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需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牙科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牙科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福建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结合此次本地疫情处置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结本次本土疫情处置工作,固化我市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疫情处置措施,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坚持将外防输入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多点触发预警,提高监测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组织保障等能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力争不新增本地疫情,及早发现和高效处置境外输入疫情,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优化防控指挥体系

1.加强常态化专班建设。组建以党委、政府主导,卫健、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信、文旅、商务、市场监管、外办、通管、数字办、海关、民航等多部门组成的若干个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职能组和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并在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完成平战转换,实施提级指挥、扁平化管理,建立会商研判、统一决策、协同联动机制,确保疫情快速高效处置。

2.建立紧密高效协调整合联动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在疫情防控阶段,建立单位、部门联动机制,指导各行各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织密织牢防控网,切实推进联防联控机制的落实。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动员作用,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党员干部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动人民群众与社会组织的力量,汇聚多方治理力量,完善“群防群治”治理机制,切实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贯穿基层疫情防控全过程。

(责任单位: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落实,不再列出)

(二)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1.从严落实境外入泉人员健康管理。

(1)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实行从口岸入境、身份核实、检验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医学观察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目的地为我市的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7”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措施。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其入境时、第4天、7天、10天、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三必须”(采样时间必须落在集中医学观察第14天,检测方法必须是“双采双检”,检测机构必须有疾控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2)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入境人员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对目的地为我市的,由所在县(市、区)“点对点”闭环转运回目的地由所在社区(村居)继续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并在第2天、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观察对象做到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做好个人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健康监测,限制活动空间,不得与其家庭成员接触,不得与家属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除患病就诊外,不得外出,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纳入核酸检测“适时抽检”人群范畴。对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地市的,由相关地市“点对点”转运回目的地。目的地为省外的,由口岸所在地“点对点”送其登机(上车),并由交通检疫组及时将人员信息通报相关省份。在省外口岸隔离满14天的入境人员,在入境后21天内入泉的,仍要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直至满21天并落实相应核酸检测要求。解除居家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三必须”,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医学观察。

(3)落实健康随访。境外入泉人员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开展7天健康随访,由所在社区(村居)每天早晚两次询问、登记入境人员的体温状况和异常健康状况,了解其当天活动去向;入境人员健康随访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健康随访的第3天和第7天(或入境第24天和第28天)须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随访。对在境外或外地市入境后确诊治愈的入泉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必须落实负压车“点对点”转运、14天居家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复诊等措施。

(4)落实闭环转运。各县(市、区)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作为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就医定点医院,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对象急诊就医任务,建立绿色通道,落实"点对点"转运。各地交通检疫组要督促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设置解除隔离人员转运专用通道,妥善安排相关人员座位坐席,降低旅途过程中交叉感染风险;严格落实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管理和信息对接等工作,避免入境人员自行离开或与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加强海上、陆路管控,严厉打击偷私渡等非法入境,严防疫情输入。

(责任单位:市外事组、交通检疫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海上偷私渡工作专班)

2.从严加强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泉人员管理。市大数据组根据各省发布的高中风险地区名单信息,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地区来(返)泉人员排查追踪,追溯倒查14天人员情况,做好相关人员信息的对接、推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及时落实排查管控。严格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高风险来(返)泉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中风险来(返)泉人员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在医学观察第1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医学观察当天的核酸检测必须由疾控机构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医学观察。社区(村居)要落实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和健康跟踪管理,实施精准摸排,确保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组、交通检疫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3.从严落实口岸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的运输、装卸、运营、保洁、消毒、检疫、边检、流调问询、采样、转运以及登临国际航行船舶(含按规定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管理的船舶)作业等人员,落实登记造册,采取“N+7+7”专班管理模式,即N天在岗集中住宿封闭管理、7天离岗集中封闭隔离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工作期间,落实“两集中四固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每日健康监测。国际和国内航班、船舶等作业场所工作人员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检疫组、外事组、冷链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三)严格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管理

1.实行全流程闭环管控。落实“三全”管理,严格落实“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进集中监管仓“批批核酸检测”和“全面预防性消毒”防控措施,落实报备和追溯管理要求。加强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无合法来源、涉嫌走私冻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加工、销售、储存、运输“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四证”违法行为,坚决堵住防控漏洞。统筹做好境外、省外入泉进口冷链食品的集中监管、检测、消毒等,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分级分类处理阳性冷链食品。

(责任单位:市冷链组)

2.强化核酸监测和卫生消毒。海关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口岸环节进口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抽样检测,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的预防性消毒。交通运输、民航、邮政等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对陆路、海路、空运中装载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的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等内壁和把手采集环境样本开展核酸检测,根据检测情况开展主动预防性消毒。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对这些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及相关装卸人员、驾驶员等进行追溯检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和交易场所、进口货物转运或加工企业等重点环节的防控,改进生产、转运、加工与交易环境卫生条件,加强通风消毒,确保从业人员防护到位,落实健康监测。

(责任单位:泉州海关,市冷链组)

(四)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1.强化信息化手段。加强5G、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发挥新冠肺炎疫情大数据库作用,做好常态化核酸监测检测结果信息数据的管理和利用,实现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汇聚共享,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早发现要求。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大数据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2.坚持多病共防。多渠道开展监测、多点触发预警,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药店等哨点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防控业务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能力。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3.强化药物监测。督促零售药店落实“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监测,对购买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对在零售药店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药品的人员信息进行数据回流,根据症状进行监测、筛选,定期分发各县(市、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按社区网格管理,组织开展核酸检测等排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数字办,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

4.坚持逢阳必报。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尽早发现疫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对病例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各地要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原则,在报告本土初筛阳性标本的同时,组织开展阳性标本复核。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牙科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2

根据海口市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恢复海口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专科医院正常诊疗活动的通知》海肺炎指发〔20XX〕398号文件规定,同意恢复海口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正常诊疗活动,为做好口腔科复诊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1、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严格信息管理。

不得隐瞒疫情,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等病例要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员不得把病例或疫情信息向社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布或传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牙科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3

各科室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牙科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

4月20日,河西区口腔医院组织进行了新冠肺炎预检分诊应急预案演练,旨在提高全院医务人员针对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流程的掌握。

为避免人员聚集,该院护士长及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观摩演练。

此次演练在门诊预检分诊处进行,包括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史.有无疫区居住史及旅行史.有无与新冠病毒感染者以及境外人员接触史等相关内容,并模拟在预检分诊时遇有发热病人,工作人员如何报告并落实各项工作流程。

演练结束后,副院长XXX同志强调,目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仍为级,大家仍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护士长王颖同志指出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强调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对正常办理新入院患者接诊.隔离观察14天等相关要求。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

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

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

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

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

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

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

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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