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节后返程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屋管理,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设立我局疫情防控工作,具体人员信息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领导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金京率担任办公室主任,黄哲东担任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督导、检查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三、重点工作

(一)各部门特别是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管理职责,依据《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做细做实行业复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加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

(二)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房地产经纪机构特别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做好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建立承租人个人信息台账,及时向社区报送人员变动等情况,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防控工作。

(三)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疫情防控。

各部门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工作,会同社区指导涉及房地产领域疫情管理,严格执行外地返程人员隔离、小区出入人员登记测温等制度,做好公共区域内消毒、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杜绝人员聚集等现象发生。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需求。

(四)严格日租房疫情防控。

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要向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疫情期间暂停日租房屋经营活动。

疫情期间,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暂停日租房屋居间代理业务;要会同网信部门督促有关网络平台企业暂缓停发布日租房屋信息,已经对外发布的信息要立即下架或屏蔽。

(六)做好住房租赁从业人员疫情防控。

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房地产经纪机构特别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加强员工自我防护,提升自主防范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做到勤洗手勤消毒,注重员工用餐安全;认真排查统计来往重点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发现重大隐患、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引导企业员工严格落实当地疫情管控政策,主动接受各类防疫检测检查,异地返程后自觉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四、加强服务和行业监管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出租房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调度和抽查,严禁将不符合条件房屋对外出租,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要在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社区、公安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人口排查和管控工作,抓实做好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统筹抓好我市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稳产满产工作,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结合住建系统工作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第九版方案”)以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持续构筑建设工地、物业小区、房地产中介场所、房地产营销场所、装修服务人员等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疫情防控屏障,管好人、守住门,统筹做好行业疫情防控,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二、具体防控措施

全市建设工地、物业服务行业、商品房销售现场、房地产经纪机构、装修服务人员严格按照以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按印发的相关操作指南实施。

(一)建设工地。

积极创建“无疫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疫情整体防控水平和应急管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序、管理严密、措施精准、成效显著,切实保障广大施工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工地场所。

工地场所包括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进出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加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间等工地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要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材,并建立可溯源的食材采购台账。

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的,入口应分别设置场所码和临时隔离点。

2.工地从业人员。

督促进场人员执行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和查验有无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

建立工地人员健康监测台账,督促建设工地从业人员积极完成疫苗接种,新上岗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和属地住建部门报备,按照防疫要求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建设工地应倡导两点一线、错峰就餐、减少聚集,按照“3天1检”的频次组织工地从业人员有序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属地有更高频次核酸检测要求的,从其要求。

2.房产经纪场所及来访人员。

机构(企业)要加强对办公场所、门店及销售案场的日常消杀与通风,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均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知悉“四川天府健康通”相关功能并落实“一扫三查”,异常人员不得进入并及时向属地报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五)装修服务人员。

装修服务企业要严格督促装修服务人员落实“2天1检”核酸检测要求,未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不得上岗。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属地有更高频次核酸检测要求的,从其要求。

装修服务人员进入工地、楼宇、小区的,服从场所统一管理,落实“一扫三查”和相关登记要求,未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不得进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对各区(市)县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

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参照市局工作机制,成立属地住建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配合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住建行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区(市)县住建部门应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负责每日对所属辖区内重点场所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台账。

市住建局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风险早防控早消除。

(二)落实行业主管责任。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各处室(单位)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的要求,总结历次疫情的经验教训,复盘发现问题和漏洞,完善住建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行业内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集中培训、防控演练。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建设工地、物业小区、商品房销售现场、房产经纪机构涉及的行业企业要用好健康联络官制度,加强企业、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完善企业疫情防控措施。

督促员工按行业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查验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凭阴性证明上岗。

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并传至行业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数据库。

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管理,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督促其就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社区报备。

(四)落实员工个人责任。

强化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提升自我行业健康防护技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按照行业要求定期核酸检测,持阴性证明上岗。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第一时间就医,并按要求向企业报告。

(五)严肃责任追究。

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因责任心缺失、作风漂浮、推诿塞责等致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涉及行业企业、个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实施信用惩戒、移交行政处罚等措施,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办公场所、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聚焦性疫情,特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前的准备

1.保障防护物资配备。

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2.强化人员培训。

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3.保持清沽环境。

可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4.预防性消毒。

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5.健康教育。

对复工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卫生防护海报,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通过企业内微信平台、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