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和健康。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核验项目
核验内容
核验要点
核验方式
核验结果
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
1、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
2)专题研究疫情防控会议记录或视频资料,有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
2、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查验联络信息,张贴上墙,学校报告人和校长熟知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派出所、社区电话及联系人。
3、开学工作方案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日常防控方案
1)制定日常防控方案;
2)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职工活动轨迹管理等设计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人。
5、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
2)对发热师生第一时间“四早”机制,流程清晰,操作人员熟悉流程。
6、舆情应对预案
校长负责,专班监测、研判、引导、应对舆情,明确处置流程与策略,工作人员熟悉处置舆情的流程和要点。
7、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内容。
8、应急处置制度
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9、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卫生清洁、场所通风、消毒方式、频次、消毒剂管理使用科学、准确。
10、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具体追踪登记内容,建立登记台账。
11、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专用垃圾箱,明确废弃口罩处置流程,大的学校要在每个楼层和校园醒目处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表明用途。
12、教职工全员培训
有培训记录、视频影像;教职工参训率100%,熟知防控知识。
13、应急演练
一日常规模拟演练及应急演练3次以上,有方案和图像资料。工作人员熟知操作要领。
14、师生员工健康台账
建立健康台账(至少近14天),信息完整,责任具体到人,有关人员熟知报送途径、流程。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3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要求全市17家民办学校及72家校外非学历培训机构扛起“责任”旗,坚决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卫战。
1、定责明责:强领导、早部署
X月X日,教育体育局成立腾冲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事项。同日,发布网上通知,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即刻停止一切集中教学和线下培训活动。
2、细责强责:发文件、硬要求
X月XX日,教育体育局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一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在不聚集的前提下,对学生和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以避免在学生和家长中出现不清、不满、不畏情绪。明确提出,对不服从管理、一意孤行的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纪追究责任。
3、守责尽责:全面查、久防控
X月XX日,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训,并按照要求以打电话、贴公告和群信息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停训通知,同时做出认真细致的解释。经领导小组走访调查,所有机构培训活动均已停止,没有出现私自开展培训的行为。X月XX日,要求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成立疫情防控联络小组,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等工作,并配合局领导小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的近期到湖北返腾师生情况排查,第一时间上报排查情况。X月XX日,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清退费用的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在不集中的前提下,无条件、全额清退已收费用,对不按要求退费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4
国内一些地方前段时间连续发生聚集性疫情,但我省形势总体平稳,因而没有中止校外培训机构办班。虽然目前国内已实现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但疫情并没有远去,在初春也容易出现反弹。培训机构大多处于密闭空间,一旦出现燃点,可能导致群体性传播。因此,必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场所防控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各培训机构都应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以及日常清洁、消毒等防疫规定。在近期国内疫情一度呈多点散发之时,我省对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虽然各地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仍然应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尤其是禁止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进入。这里涉及是否允许送外卖的问题,从风险防范角度应加以注意。但考虑到培训机构人员就餐等现实情况,允许外卖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进入楼宇,在培训机构门外特定区域设立外卖存放点,合理兼顾配套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教员、学员健康监测制度,实行“一人一档”台账管理。吸取有的地方暴发疫情源于培训讲师、且出现超级传播事件的教训,必须严格重点人群防范。凡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都应切实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同时,继续控制线下培训规模,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如确需举办50人以上讲座、研学、展示等活动的,必须制定防疫方案,夯实健康排查、实名登记、个人防护等措施,通过细化实化各环节防控,尽可能减少风险隐患。
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必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机构、个人“四方责任”。每个培训机构都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施,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区。疫情防控还有赖于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无论教员和学员,都应养成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从细节入手筑起防疫屏障。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5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阿坝州教育局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抓好全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防控。
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早于2月17日前开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调整开学时间后,涉及到教学计划的实施,可统筹调整双休、暑假时间,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任务。疫情响应未解除前,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现场教育教学和实践培训等各类活动,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是进一步细化预案。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坚持分层分级分类分散加强防范,强化因地因校综合施策,进一步细化优化防控预案,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确保工作预案有针对性、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摸清实情。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了解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日前,市教育局就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人员排查处置。要重点全面排查7月6日以来南京返锡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学生以及其他关联人员。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人员不得进入培训机构。有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如无法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立即向社区报备,按照社区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暂不进入培训机构。如师生员工的共同生活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因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等情况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师生员工暂不进入培训机构。
二要严格防疫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人员管控、个人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和测温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主动接种疫苗。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改;如要恢复培训业务,必须经过申请、相关部门现场严格审查等程序。
三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恢复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报疫情防控情况;还要在“无锡市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每日登录、上报防疫情况,确保相关人员信息应报尽报,相关数据正确。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7
目前,我国南京等地相继出现聚集性疫情,变异毒株传播性极强,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关停我县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时间根据县疫情指挥部要求另行通知。
二、线下教学停课期间,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学场所的封闭管理,进行全方位消杀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关停期间,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教职员工的日常身体健康监测工作,尤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外籍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为下一步复课做好准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开课。
四、各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疫情防护、维稳等相关善后工作,确保稳定。
五、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凡未按要求关停,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8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