场一消毒”。
如无特殊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每科考试结束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5.考点根据需要设立医疗站,配备医护人员和适量的消毒液、口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6.考点应设置留置观察点和隔离考场。
留置观察点应设在医疗站和备用通道附近。
隔离考场设置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单人单室;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设置明确标识,在距隔离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
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当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7.配备充足防疫用品。各考点需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照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
隔离考场除上述用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工作鞋等。
(二)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排查
考生与监考人员、考点工作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一起纳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现场考务工作人员须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不安排省外出差和旅行。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8.做好考生考前告知与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考试组织单位应在开考28天前发布考试公告,告知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鼓励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要求考生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参考附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调整)。
9.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由考试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报名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应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设置特殊考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3)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对属于(2)(3)(4)(5)情形的考生,其考场安排、交通、住宿和餐饮等各方面实行全程闭环管理,不与其他考生发生接触,与其接触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10.做好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11.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上报考试组织单位。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参考附表)
12.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需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
13.对于考试当天不允许携带手机的,考试组织单位应在准考证打印系统中增加健康码风险等级字段。健康码风险等级数据需对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的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查验信息接口获取。对接步骤:由考试组织单位所在主管部门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登录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找到电子健康通行码查验信息接口后提交服务接口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即可使用接口文档进行系统开发,将调用的健康码风险等级数据在准考证上面显示。为提高健康码数据准确性,应于考前48小时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对于未申领山东省健康码(即健康码接口返回值为空)的考生,应提醒考生打印准考证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三)考前培训指导与演练
14.考试组织单位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务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
15.考试组织单位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教育引导考生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督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16.考点要在考前组织考务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39.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集中住所和考点周边宾馆等住宿服务单位的监管。安排的集中住所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每个房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严格住所入口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40.做好居室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通风,一般每天开窗3次,每次不少30分钟。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每天定时对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四、考场应急处置
41.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应启动应急处置。由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留置观察点,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42.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3)如果确认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43.入场核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人员时,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同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其进行闭环管理,考试结束后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44.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考试组织单位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5.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五、考试后续工作疫情防控
46.对评卷点或评卷区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入评卷区域或工作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不得参加评卷工作。第一次测量体温≥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再测仍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参加后续评卷工作。
47.评卷场所及设施用品等每日两次消毒,重点对工作区域公共部位表面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保持良好通风,正确使用空调。阅卷过程中,扩大工作人员岗位间距。
48.评卷技术服务公司应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扫描、评卷等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做好备用设备、备用人员的安排。
49.隔离考场的答案袋拆启、答卷扫描等环节,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工作开始和结束时均要做好手卫生。
50.考试组织单位完善考生分数复核办法和程序,减少、分散人员聚集。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采取现场分数复核的场所、场地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六、有关要求
根据考试特点,落实分类防控措施。除特殊紧急事项外,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组织现场考试。鼓励和提倡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考试。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要科学合理规划考试工作流程,控制考试时长,尽可能减少考场人员聚集。各类考试活动应根据考生来源、考试规模、考试时间及是否安排食宿、交通等情形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部为本地考生的考试重点做好考场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省内跨区域人员参加的考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人员健康码核验与登记;省内外人员参加的考试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健康筛查和健康监测等措施。
考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2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控制和应对我区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治疗,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高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确保我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冷静应对,有效控制;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其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高中学校或高考考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文中所指“高考期间”即20xx年6月7日至6月8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城区卫健局疾控基卫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信息小组、驻点工作小组、消杀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处置高考期间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
2.建立疫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中学校或考点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高考期间,责任报告人和相关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畅通,坚持领报告制度。
3.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防联控,取得专业支持和技术保障,及时妥善处置解决问题。
五、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事件:考试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二)二级事件:考试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三)三级事件:考试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
六、处置预案
(一)一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