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情,成立疫情防范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防疫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1

养老机构仰赖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区民政局文件指示精神,对疫情下的养老机构进行管理;养老机构是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又是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存在较高感染风险,针对性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分重要。

目前疫情有所缓解,但并不是结束,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是当下的工作重点,为更好的保护院内长者,现制定本方案

一、院内两通道布局

院内公共空间为安全缓冲区,上班通道换衣间为潜在污染区,各楼层工作区为污染区,生活区设有隔离室。

(一)老人居住区与员工宿舍区域分开。

(二)所有外来物品必须经过国定消毒通道。

(三)食堂采购食材路线固定。

(四)送餐路线固定。

(五)备用物资储备。

二、术语和定义

(一)新冠肺炎: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

(二)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可能因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出现的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当地医疗部门公布的相关症状。

(三)手卫生:通过20秒以上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揉搓冲洗双手,或者通过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等方式,清洁并清除手部、前臂至上臂下1/3病菌的过程。

(四)消毒: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消除病原微生物和繁殖体,使之达到无害化处理,根据有无已知的传染源可分预防性消毒和疫源性消毒。

(五)隔离:是通过控制感染传播途径的方法,采取各种措施阻止感染链的形成,利用隔离技术切断感染途径。

三、组织管理

(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则是防止外部感染进入养老机构并防止内部感染扩散。

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养老机构遵循当地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地区疫情变化,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制措施,如实提供或报告相关信息。

(三)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机构疫情防控,下达工作指令。

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报告值守、培训宣传等各项疫情防控制度。

四、出入管理

(一)养老机构外人员出入管理

1、养老机构对外宜只开放一个出入通道。

2、养老机构进出通道应24小时专人值守,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养老机构的,应无疑似症状且需要养老机构负责人批准同意,进入时要做好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消毒。

3、进入人员应按照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二)工作人员出入管理

1、居住在养老机构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避免参与人员密集活动,做好个人生活防护。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让工作人员在机构内暂时居住。

2、工作人员进出养老机构应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无疑似症状并消毒,应在工作岗位区域内活动,限制养老机构内非必须流动,严禁聚集。

(三)入住老年人出入管理

1、普通区域入住老年人应在居住楼层内活动,禁止聚集及跨楼层活动。

隔离观察区老年人应在自己居室内活动。

3、停止接触性探视,可实行远程视频探视。

(四)车辆出入管理

1、非消防车、救护车、机构物资运输车以及防疫用车等特需车辆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2、允许进入车辆经登记及消毒后,按指定线路,在指定位置停靠。

3、车内人员的管理同

(五)物资进出管理

1、在养老机构进出通道外或偏离服务区的区域设立物资交接区,无接触式交接。

2、交接人员管理同

3、物资接收应填写接收清单,现场查验,规范消毒。

(六)养老机构内应设立专区和专门通道

1、根据机构条件和人员行动路线安排,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污染通道,实行区域化通道管理。

2、养老机构各服务区域只开放一个出入通道。

3、制定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五、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服务方式。

(一)医疗健康服务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

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非疫情相关疾病,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治诊疗,尽量避免外出就医;急需外出送诊的,在就医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养老机构时必须做好消毒及隔离观察。

(二)生活照料服务

1、老年人不串门、不串楼、不聚集,老年人离开居室须佩戴口罩。

2、老年人个人日用品严格分区放置。

(三)膳食服务

1、取消集体就餐,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条件不允许时,实行分时段就餐,集体就餐的老年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不少于1米。

2、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家属送餐。

(四)洗涤服务

1、衣物、床上用品分类清洗,被污染衣物或床上用品先消毒、清洗后再洗涤。

2、洗衣机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处理,洗衣间每天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消毒工作。

3、污衣收集车一用一消毒。

(五)文化娱乐服务

1、暂停集体活动。

2、鼓励老年人在室内开展适宜的文娱活动、肢体康复锻炼等活动。

3、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老年人通过网络开展文娱和社会交往活动。

(六)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1、应帮助老年人适应疫情防控环境,减轻疫情防控引起老年人心理不适。

2、重点关注隔离观察区的老年人和心理压力较大的老年人,必要时开展针对性干预。

六、消毒隔离

(一)防护等级

1、养老机构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外科口罩,老年人离开居室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2、养老机构已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应当做好手卫生。

老年人在居室内接受服务时应佩戴外科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消毒技术

1、空气消毒

室内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不宜开窗通风的,室内有人状态下,使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可采用紫外线消毒,紫外线照射时间60分钟。

2、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

2、1室内地面、物体表面及各种开关按钮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净水湿巾擦拭,每日两次。

2、2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电梯、地面、物体表面及各种开关按钮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净水湿巾擦拭,每日两次。

2、3手和皮肤的消毒:

75%酒精涂擦,作用1-3分钟,也可使用含酒精速干型手消毒剂揉搓作用至手干为至。

2、4电脑鼠标、键盘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应当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擦拭消毒。

2、5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应放置含醇手消毒剂。

2、6厨房、洗衣房以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日擦拭不少于两次。

餐具消毒首选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用净水冲洗,或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使用后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三)垃圾、医疗废物的处置

1、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2、医疗废物在离开各楼层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

3、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理。

垃圾暂存地周围应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两次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4、废弃口罩、手套、鞋套、防护衣等防护用品应当丢弃至专用的“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桶内,然后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桶表面应做明显分类标识。

七、疫情处置

(一)分区管理

1、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医疗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

2、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高等级防护标准配置。

(二)出现可疑症状的处置

老年人、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立即进入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观察,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处置。

(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老年人、工作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应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

2、养老机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排查、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工作。

(四)返回养老机构人员的管理

治愈后需要返回养老机构的人员,应医学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回。

八、物资保障

养老机构应做好疫情期间所需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的评估、采购、协调、管理及分配使用工作。

(一)防控物资种类

1、防护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防护功能的口罩、帽子、检查手套、隔离衣、防护服、鞋套或靴套、护目镜、面屏。

2、消杀类:包括但不限于含醇消毒液、75%酒精、含氯消毒剂。

3、设备器械类:包括但不限于可移动紫外线消毒灯、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测温枪及体温计。

(二)防控物资配置

1、防护用品使用及配置:各类防护用品应按照工作区域的防护要求佩戴使用,并根据直接服务类岗位及非直接服务类岗位的要求进行配置。

2、消杀物品使用及配置:根据不用区域及消毒要求进行配置。

(三)物资管理

1、机构内所有物资按照类别及储存条件分仓库专人进行管理,在机构指定的物资交接区无接触交接方式,入库前需拆除外包装或外包装进行喷洒消毒。

2、设置安全库存:养老机构应根据当地疫情、机构人员,规模等情况,按配置标准要求,配齐配足物资。

如物资数量不能满足配置标准,应优先保障机构直接服务老年人的工作人员。

九、宣传培训

(一)宣传方式

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年人、老年人家属、工作人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基本知识。

(二)培训方式

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对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及家属、相关服务提供商进行机构内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以及养老机构防控措施等培训。

(三)培训评价

养老机构内所有人员应了解预防新冠肺炎的个人防护知识。

工作人员应掌握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规程。

十、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主要措施有正确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不扎堆、不混用生活用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

(一)正确戴口罩:个人独自在房间时,不需要戴口罩。

离开房间在公共场合应全程带好口罩。

戴口罩应遮住口鼻。

病患和医务人员口罩按要求定时进行更换。

(二)勤洗手: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严格手卫生。

(三)测体温:每日早晚2次测体温,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四)不扎堆:不外出、不串门、不聚餐,停止集体活动,必要的工作或生活交流应减少人数和时间,并保持距离1米以上。

(五)不混用生活用品:包括脸盆、毛巾、衣物、牙刷指甲剪等。

(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护人员、护理员、行政后勤人员在进入污染区域和疫区工作的时候要正确穿脱防护装备,包括帽子、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手套和鞋套等。

(七)长者: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离开房间要带好口罩,不外出、不串门、不串楼层;避免交叉感染,发现于疫情相关的症状要及时隔离,及时就医,就医通道专用线路;全程做好防护。

(八)护理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工作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带好口罩和手套,进行每一位长者和每次生活护理操作前、操作结束后都要洗手。

护理员应在所工作的楼层全封闭生活和工作,短暂外出应更换防护服和穿外出鞋,回来后要进行全身消毒、洗手,并更换防护服和工作鞋。

(九)保洁: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工作时全程穿戴防护服,带好口罩和手套和高筒防水靴。

正确配置和使用消毒液,抹布、拖布分区域、分功能使用。

保证污染废弃物转运过程中要全程封闭运输,卸载污染物品废弃物之后,要对使用的车辆、转运桶、污物包装袋等要进行消杀。

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厨房员工: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带好帽子、口罩和手套。

所有工作人员每次操作前后要手消毒。

在食材、食物的接收、清晰、制作、配送等全流程操作过程中,要遵守食品加工卫生安全流程。

送餐人员要保证送餐过程中餐车、餐盒全封闭,送餐人员乘坐清洁电梯送餐,送餐车不能进入护理楼层工作区域,餐食送到各楼制定区域。

外出采购人员外出要更换防护服和穿外出鞋,回来后要进行全身消杀,并更换防护服和工作鞋。

每日要对食堂地面、食具、送餐车进行消毒。

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一)门卫: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穿戴好防护服和口罩手套。

与入口处被检查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面对面接触。

对笔、红外线体温枪使用后立即消毒,在登记、测量体温后要洗手。

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二)医护人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进入工作区域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带好护目镜、口罩和手套。

医护人员戴双层手套,在进行消毒时要使用橡胶手套,必要时穿长筒胶鞋。

如遇防护服损坏,经消杀程序,进入缓冲区,更换新防护服和工作鞋。

完成工作离开工作区域时,按规定脱防护服程序,在规定区域、进行消杀,完成清洁工作后,方可进入清洁生活区。

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三)后勤保障人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戴好口罩,勤洗手。

尽量避免多人聚集开会,错时就餐,工作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办公室保持每日通风1-2次。

进入护理楼层工作区域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戴好护目镜,戴好口罩和手套。

尽量避免触碰其他物品表面。

离开护理楼层工作区域时,按规定程序,在规定区域,进行消杀,完成清洁工作后,方可进入清洁办公区域或生活区。

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2

根据《关于印发<市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二版)>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在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镇及养老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

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做好应急资源储备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三、实施分类妥善处置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20)136号)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

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

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

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

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四、统筹调动应急资源

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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