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汇报10篇,希望大家喜欢。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汇报1

为进一步强化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近日,新吴区市场监管局xx分局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了疫情防控举措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一查"门铃码"管控要求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发现各药店均有工作人员在店门口引导进店人员打开灵犀APP扫描本店"门铃码”,并认真查看苏康码及行程码。

二查"四类药"下架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组对药店柜台内、货架上在售的药品逐一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含有"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功效的药品在售,同时查看药店后台销售数据,是否按照GSP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管控,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等工作。

三查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组查验了店内员工的核酸检测记录,确保按照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督促未接种第三针疫苗的人员在达到规定期限后尽快接种第三针疫苗。

四查场所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检查组查看了消毒液、洗手消毒液是否标注了品名、配置日期、失效日期等内容,经营场所是否定期进行消毒并完整记录。

xx分局此次共检查零售药店16家,未发现违规销售"四类药"的情况,总体防疫措施落实良好,对其中5家消毒记录不完整的药店,现场责令其改正。

下一步,xx分局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织密织严疫情防控"防火墙,确保药品市场安全稳定。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汇报2

近期,针对春节、元宵假期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的情况,我省药监部门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省市(县)两级联动检查,多措并举筑牢药店节日疫情防控“防火墙”。

零售药店是疫情监测的“哨点”。

省药监局要求药店对进店人员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近段时间,该局就落实上述措施再次派督查组对市县零售药店进行明察暗访,同时部署各市县市场监管、药监部门每天专人专项值班,每日专项报送药店疫情防控信息。

市县有关部门也纷纷行动。

各市县通过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社会曝光、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等举措,倒逼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汇报3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展现责任担当,3月18日,xx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xx益生堂十一药店、康美大药房旗舰店开展药店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巴希滢参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重点向药店工作人员深入宣传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和药店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要求以及新政策、新规定,指导药店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到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做好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药店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到“应检尽检”。

志愿者们利用掌握的药械化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了药店工作人员的用药疑难咨询,并为前来购药群众宣传普及家庭常用安全用药知识,累计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100余份。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汇报4

为积极应对本土疫情多发态势,切实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

本次行动制定清单式行动计划,综合采取督导、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药店”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一店一码使用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购药人”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三项基本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督促药店切实做好发热病人”早报告”,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

截至目前,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余人次,检查药店94家次,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进一步压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汇报5

3月18日,区医保中心印发《关于将定点零售药店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医疗保险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海门区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南通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经营活动。

《通知》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备测温枪、消毒液、口罩等必要防疫物资,每日按要求对店堂进行消杀,规范使用“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

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所有进入定点零售药店人员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测量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如发现发热人员或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报告,并做好台账记录。

同时,《通知》强调,如有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将一律暂停医保服务,并纳入医保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对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将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并配合相关部门从快、从严查处。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汇报6

3月24日电近期,xx市市场监管局始终绷紧药店疫情防控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组织开展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对全市药店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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