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各位阅读借鉴。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调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分析我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做好我院防控工作。
2.成立预检分诊及哨点诊室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完善预检分诊及哨点诊室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协调预检分诊、哨点诊室与门诊日常工作安排。
3.成立院感防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对本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二、做好日常工作
(一)预检分诊
安排有疫情防控经验的医护人员参加遇见分诊工作。本院职工及后勤人员每日落实两次体温检测。所有进入卫生院人员均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停车场、公厕暂停对外开放,此类人员禁止进入),到预检分诊处登记、测体温(发热患者体温用红笔登记)、扫安康码(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由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帮助查询安康码)。检测到发热患者指导其到哨点诊室就诊,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港人员立即指导其到隔离病房等候,立即联系丁梅菊副院长,由丁梅菊副院长联系120专车接送至宁国市集中隔离点,同时向港口镇政府和宁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汇报该人员情况。(预检分诊处值班人员1级防护)
(二)哨点诊室
安排有临床及疫情防控经验、熟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高年资的医生参与哨点诊室值班工作。哨点诊室值班人员对患者进行诊疗,进行咽拭子采样,并在哨点诊室使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对该患者进行检测,如果需要做血细胞检查的通知检验科穿戴好防护设备到哨点诊室采样。如果需要X光摄影的,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阴性)以后告知放射科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将放射科普通患者清空,指导患者到放射科摄片,摄片结束后原路返回,指导其到隔离病房休息。放射科待发热患者离开后做好放射科的消毒工作。需要静脉输液的,安排护士做好个人防护到隔离病房为患者输液,期间看护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热患者不得进入门诊大楼。患者缴费在隔离病房扫码缴费,现金缴费的有值班人员代为收取,消毒后交收费处。哨点诊室接诊医生在皖事通平台做好发热患者的转码工作。
(所有进入哨点诊室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须2级防护)
(三)门诊就诊
1、鼓励患者进入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挂号。
2、现场就诊挂号或急诊挂号患者,必须通过我院预检分诊后挂号就诊,进院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3、门诊实行“一人一诊室”。
4、有序排队,间隔一米。
5、门诊所有医护人员1级防护。
(四)病区管理
因本院护理人员较少,住院部设在二楼,输液大厅设在一楼极不方便,因此至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前暂停住院服务。
三、落实核酸检测工作
1、哨点诊室值班人员核酸检测每周一次。
2、全院职工(包括后勤)核酸检测每月一次。
3、外省返港人员每周一、三、五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在门诊大楼右侧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
4、所有参与采样人员2级防护。
四、强化督查检查、培训工作
1、院感办组织全院职工(包括后勤人员)、辖区村医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更新培训,预检分诊及哨点诊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医护人员开展应急演练。(每月一次)
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常态化。超市、银行、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指南,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客流量控制等工作,合理规划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场所通道,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舆论宣传等形式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推动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抓紧查找疫情处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防止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出现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做好“外防输出输入,内防扩散反弹”,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卫健委关于冬春季新冠肺炎农村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精准、及时,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和压实责任相结合。卫生健康局全权负责、全面负责,压实系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科学精准、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
——坚持突发应急处置和适时动态调整相统一。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全县卫生资源,集中力量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适应疫情变化,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应放则放。发生局部疫情,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做好防控救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环境监测。
1.加强重点人群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对集中隔离转居家、阳性病例康复转居家、重点返望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冯铁林,电话18724364000)。(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2.加强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定期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加强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为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望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三)强化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1.快速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成立核酸采样检测应急队伍,对有核酸采样任务立即派人进行采样,并送到指定检测机构,完善交接手续。①中高风险地区乡村医护人员、参与乡村疫情防控人员、村屯居住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触者等,做到“应检尽检”、七日一检。②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村采样过程中要实行多点采样,避免人员聚集,对重病、老人、婴幼儿等特殊群体要做好防护、入户采样,做到“应采尽采”、不落一人。③定期配合指挥部对确诊、无症状、密接者和次密接者等家庭入户开展抽样检测。④按照相关要求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望人员按时间节点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⑤定期对商超、阳性病例活动场所、冷链物流经营场所、医疗机构等重点环境、物表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2.及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①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②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单位和卫生健康局。(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做好疫苗储备和接种工作。综合考虑暴露风险、危害程度、岗位重要性等因素,确定接种重点人群。按照接种服务需求,合理规划并设置接种单位,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加强接种人员培训,保证接种质量,做好疫苗接种准备工作,做到“应接尽接”。(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五)加大风险点排查力度。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不间断开展检查督查,加大风险点排查,重点对开复工企业、大型商超、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和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防控漏洞。(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六)立即响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处置工作。
发生疫情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立即响应,新增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在2小时内完成人员的隔离转运。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
1.可疑患者报告。①各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的,迅速按要求隔离。②村卫生室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个体诊所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2.感染者网络直报。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①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②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③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④在国家和省市专家指导下,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4.加强隔离医学观察管理。①集中隔离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实行最严格防护措施,全员全程佩戴N95口罩、穿防护服,不在转运车辆上就餐。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同时,做好转运工作人员和车辆的防护和消杀工作,坚决防止转运途中交叉感染。隔离点医务人员要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按相关要求采集核酸和血清抗体。②居家隔离管理。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工作方案》,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爱卫办,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5.开展环境消杀。①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②对生活垃圾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可疑患者转诊。①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冯铁林,电话18724364000)。③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④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7.规范治疗。按照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实际,县人民医院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如需进行统一集中收治,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8.严格院感防控。①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②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③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④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强化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疾控中心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发挥医共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急诊急救、老年人、孕产妇、发热病人的救治工作,满足居民基本诊疗需求,把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透析患者)等慢病纳入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局各相关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好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做好重点场所防疫管理
1.抓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疫情防控
(1)规范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各地要按规范要求,合理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具备条件的'单独设置垃圾清运通道,进一步拓展至“三区三通道”,确保落实人流、物流、空气流硬隔离。完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条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强化场所周边管控,严禁提供与集中医学观察无关的对外服务。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保洁、送餐等人员培训,督促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防止职业暴露和交叉感染。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实施医学观察对象单人单间居住,严禁外出,不得串门。
(2)加强隔离服务保障。采样人员要根据不同对象合理安排好采样时间,逐一前往集中医学观察对象房间门口进行采样,采样时同楼层间隔采样(避免相邻或对门房间同时采样),其他观察对象不得开门,防止出现经气溶胶传播的风险;统一实施间隔送餐到房间门口服务,不得将餐食放在楼道走廊,由观察对象外出取餐,严防交叉感染风险。关注观察对象心理健康,及时做好心理疏导。规范场所内阳性病例的处置流程、观察对象急诊就医流程。
(3)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加强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消毒,防范空气飞沫传播。委托的第三方卫生消毒单位要取得相应资质,同时要开展消毒效果评价,确保卫生消毒工作落实到位。规范集中供风系统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其余垃圾按照医疗垃圾要求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做到监控措施到位、监管人员到位、医学检测到位、清洁消毒到位、防护措施到位、诉求解决到位、暖心服务到位。
(4)加强工作专班建设。各集中隔离点(包括已设置、改造备用、方舱隔离点等)要提前组建工作专班,按隔离点与工作专班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储备组建。各工作专班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等。各专班指定1名负责人;医务人员与隔离房间不低于2:50的比例配备;信息联络、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等人员可兼职,数量可参考医务人员数量的3~4倍进行配备。日常状态下,各工作专班建立轮值机制,一旦有疫情能在最短时间内到位;专班人员严格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定期开展防控知识业务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2.抓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1)强化院感防控。卫健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聚集。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完善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落实一体化闭环管理,做到健康人群与病人、高风险人群核酸检测相对分离,防止交叉感染。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发热患者排查,可疑患者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要做到24小时接诊,不得无故自行停诊。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设置独立医疗区域和通道,新冠肺炎患者集中收治于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不得与非新冠肺炎患者共用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与医院其他区域做到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充实院感管理队伍,配齐配强院感防控人员,强化全员院感培训。落实院感“四项机制”,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严格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管理,加强对涉疫垃圾收储和消杀工作,做到日产日清。严防医疗机构内感染发生,建立医疗卫生机构院感检查巡视制度,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防止出现“假阴性”“假阳性”。严格生物安全,严防实验室出现污染。
(2)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定期轮换,避免不同科室之间共用工作人员。上岗前、岗位中、换岗时均要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对接诊入境、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以及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发热门诊两点一线出行,并安排专门交通车辆做好保障。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发生本地疫情所在县(市、区)所有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严格落实“N+7+7”闭环管理,并视疫情发展逐步扩大闭环管理范围。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3.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将校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强化校地联防联控。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两案九制”,抓紧抓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通风消毒、应急处置准备等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全面摸查、准确动态掌握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加强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鼓励师生接种流感疫苗,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风险。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师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返乡、居家期间和返校疫情防控,减少跨区域出行,非必要不出境、不到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加强校门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做好留校师生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校医院(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责任单位:市学校组)
4.抓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机场、车站、港口、商超、超市、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和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高铁、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公共区域、交通工具等通风、清洁、消毒以及人员流向引导与防护指导等措施。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按照职责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完善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指导市场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文旅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院、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出入管理、规范健康观察等防控措施。司法、公安部门要督促监管场所做好场所封闭管理、人员核酸检测、人员轨迹排查、收押过渡隔离等措施。数字办要进一步推广应用健康码,各地要落实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文旅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数字办,晋江机场)
(六)规范开展常态化核酸监测检测
1.“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人员要落实首次检测全覆盖,确保新进人员随进随检,在此基础上加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频次。
(1)收治有新冠肺炎患者(含无症状感染者、复阳患者)的定点医院(院区),隔离病房内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含保洁等非卫生人员)每日1次核酸检测,医院其余工作人员,应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不同情况轮流安排,尽可能做到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新冠肺炎患者复诊定点医院的接诊工作人员,接诊患者后检测1次。
(2)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实验室、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重点科室人员,包括为这些科室或岗位提供保洁服务、送餐服务等保障工作人员),应每周至少检测2次并保持合理间隔,尽可能做到同一科室(同一岗位)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
(3)全市各医疗机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含保洁、保安、餐饮、护工等第三方工作人员等)每7天核酸检测1次。
(4)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出院各检测1次,住院期间每15天检测1次。
(5)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等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港口其余一线作业人员,工作期间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其他非一线工作人员15天1次。
(6)机场口岸直接从事国际旅客、进口货物和航空器相关服务和保障的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机场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7)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转运专班等直接与境外入境人员接触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8)大学、中小学、托幼机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和工作人员在进入监区前须进行至少1次核酸检测,日常检测频次按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9)围绕机场、港口、运输、仓储、冷链加工、市场、零售等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须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10)药店工作人员15天检测1次。
(11)开放公园、旅游景区、宾馆酒店住宿业、农贸市场、商超、餐饮业、文化娱乐场所(影院、剧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游艺厅、歌舞厅、网吧)、宗教场所、体育场所、足浴城、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5天抽取10%检测,须5个月检测1轮。
(12)窗口岗位工作人员15天抽取10%检测,须5个月检测1轮。
(13)快递业服务人员15天抽取10%检测,须5个月检测1轮。
(14)口岸检疫、边防检查人员,民航从业人员,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2.“适时抽检”相关人群。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对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母婴服务行业,包括城市公交、网约车、出租车、轮渡码头、长途客运、铁路以及机场其他非“应检尽检”人员在内的各类公共交通从业人员以及因疫情防控需要的其他重点行业和人群,开展“适时抽检”,每15天抽取10%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在5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过1次核酸检测。其中,铁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在校学生每15天抽取25%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在2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1次核酸检测。
3.“愿检尽检”的其他人群。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并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泉防控指办〔20xx〕142号、泉防控指办〔20xx〕58号、泉防控指办〔20xx〕124号)
(七)强化社区(村居)精准防控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各地要健全社区(村居)网格化组织管理体系,在居(村)委会下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由居(村)两委、民政协管员、网格员、村医、志愿者、计生协管员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村居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健康宣教等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动员、协调调解。
2.实行包干到人。采取社区(村居)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对辖区境外及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实施精准摸排,充分发动群众,落实群防群治,确保不漏一人。
3.落实健康管理。社区(村居)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将网格化管理、户籍管理、社区服务管理、传染病管理有效结合,落实口岸入境、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和健康跟踪管理,对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健康告知书,开展健康状况问询,查验“健康码”等。督促居家医学观察对象落实“一人一间”、不外出等措施要求。做好入境人员、新冠肺炎治愈患者等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
4.强化个人申报责任。近14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所在社区(村居)报告。社区(村居)要加强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以及外来人员管理,发现偷私渡非法入境人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对瞒报、谎报健康信息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倡导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用公筷、少聚集、不扎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着力提升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