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文体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文体旅游领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吉县文体旅游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设防控协调组、防控督导组、信息发布与保障组等工作组。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常务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局属各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工作职责:按照安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全县文体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局属单位和科室按照应急预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工作,组织检查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二)下属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防控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具体对接县疫情防控办,负责县文体旅游系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日常事务,安排人员力量调配等防控保障重大问题;
3、参与防控督导组日常检查,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
4、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疫情对我县旅游和人员往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防控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对县文体旅游系统疫情处置等开展日常检查和指导,按照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所、A级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歌舞、游艺)、网吧、影剧院、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主体分组轮流排查、交叉检查、临时抽查;
2.排查问题清单交责任主体单位整改落实,情节特殊或问题严重等事项转交防控协调组跟进处理解决。
3.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信息发布与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防控工作动态;
2、及时了解、准备防控应急物资、车辆;
3、安排值班人员等,做好局大楼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当本县出现疫情后,立即启动我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局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由信息发布与保障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落实相关物资和车辆保障。发现不明原因肺病病例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24小时联系人:,联系电话:,县防控办电话:。
四、应急状态结束和后期处理
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相关疫情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我局的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我局适时组织各科室、场馆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和评估,修改、完善应急方案。同时积极配合县防控办,指导文旅行业做好卫生消毒、亮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常规防控工作,派出工作组到文旅企业进行相关安抚、服务等相关善后工作,为文体旅游行业尽快复工复产提供帮助和政策支持。
文体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2
为落实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各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2020年2月25日下发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呼文旅广[2020]29号)《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恢复开放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恢复开放的总体要求
(一)坚持分区分级,不搞“一刀切”。文体活动场所是否恢复开放由属地党委、政府决定,符合开放条件的可以适时开放。
(二)坚持防疫优先,做好恢复开放的预案和准备工作。市图书馆、市文化馆、体育活动中心、各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抓好防控工作。拟恢复开放的场馆,要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防控、防疫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
二、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报告。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掌握出行轨迹等情况,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工作人员进入馆(站)前要检测体温,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四)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应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五)配备防护物资。各场馆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工作人员和到馆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做好场馆防控工作
(六)减少人员聚集。实行“一馆一策”,错时管理,做到瞬间最大承载量管理,暂不举办线下培训、讲座、演出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加强对进入场所人员的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健康卡”的检查核验、佩戴口罩等,各开放场所要经常通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定时消杀,各场馆的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展览厅、会议室、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图书期刊、自助借还机、演出器材、展览设备等,要进行定期消毒;对门把手、电梯、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时多次消杀。
(七)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工作人员和到馆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四、加强对群众进出场馆的管理和服务
(八)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对进入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确保进馆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在适当区域设立隔离点,畅通与卫健、防疫部门联系通道,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
(九)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不得超过场馆日常接待量的50%。
五、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十)明确场馆防控责任。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十一)做好发现疫情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
文体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3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办好第三届“五五购物节”(以下简称“购物节”),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我市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141号)等相关要求,推进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本市关于集体类活动的管理要求,在筹备、举办购物节期间,各区、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行业组织等严守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以最短时间、最低代价将与疫情相关风险“苗头”事件的影响控制到最小化,保障购物节安全、有序、顺利举办。
二、工作原则
(一)活动举办地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辖区商务、文旅、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沟通,共同做好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活动举办单位制订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督促指导责任。按照“管行业、行业管,管系统、系统管”原则,活动举办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做好行业内举办的活动的疫情防控指导责任,制定发布相关防疫指南,加强督导检查。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活动的疫情常态化防措施和要求。
(三)活动举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举办地所在区防控办提交活动举办申请,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
(四)活动举办场所单位落实现场防控责任。场所单位应按照审批的活动防控方案,负责活动场所的防疫消杀、通风保洁、现场疫情防控设备、相关防疫物资、通道出口以及应急处置场地的安排配置等;负责提供活动现场服务、疏导现场人流、协助活动举办单位做好参会人员的入场管理等。
(五)活动参与者承担个人防护责任。活动参与者应按照活动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在现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按规范流程处置。
三、工作要求
根据购物节“2+12+16+X”总体活动框架(“2”指启动仪式和成果发布仪式;“12”指12个标杆活动IP;“16”指16个区“一区一主题”促消费活动;“X”指各类市场主体组织开展的营销活动),认真做好各类集会活动、营销活动、相关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等三个方面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一)集会活动的疫情防控
对购物节期间举办的集会活动实施重点防控,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我市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141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活动报批、会前准备、会场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活动报批
重大活动,主要指“五五购物节”启动仪式,活动主办单位按要求向举办地所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控办”)提出申请,区防控办初审同意后,报市防控办审核批准。
一般集会活动,包括“五五购物节”成果发布仪式、12个标杆活动启动仪式、配套论坛、各类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等,活动主办单位按要求向举办地所在区防控办提出申请,由区防控办审核批准。
夜市集市活动,纳入“五五购物节”重点活动,且在户外露天区域举办的夜市、集市活动,参照一般集会活动报批流程,活动主办单位按要求向举办地所在区防控办提出申请,由区防控办审核批准。
2.会前准备
职责:
a)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臵任务。
b)审定或审批现场应急处臵方案;
c)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d)审批信息发布材料、应急上报材料;
e)在应急处臵过程中,负责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求援或配合政府应急工作;
f)审批公共聚集场所事件应急救援费用;
g)分析现场处臵情况,及时决策、下达指令;
h)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i)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5.2现场指挥部
组长:副厂长
副组长:
职责:
a)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b)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处臵方案;
c)在应急处臵过程中,出现异常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d)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e)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臵情况;
f)协同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g)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信息发布工作;
h)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
i)收集、整理应急处臵过程的有关资料;
j)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3应急协调组
组长:生产运行科
副组长:
职责:
a)全面跟踪并详细了解公共聚集场所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臵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按照现场应急处臵方案进行抢险;
c)组织各单位做好配合专业处臵队伍现场抢险和监护;
d)做好现场戒严、人员疏导、车辆管制、医疗救助等工作;
e)调度应急救援物资和协调周边单位应急救援资源进行抢险;
f)做好指导现场做好人员疏导、紧急抢救、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作,配合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g)协助地方政府疏散周边居民工作;
h)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5.4后勤保障组
组长:服务科
副组长: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