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下载。

【篇1】2022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方案

为落实以乡村(含社区,下同)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一)党政牵头、乡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乡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一)乡村。本方案中“乡村”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村和社区。

(二)乡村疫情划分1.乡村未发现病例。指在乡镇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乡村出现病例,是指在乡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乡村传播疫情。指在乡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1.疫点。如果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乡村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乡村防控策略及措施(一)乡村未发现病例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

乡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

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

乡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乡村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

乡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

乡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

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

乡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乡村传播疫情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

对划为疫区的乡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

乡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篇2】2022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方案

8.有效救治。指定定点收治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加强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时有效全面收治轻症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坚持四集中,对重症患者实施多学科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突出重点环节

9.重点场所防控。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10.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1.重点人群防控。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2.医疗机构防控。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13.校园防控。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强化支撑保障

15.扩大检测范围。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单。

16.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各地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17.强化科研与国际合作。推进疫苗、药物科技攻关和病毒变异、免疫策略等研究。加快检测试剂和设备研发,提高灵敏度、特异性、简便性,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缩短检测时间。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有关国家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防控合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18.落实党委和政府责任。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19.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20.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本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精准防控。

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在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5月7日

【篇4】2022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方案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

随着寒假结束,即将迎来开学返校人员密集流动、聚集,根据《青海省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做好全市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复学,结合西宁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精准施策,抓好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案、定岗定责、健康监测、疫情报告、人员管控、环境整治、通风消毒、健康宣教、心理疏导、物资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真正做到应急处置有案可循,有规可依,处置科学,应对高效,有效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复课查验制度、健康体检制度、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责任到位,分工到人。摸清师生假期外出行动轨迹和身体状况,掌握师生返校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等有关情况。实行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制度,为师生入校提供便利。所有从省外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严格的居家隔离,期间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隔离期满后方可返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西宁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好口罩、消毒液等相关防护物资的准备,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等候区,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临时隔离。

(二)强化管理,持续做好疫情监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坚持关口前移,与教育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坚决把好返校前的摸排关、入学当天的检测关和正常开课期间的日常监测关,如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立刻报告,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管理台账,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校内人员的集聚和交流,取消大型会议、集会、比赛等活动。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通风,同时做好记录。对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加强师生自我管理,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落实食堂安全卫生要求。做好学校图书馆、教室等各类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利用云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教职员工及学生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宣讲,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自我防护和防病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的环境整洁。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校内各类厕所应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

(三)科学有序,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建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专业消杀、医疗救治、传染病执法监督等业务骨干组成的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导组,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当地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配合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做到及时、科学、精准,严防疫情扩散。

各级各类学校在入学时及正常开课期间,如发现有被认定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或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疾控中心,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传染源管理方面,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负责人,并及时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生如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进行调查和指导落实防疫措施,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对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并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病例一旦排除,应按要求解除有关管控措施。二是校内疫情控制方面,按照规定要求对划为疫点的场所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在辖区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完成疫点终末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三是停课措施方面,出现病例的班级要立即停课,同班、同宿舍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并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校内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的措施,停课期间师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停课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与学生的联系,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局、疾控机构报告。

(四)加强指导,全面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为每所学校派驻2名医务人员。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城区内市属中学、职业学校及民办中学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本县域内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中学及大中专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地区内小学、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指导员队伍经市县(区)级疾控中心培训后,对开学复课的所有学校落实六项制度、师生健康管理等进行指导。市、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及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疫情防控巡回指导检查组,督促各学校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做到指导检查全覆盖,不漏一校一园,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各项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做好提醒和预警工作,同步落实流感、水痘等其它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同时,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见传染病防控和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的监测与干预工作,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防止水痘等聚集性疫情发生,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全方位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各派驻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派驻机构要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根据责任区域,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计划,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强化奖惩问责。疫情防控期间,市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巡回检查指导组,开展巡回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派驻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派驻机构相关责任。

【篇5】2022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方案

一、疫情防控时间1

二、指导思想1

三、工作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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