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1

为进一步贯彻县教体局关于疫情期间的防控和停课不停学工作精神,某镇中心学校在书记的带领下,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全镇广大教师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全体学生负责,积极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防控工作,并不断加强“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为原则的网络教学活动。

近一周以来,通过全镇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网络教学活动如火如荼进行,有力地保证了广大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稳定有效地学习。现将本周中心学校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时刻高度警惕、落实值班责任。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自2月15日起,某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中心校校长、总支书记的带领下坚守岗位,值勤值班,站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第一道岗。

二、召开汇报督导工作会,下发工作要点

为了响应教体局督导工作精神,中心学校在本周一召开了“疫情防控、网络学习、开学前筹备”督导会议,中心学校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后大家集思广益制定出本周工作要点。

三、深入各校督导,查看工作情况

中心学校在校长、书记的带领下到某一中、二中、一小等学校,督导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和开学准备工作。每到一所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认真听取各校校长汇报,几位领导实地查看各校开学前准备、疫情应急预案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认真了解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详细询问还有什么急需解决的困难问题。几位领导重点了解各校网络教学情况,详细询问各校教学组织形式、授课内容等情况。

四、发放防疫物资,真情温暖各校

为保障在开学之后全镇各校师生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心学校多方沟通协调联系,采购防疫消毒用品,并将防疫物品发放到各中小学校。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将防疫物品建立台账,科学使用,按照各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发放,目前消毒液、酒精已经发放到全镇各中小学校,为复学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开学后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迅速步入正轨。

五、线上直播交流,全员认真听讲

为保障全镇各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把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放到第一位,做到“停课不停学”,中心学校领导成员及全镇各中小学校长,于2月27日下午在钉钉群内观看县教体局组织的“全县中小学校长疫情防控、停课不停学”网络交流大会直播。

六、局长讲话精神,各校深入领会

为了深入领会县教体局三位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吴局长直播交流大会上提出的“三个不齐、三个精准、三个要求”。在直播交流大会闭幕后,中心学校把大会直播视频剪辑后转发到校长工作微信平台、业务交流微信平台,让各校校长及中层领导观看学习。

七、分包领导督导,各校网上授课

面对汹涌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县体局“延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的工作要求,确保全镇中小学网上教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中心学校及时制定了网上教学督导工作方案,成立七个督导小组,明确督导任务,通过电话、微信平台、钉钉群等督导途径,全面掌握我镇各中小学校网上教学动态和学生学习情况。

八、教、学网上反馈,业绩纳入学校综合考评

在中心学校的组织下,全镇中小学校对本校班级教师授课、学生学习、完成作业情况通过图片、录音、视频等载体发到中心校业务群内,并通过新闻网站、美篇等途径进行宣传。中心学校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把上述各项活动如实记录,作为对全镇各个学校进行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

面对当前形势,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停课不停学是我们中心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全镇师生平安度过这一非常时期,我们中心学校全体人员尽职尽责。本周内我们认识到位,部署及时,措施得力,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网络教学活动扎实有效。今后,某中心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网络教学活动逐步朝纵深方向发展,以期本学期全镇教育教学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

2022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2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教体局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病例”、“零感染”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班级、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三是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强协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三、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负责人***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督导检查与工作协调小组(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与后勤保障小组(后勤保卫处)、日常监测与疫情处理小组(各班班主任)。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六、注意事项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2022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3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8、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8、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2022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第一章总则一。工作目标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工作相关活动等。

2、全面摸排组:全面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

职工和学生、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大学生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大中专院校;市直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行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工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7、卫生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心对教育局机关大楼日常消杀、机关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

9、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

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通过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学校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按照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主任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五包”原则,负责本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学校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与卫生健康委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2)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3)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7、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信息报告;(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章应急处置八。疫情监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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