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下载。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篇1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各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市县拟定细则,负责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措施。
解除集中隔离后,“点对点”至居家隔离场所,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措施。
三、将风险区划分为“高、低”两类。
各市县在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定高风险区并对外发布。
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
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四、严把关口,防岛外输入。
(一)坚持抵琼后的“落地检”+分类管控措施。
1.加强远端管控。
所有入琼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相关信息,及时将信息分类推送社区管理。
2.所有人员抵琼后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尽快检测),居家(酒店)等待结果,不外出、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3.低风险区:“落地检”之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2检,不聚餐,不到人群聚集公共场所。
4.重点涉疫地区:根据各地疫情情况、社区传播风险、外溢风险等因素动态研判提出重点涉疫地区建议名单。
对来自重点涉疫地区人员,分类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居家期间不外出。
涉疫风险人员配合落实居家(酒店)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关口城市负责对入琼人员实施入琼第一阶段管理,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入琼人员目的地所在的市县核定居家隔离条件,对符合条件者,负责落实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
(二)严防海上疫情输入。
进一步加强渔港、渔船、渔民、鱼市、鱼贩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管理,落实核酸检测有关要求,加强“海渔码”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出海报告、回港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回家,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
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的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
指导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压实所在部门单位监督责任,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各市县要根据疫情风险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提供便利化核酸采样服务,为健康码黄码人员、往返关口货车司机和紧急出岛需求等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采样服务,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
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
各市县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
教育厅和各市县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
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
各市县指挥部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
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
发生疫情的市县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
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
各市县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__月__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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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篇1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各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市县拟定细则,负责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措施。
解除集中隔离后,“点对点”至居家隔离场所,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措施。
三、将风险区划分为“高、低”两类。
各市县在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定高风险区并对外发布。
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
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四、严把关口,防岛外输入。
(一)坚持抵琼后的“落地检”+分类管控措施。
1.加强远端管控。
所有入琼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相关信息,及时将信息分类推送社区管理。
2.所有人员抵琼后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尽快检测),居家(酒店)等待结果,不外出、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3.低风险区:“落地检”之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2检,不聚餐,不到人群聚集公共场所。
4.重点涉疫地区:根据各地疫情情况、社区传播风险、外溢风险等因素动态研判提出重点涉疫地区建议名单。
对来自重点涉疫地区人员,分类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居家期间不外出。
涉疫风险人员配合落实居家(酒店)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关口城市负责对入琼人员实施入琼第一阶段管理,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入琼人员目的地所在的市县核定居家隔离条件,对符合条件者,负责落实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
(二)严防海上疫情输入。
进一步加强渔港、渔船、渔民、鱼市、鱼贩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管理,落实核酸检测有关要求,加强“海渔码”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出海报告、回港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回家,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
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的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
指导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压实所在部门单位监督责任,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各市县要根据疫情风险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提供便利化核酸采样服务,为健康码黄码人员、往返关口货车司机和紧急出岛需求等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采样服务,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