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小编在这里整理了货运车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切实有效地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输工具传播,加大对冷链运输车辆的管控,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总体思想,特制定县交通运输局秋冬季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对各类可能通过交通运输行业传播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健全体系,加强合作。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形成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制度。
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要组织、动员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预案》等条例、预案和指南编制。
(一)组织体系及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县交通运输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交通系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要是承担全系统疫情防控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从疫区外来人员的排查、督导和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统计、上报疫情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二)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调度、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2.负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接受其指挥;
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4.负责督导本行业管理的客货运经营者、客货场站、冷链运输车辆、一线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从业人员清楚相关症状及初步应对措施;
5.督导全县交通行业落实重点场所和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措施;
6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起草相关文件、汇报、通知、通告等文字综合材料;汇总、整理全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安排全系统从疫区外来人员的排查,审核把关对外的重要信息,防控各卡点的数据报送工作。
2.经费、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防控经费、物资保障,配合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费物资保障组开展工作。
3.宣传教育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配合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教育组开展工作。
(四)成员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直属各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名单及职责如下:
1.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抽调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对客、货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冷链运输车辆、客货站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督促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车辆的消毒、冷链运输车辆、驾驶员防护用具的佩戴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抽调执法人员,会同县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联合设立防控疫情检查点,对进入县域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对车辆的查验、消毒等工作,一旦检查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卫健部门。
充分利用单位职能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2.县公路客运总站。
要严格按照县卫健部门的要求在客运站候车大厅设置隔离观察室、检疫站,配备体温测温计、消毒药物、喷洒器具、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设备和用品,并全面开展人员体温检测工作和通风、消毒工作,对职工、旅客及停留、休息人员实行100%的体温检测,要严格落实乘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
发现疑似病人,要第一时间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对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和县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置和报告。
充分利用单位职能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3.县鹤原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和城乡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负责做好客运班车、城乡公交车车辆消毒、驾驶员防护用具的佩戴工作。
做好应急车辆准备工作,随时根据县政府的指令进行调配支援,充分利用单位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
三、应急反应
全县各单位接到有关疫情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卫生部门报告。
根据县卫生部门的要求,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协助县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疫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首次初步调查结束后立即向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疫情应急的有关情况。
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疫情的报告后立即向本交通运输部门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第一时间报告疫情应急情况。
四、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
1.启动县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机构及运输企业的应急机构;
2.启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3.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
(二)响应终止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请示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本预案随即终止。
五、交通运输应急措施及保障
(一)应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二)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本预案启动后,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立即到位。
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的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三)应急车辆和人员调度
1.运力储备。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按照领导责任、车辆所属单位、车牌照、驾驶员、集结地点“五落实”的原则,储备运力,建立应急保障车队。
2.调度程序。
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接到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对口支援原则,确定应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选择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3.应急运力支援。
出现运力缺口时,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运力支援。
(四)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及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装卸物资前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2.有关运输人员事前应当接受健康体检和有关防护知识培训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
3.保证驾驶人员休息充足,不疲劳驾驶;
4.进入疫区前,应当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驶离疫区后,应当立即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卫生处理措施;
5.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对运输人员应当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
货运车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2
一、运输公司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
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
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
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
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货运车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
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
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
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