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1

根据当前xx有输入性初筛阳性病例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州、市两级综合研判,自2022年10月7日20时起,对xx辖区进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严格居家不外出。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内,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严格居家、不得外出。

二、暂停开放营业。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内,除超市、药店、医院等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外,其他公共场所、门店、宾馆、餐饮场所暂停开放营业,线下会议、演出、比赛、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街道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教学以及培训活动。

三、暂停生产活动。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内,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规定。

四、提供服务保障。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内,确有应急就医等紧急需求的群众,可拨打120、沙甸卫生院(2657457)或联系所在社区给予协助。各社区要及时响应,依托网格员、党员等建立相应的服务队伍,切实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目前,市级及街道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需求,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五、临时静态管理期间一切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及车辆需持通行证出入。

疫情防控事关街道每位居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各社区及街道指挥部电话联系。

2022年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2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兴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兴海县县城主城区及各乡镇实施静态管理,现将相关要求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17日20:00至8月24日20:00

二、静态管理范围

县城主城区全域及各乡镇。

三、注意事项

(一)在主城区范围及各乡镇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分区段、错时段、进小区、进村社、入巷道开展核酸检测。全体居民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配合做好全员免费核酸检测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以上间距,遵守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分时段、分批次、不聚集,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在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回家,不出户、不流动。各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采购生活物资,每户家庭原则上2天内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居民每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鼓励由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购)。

(二)除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和持有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不得上路行驶。

(三)水、电、气、物流等城镇运转保障行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粮油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验码、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所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宗教场所、文化旅游活动场所暂停开放。

(五)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省州驻县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引导亲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省州驻县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外出。

(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寺院要积极发动辖区广大群众,做到不出户、不入城。

(八)县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做好运输物资车辆过境相关工作。对拟进入兴海县主城区及各乡镇的非本地人员,原则上劝返。

(九)商场、个体诊所、服装店、美容美发、景区、影剧院、KTV、酒吧、网吧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十)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行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公安监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

(十一)主城区内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等运营性车辆暂停营运,私家车非必要严禁出行。

(十二)各餐馆、酒店等禁止堂食,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

(十三)广大村(居)民要主动配合做好静态管理相关工作,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四)广大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瞒报、漏报、迟报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2年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3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磐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需要,经磐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年月日零时起,对全市乡镇居民实施严格的出行管控、群防群控措施。

一、全市居民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串门、不聚众娱乐;外出必须戴口罩,除工作、生活必须外,倡导每户家庭只由一名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用品。

二、各乡镇街、村屯餐饮单位暂停经营场所内提供就餐服务活动,外卖、快递业务实行无接触配送。文化娱乐、麻将馆、室、浴池等人员聚集场所停止营业,暂时关停农村大集。

三、全面实行村屯封闭管理。各村、屯要根据辖区实际,切实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动员能力,村民做好本村、屯的封闭管理工作,封闭进村入口,除供应必须的生活物资以外,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严控村民出行,严格做好外出登记,管好外出频繁的重点人。

四、全市居民严禁容留接待非本地常住人口的外来人员,本地在外人员返回后,要主动向所在村社登记报告并居家隔离天,如不遵守而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严禁村民以任何名义、形式聚集,严禁走村串户(门)、聚餐、聚集娱乐、参与等。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农村红事延期,白事从简,并必须提前报村委会备案。

六、加大排查监督力度。各乡镇街网格管理人员、村屯负责人要加强外来人员排查工作,实行有奖措施(电话:-),有价值线索一经核准,奖励现金元。对重点疫区来磐、返磐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含密接人员的密接者),一经发现,一律送至集中隔离点,强制隔离观察。

七、对拒不配合管理、违规聚集、聚众娱乐()、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破坏相关封闭设施等行为,市公安机关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市公安局下发的《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__方案》,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交市监委严肃处理。

八、各乡镇街可根据本方案细化实施办法并严格实施。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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