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活动的主题来展开,小编在这了整理了最新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五一期间我区旅游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推进我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控为先,实行实名预约;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三)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管理,确保相关防控措施到位,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止出现拥堵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做到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衔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防控职责。各类企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区分级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全面梳理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提出风险提示并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严格核查行程卡。岛内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经营单位须印刷通讯行程卡葵花码和本场所葵花码的海报,用展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供通行人员扫码。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凭绿色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扫本场所葵花码即可通行。特殊情况未能扫码的,按原渠道处理: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始发地、14天内活动轨迹、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做好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各星级饭店要“量力而行”,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星级饭店在场所大门外和大堂内的显眼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标语;入口处设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可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无异常可入住;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信息登记全覆盖,必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于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无码的,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强化员工和企业内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和能力。星级饭店要在场所内设立临时隔离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六)做好景区卫生。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限量有序开放;疫情期间,室外景区及景区内的室内场所按现时规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主观景台、休息区、旅游公厕、购物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卫生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场所用作消毒的酒精、消毒液的存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若确有需要,应当将剩余的酒精、消毒液存储在独立的房间,并安装乙级防火门。

(七)加强景区游览管理。各景区要建立预约游览制度,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实现错峰游览,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75%,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景区要根据场地情况,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购票窗口、主观景台、缆车、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禁止举办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活动。规划临时参观游览流线,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实行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严防人员聚集,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米以上。游客进入景区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对于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旅客、行程卡异常旅客及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景区管理人员要劝阻入园,同时引导至景区临时应急隔离点,并向区旅游、卫健、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引导游客在购票和游览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八)做好旅行社防控。各旅行社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杀,准备充足防控物资,合理规划线路,加强行前排查,避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组团或者接团时,旅行社要核查游客的体温、“行程卡”、14天活动轨迹,以上均无异常方可允许游客参团。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游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用公筷”。

(九)做好宣传引导。各企业单位在主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告示牌,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引导游客市民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要时刻关注网民热点和诉求,及时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应对并化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舆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起的重要任务,各企业单位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我区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有序运行。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要求,优化管理措施,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疏导,对游客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甚至恶意违反防控规定且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值守及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建立运行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开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旅游企业单位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提前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专职责任人及防控专班人员,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上述行业场所发生疫情后要暂停营业,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五)强调问责追究机制。我局将针对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将由区防控办和上级文旅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最新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28日前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广西人游广西”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最新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5

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4月26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把A级景区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2、严禁在景区内或周边举办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3、控制瞬时流量,一旦出现游客瞬间最大承载量到达25%,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延缓入园,做好景区内客流和景区外围疏导,及时化解聚集风险。

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活动的主题来展开,小编在这了整理了最新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五一期间我区旅游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推进我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控为先,实行实名预约;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三)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管理,确保相关防控措施到位,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止出现拥堵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做到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衔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防控职责。各类企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区分级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全面梳理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提出风险提示并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严格核查行程卡。岛内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经营单位须印刷通讯行程卡葵花码和本场所葵花码的海报,用展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供通行人员扫码。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凭绿色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扫本场所葵花码即可通行。特殊情况未能扫码的,按原渠道处理: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始发地、14天内活动轨迹、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做好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各星级饭店要“量力而行”,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星级饭店在场所大门外和大堂内的显眼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标语;入口处设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可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无异常可入住;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信息登记全覆盖,必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于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无码的,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强化员工和企业内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和能力。星级饭店要在场所内设立临时隔离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六)做好景区卫生。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限量有序开放;疫情期间,室外景区及景区内的室内场所按现时规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主观景台、休息区、旅游公厕、购物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卫生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场所用作消毒的酒精、消毒液的存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若确有需要,应当将剩余的酒精、消毒液存储在独立的房间,并安装乙级防火门。

(七)加强景区游览管理。各景区要建立预约游览制度,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实现错峰游览,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75%,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景区要根据场地情况,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购票窗口、主观景台、缆车、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禁止举办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活动。规划临时参观游览流线,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实行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严防人员聚集,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米以上。游客进入景区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对于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旅客、行程卡异常旅客及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景区管理人员要劝阻入园,同时引导至景区临时应急隔离点,并向区旅游、卫健、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引导游客在购票和游览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八)做好旅行社防控。各旅行社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杀,准备充足防控物资,合理规划线路,加强行前排查,避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组团或者接团时,旅行社要核查游客的体温、“行程卡”、14天活动轨迹,以上均无异常方可允许游客参团。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游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用公筷”。

(九)做好宣传引导。各企业单位在主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告示牌,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引导游客市民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要时刻关注网民热点和诉求,及时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应对并化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舆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起的重要任务,各企业单位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我区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有序运行。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要求,优化管理措施,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疏导,对游客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甚至恶意违反防控规定且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值守及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建立运行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开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旅游企业单位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提前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专职责任人及防控专班人员,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上述行业场所发生疫情后要暂停营业,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五)强调问责追究机制。我局将针对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将由区防控办和上级文旅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最新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28日前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广西人游广西”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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