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可以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小编在这里整理了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1
近期,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再度紧张,为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XX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好口罩并做好日常健康防护和监测,每天对药店环境进行消毒,消毒记录完善,要求顾客入店戴口罩,进行测温,并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购买感冒退热止咳类药品,查验身份证明,并通过扫描“一店一码”填报相关信息方可购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规范,执行到位。
我局执法人员还对药店经营销售的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相关进货票据台账齐全,价格方面也比较稳定,没有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不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3月以来,我局共检查药店200余家,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力12家药店责令立即整改,5家停业整顿。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对药店疫情防控的检查力度,督促药店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四类”(抗生素、抗病毒、退热、止咳)药品,医用口罩、消毒消杀类疫情防控物资的进货渠道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和督促药店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2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展现责任担当,3月18日,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东营益生堂十一药店、康美大药房旗舰店开展药店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巴希滢参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重点向药店工作人员深入宣传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和药店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要求以及新政策、新规定,指导药店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到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做好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药店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到“应检尽检”。
志愿者们利用掌握的药械化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了药店工作人员的用药疑难咨询,并为前来购药群众宣传普及家庭常用安全用药知识,累计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100余份。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3
为积极应对本土疫情多发态势,切实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
本次行动制定清单式行动计划,综合采取督导、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药店”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一店一码使用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购药人”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三项基本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督促药店切实做好发热病人”早报告”,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
截至目前,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余人次,检查药店94家次,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进一步压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4
3月18日,区医保中心印发《关于将定点零售药店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医疗保险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海门区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南通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经营活动。
《通知》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备测温枪、消毒液、口罩等必要防疫物资,每日按要求对店堂进行消杀,规范使用“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所有进入定点零售药店人员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测量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如发现发热人员或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报告,并做好台账记录。
同时,《通知》强调,如有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将一律暂停医保服务,并纳入医保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对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将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并配合相关部门从快、从严查处。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5
3月24日电近期,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始终绷紧药店疫情防控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对全市药店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和入门查验“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压紧压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从严从紧管控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对通过线上销售药品,登记报告流程无法做到“线上线下一致”的,督促立即停止线上“四类药品”销售(含外卖),对违反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联合省药监局二分局对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集体约谈,提醒告诫。对于不落实防疫规定、未发挥“哨点”作用的药店,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同时纳入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检查药店4950余家,约谈104家,限期整改137家,停业整顿46家,公开曝光36家。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6
元谋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门市部,根据元谋县医保中心要求,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上半年来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经营面积80平方米,实现销售任务9万元,其中医保刷卡2万元,目前经营品种3000多种,经营医疗器材10多种,保健品20多种,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药师协理1人。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
(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