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要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物流园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精选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借鉴。

物流园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精选1

1.总则

1.1编制⽬的

为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xx年今冬明春我县

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

通运输防疫防控⼯作,提⾼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具

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作和交通运输⾼质量发展,最⼤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产⽣

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事件

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作原则

坚持以⼈民为中⼼,把保障⼈民⽣产⽣活必需的⼈员物资运输作为⾸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同⾈

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盘棋”,在局党委统⼀领导下,分管

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

(返)旅客进⾏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业统⼀调度疫

情防控⼯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业疫情防控⼯作,并根

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效处置。建⽴健全以交通运输⾏业⼲部职⼯、党员突击队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县交通运输⾏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

防联控具体⼯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

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防控组、

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事件应

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分析研判,

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

⼈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恢复正常⽣产⽣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风险地区流⼊⼈员跟踪管理

和健康监测,开展流⾏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

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复⼯复产。对来⾃低风险地区的

⼈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产⽣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

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员正常出⾏和⽣产⽣活物资

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复产,组织员⼯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

式延缓开⼯时间。

⾼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产⽣活秩序,停⽌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区

域交通管控;对发⽣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群

众⽣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

再逐步有序扩⼤复⼯复产范围。

4.低风险区(⽆现症病例区)

4.1交通卫⽣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机构开展卫⽣检疫,对发

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全⾯排查,设⽴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员。所有往来⼈

员均进⾏体温监测,掌握出⾏轨迹,实⾏⼀⼈⼀登记,严防疫情输⼊。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

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活物资运输“绿⾊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

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管理⼯作,配备必要

的防护⽤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

罩不得出站发班。做好出⼊境交通⼯具和⼈员的卫⽣检疫,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程序,移交发现的

染疫⼈或染疫嫌疑⼈、接触者⾄地⽅卫⽣健康部门。

(2)暂停往返中风险区域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在⼀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4.3.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和应急运输通道保障,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2)加强冷链物流等运输和装卸货环节的防疫措施,避免发⽣输⼊性传播。

4.4⾼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或局部流⾏区)

(1)在执⾏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指挥、调度不履⾏⼯作职责,

组织协调不⼒,推诿扯⽪,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作中出现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

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员责任。

6.应急响应结束

结束后,组织开展对交通运输⾏业应急处理情况进⾏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所采取措施的效

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的表扬和奖励,

对因参与应急处理⼯作致病、致残、死亡⼈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

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车辆进⾏合理补偿。

7.附则

7.1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市交通运输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

急预案》修订完善。

7.2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根据疫情形

势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健全完善领导体

制机制,适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完善预案。

物流园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精选2

⼀、园区防控措施

1.出⼊管理。所有进⼊企业⼈员必须正确佩戴⼝罩、必须进⾏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的

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员⼀律不得进⼊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各楼宇⼤堂设专⼈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

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员禁⽌进⼊。同时,建议园区在员

⼯进⼊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每⽇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罩存放箱”,

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企业单位法⼈或主要负责⼈任组长

的疫情防控领导⼩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员⼀档”,并严格落实执⾏。灵活安

排员⼯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复产;建议结合各⾃实际采取弹性⼯

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员有接触史的员⼯,请企业企业加强关⼼沟

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

居委会或⼊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

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的⾝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罩、体温检

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

4.办公场所管理。复⼯前,请企业对⼯作场所进⾏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消毒。进⼊企业请佩带⼝

罩,对上班员⼯做到每⽇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体温检测、⼝

罩佩戴等基础⼯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罩,⼊会议室前洗

⼿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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