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与下载。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本市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项目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工程项目部根据北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机制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开复工安排、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
(一)开复工安排
X年X月X日,本工程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开展自查,自查结果合格,建设单位已签署《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并在线提交至X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计划X年X月X日开复工。
(二)管理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三)劳务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现场劳务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三、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指挥部
项目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总指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支持。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工作,并统筹各分包单位协同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建设单位职责
(1)对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的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组织监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劳务人员的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2.监理单位职责
(1)对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履行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配合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劳务人员的开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3.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统筹管理,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编制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明确各分包单位的疫情管理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组织复工物资和人员,落实开复工疫情管理措施,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做好疫情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设专职卫生员、信息报告员,对接属地社区(村)、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2)开复工前,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8.施工单位应在食堂内张贴防疫宣传材料和就餐注意事项,由安全监督组监督就餐人员餐前洗手和口罩佩戴情况。
(六)特殊位置管理措施
1.生活区设置正常生活区、集中观察区和应急隔离区,各区域要严格分开、独立设置、保持必要安全距离,标识醒目、封闭管理、分级别采取防控措施,严禁人员跨区域流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应为集中观察期人员提供统一的特定颜色工服或马甲,人员信息应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2.应急隔离区内按照每50~80人设置一间隔离间。隔离区应配备隔离人员正常生活基本设施,保证人员饮食、饮水安全,饮食采取集中配送,单独用餐。隔离间内应设置独立的卫生间,配备淋浴设施。隔离区内产生的废弃物需统一放置,经全面消毒后集中清运。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者应转入应急隔离区的隔离间内,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3.安全监督组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厕所、茶水间、淋浴房等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按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防控工作。
(七)施工部署及物资进场管理措施
1.项目需提前计划当日作业面施工内容,尽可能提供多的工作面,现场施工尽量做到分散施工、不扎堆。作业人员施工作业时距离尽量保持1米距离,需沟通时尽量用手机、对讲机等无线设备进行沟通。需要两人以上配合施工的,严格做好防护。特别是需要在密闭空间内配合施工的,施工前后做好通风、消毒措施,并重点观察工人的身体状态。
2.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施工物资、生活用品等的进出场车辆及随车人员,查验随车人员的“北京健康宝”及14天内活动出行轨迹、检测体温,无异常状况即可进入施工现场。装、卸车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全程按要求佩戴口罩,司机尽量不要下车走动。装、卸车结束后,司机及车辆立即离开施工现场,消毒防护组随即做好有关区域消杀处理。
3.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施工物资、生活用品等的进出场车辆及随车人员,项目部不得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现场的,需报项目施工现场防控指挥部评估防疫风险,履行中高风险地区施工物资和人员进场审批手续,随车人员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正常报告。装、卸车结束后,司机及车辆立即离开施工现场,消毒防护组随即做好施工物资和有关区域消杀处理。
(八)防疫物资保障措施
项目部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随时作好自身防疫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项目应加强疫情防控个人卫生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培训。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指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要求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切勿随意丢弃,须装入专门垃圾桶。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等防疫物资。
(九)个人防护措施
1.减少外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2.勤洗手。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手脏时,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和清水洗手。
3.戴口罩。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2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5.劳逸结合。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6.提高警惕。如果出现发热(大于等于37.3度)、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其他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项目部信息报告组应与属地政府、防疫、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信息报送工作联络机制,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保证重要信息的及时传送。
(二)后勤保障
项目部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随时作好自身防疫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
(三)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组织以管理人员及各施工作业人员为主的防疫保障队伍。随时准备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突发应急任务。
(四)资金保障
项目部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并随着防疫工作的展开,提前做好资金的准备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
六、应急处置
当本工程出现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应急情况时,应按照《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见附件)进行处置。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一、编制目的
施工现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复工复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健全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坚持科学应对、预防为主,企业主责、快速反应,建立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第一时间上报疫情信息,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传播,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危险源辨识
1.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2.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XX防疫场所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4.普通发烧感冒造成相同的症状。
(二)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与下载。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本市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项目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工程项目部根据北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机制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开复工安排、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
(一)开复工安排
X年X月X日,本工程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开展自查,自查结果合格,建设单位已签署《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并在线提交至X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计划X年X月X日开复工。
(二)管理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三)劳务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现场劳务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三、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指挥部
项目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总指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支持。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工作,并统筹各分包单位协同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建设单位职责
(1)对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的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组织监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劳务人员的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2.监理单位职责
(1)对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履行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配合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劳务人员的开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3.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统筹管理,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编制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明确各分包单位的疫情管理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组织复工物资和人员,落实开复工疫情管理措施,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做好疫情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设专职卫生员、信息报告员,对接属地社区(村)、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2)开复工前,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