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聚集较多的学生,所以也要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且还要落实相关的监督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方案1

为深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后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各单位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学校复学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两手抓,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超前谋划,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对各类学校复学的影响。

二、检查依据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0号)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学校复学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督促学校做好复学后新冠肺炎疫情的卫生防控工作。

三、检查时间、方法、范围

4月初至5月中旬,各设区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后,分批分阶段对辖区内所有复学的学校进行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及高校高职等在开学前后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将视情组织省卫生计生监督所抽检部分设区市开展学校复学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成立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和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方案的情况;

(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宣传教育情况;

(三)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小学使用),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九项制度”情况;

(四)防疫物资准备情况;

(五)开展校园内公共场所及公共用品用具等消毒情况;

(六)设立(临时)发热隔离室的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督促各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应积极部署,并与当地教育部门加强配合联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对复学学校的卫生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反馈,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立案查处,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

(三)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应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同时将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委综合监督局、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5月15日前、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要在5月22日前分别将全县(市)、全市开展学校复学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及汇总表(1、2)逐级上报上一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省卫生计生监督所于5月29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附表电子版报委综合监督局。

学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方案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协助学校党委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学校纪委、省监委驻沈阳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监察专员办”)制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以更坚定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贯彻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落实《沈阳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坚持学校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明确监督内容

根据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对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开展重点监督:

1.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各项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党委有关决策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2.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对全校学生(包含留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管理,身体健康摸排登记,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和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学生密切跟踪、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等情况。

3.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对教职工的疫情防控教育管理,身体健康摸排登记,对湖北(武汉)返回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跟踪、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等情况。

4.医疗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医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和医疗物资等支撑保障,落实学校公共区域卫生消毒等情况。

5.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主要包括:校园保卫和门禁管理、出入校门人员的体温测量,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控工作,校园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等情况。

6.舆情信息工作。主要包括:对全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科学理性对待疫情防控,正确引导师生舆情等情况。

7.教学运行工作。主要包括:推迟开学的教学运行方案的制定,开学以后的教学运行保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效果的相关措施等情况。

8.信息报送工作。主要包括: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疫情防控日报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情况统计、14日内湖北(武汉)返回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情况统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日报告,学校纪委向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报送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学校各级党组织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报送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娇同志为组长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综合、上传下达、沟通联系等工作,按照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及时报送相关情况。组织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纪委办公室、谈话室等场所定期开展消毒作业。

责任人:

2.监督检查组。强化对全校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三)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疫情防控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四)监督各院系学生疫情防控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五)监督在校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食堂内各窗口及各商户疫情防控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六)监督孔明路、光武路、文化路三个家属院疫情防控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七)监督青年公寓疫情防控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八)监督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九)监督地下超市疫情防控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十)监督校区肺炎相关知识防治知识普及和校区办公场所、家属院消毒等情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三、监督内容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融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重视、落实等行为;

(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歪曲事实真相、制造、传播谣言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三)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等行为;

(五)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六)干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规定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的行为;

(七)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四、监督方式

(一)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XXXX

举报信箱:XXX

(二)值班抽查。

(三)实地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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