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1

问题一:现阶段汕头市为保障防疫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针对本轮疫情,我市制定了《汕头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防控大规模转运工作方案》,储备大规模转运运力408辆、转运驾驶员408名。同时,制订完善《汕头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防控道路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方案》,安排全市市级常备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共56辆1006.5吨,区县级常备货运应急运力共190辆4260.8吨。

一是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已联合工信、公安、商务、农业农村、邮政快递、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做好我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工作,通行证可供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及司机使用,全国互认,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二是及时受理解决运输过程中的通行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专人值班,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各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车辆通行阻滞等问题,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通行。

三是畅通运输物资车辆通行渠道。在设立临时管控区域的地区,市交通运输局与公安、政数、商务、农业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保障物资配送各环节渠道畅通,打通堵点,为物资保障人员和车辆配发电子通行证,保证物资保障车辆顺畅通行。

问题二:汕头市围绕入(返)汕货运运输车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我市根据《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中提出的意见,以及《关于做好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提醒事项的通告》中提及的相关要求,做好跨省市车辆运输全过程、各环节防控工作,督促货运场站和货运经营者落实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与健康监测、应急管理、防疫宣传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是要求货运站、货运经营者落实报备工作。督促提醒所有省外及省内发生疫情城市入汕货车司乘人员在入汕前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包括并不限于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近7天旅居史,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并通过作业点及时向所属地三人小组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二是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防疫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各区县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即追、不限制流动的原则”,在我市境内在3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和2个服务区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省外及省内发生疫情城市来汕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引导每一位来汕货车司机朋友在我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扫场所码、二维码、接受落地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

问题三:市交通运输局在各类交通站点管理及人员管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火车站、汽车站、市内公共交通出入口等公共交通场所是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一环,针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启动相关交通管控运输措施:

火车站方面,严格执行进出站旅客测温、扫码、戴口罩“三个100%”。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旅客进站乘车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对外市抵汕旅客实施一次落地免费核酸检测。

客运场站方面,科学设置隔离留观区,严格落实进站人员“三个100%”和客运车辆100%进站落客、旅客100%“落地检”。持续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对发往高风险地区客运班车、包车一律停运,对途经高风险地区客运班车、包车落实绕行等措施,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客运站、客运经营者落实专人查验所有班车和包车乘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分车次进行信息登记。

公交站场方面,落实所有驾驶员规范佩戴口罩上岗,乘客佩戴口罩乘坐公交车。疫情期间对市民出行方式进行一定管控。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并充分考虑市民出行需求,随时做好线路规划调整,暂停出租车前往高风险区域,对已通过该区域的车辆,通过车辆行驶轨迹查询车辆信息,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放及通风消毒,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司机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沟通对接,随时做好公共交通恢复运营准备,确保市民出行。

在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从严从紧抓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做好重点场所扫码登记工作等。

在此,请广大市民、乘客自觉遵守上述防疫交通管控措施,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共同维持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交通出行秩序。

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2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或者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县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事故。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编制和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落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较大事故(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一般事故(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预防预警

4.1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预测预警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险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和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报告内容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2)现场警戒、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

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

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

同时公安交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

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4)人员紧急疏散。

公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过去。

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

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环境污染处置。

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的成分、浓度和污染区域范围及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环境污染处置方案并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6.5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市)安全时,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县(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省政府、市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安全防护

6.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靠近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

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6.6.2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

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政府新闻办会同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6.9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应急保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

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演练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附则

10.1监督检查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奖励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

负责管理与实施,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之前县政府有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处,以本预案为准。

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3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和组织指挥,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尽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将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宁国交运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对辖区发生的危险品运输事故能够尽快有序的实施处置和救援,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处置原则: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自救为主,局部服从大局,下级服从上级。

二、组织领导

1.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运局专门成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

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迅速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第二小分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1

问题一:现阶段汕头市为保障防疫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针对本轮疫情,我市制定了《汕头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防控大规模转运工作方案》,储备大规模转运运力408辆、转运驾驶员408名。同时,制订完善《汕头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防控道路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方案》,安排全市市级常备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共56辆1006.5吨,区县级常备货运应急运力共190辆4260.8吨。

一是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已联合工信、公安、商务、农业农村、邮政快递、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做好我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工作,通行证可供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及司机使用,全国互认,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二是及时受理解决运输过程中的通行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专人值班,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各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车辆通行阻滞等问题,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通行。

三是畅通运输物资车辆通行渠道。在设立临时管控区域的地区,市交通运输局与公安、政数、商务、农业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保障物资配送各环节渠道畅通,打通堵点,为物资保障人员和车辆配发电子通行证,保证物资保障车辆顺畅通行。

问题二:汕头市围绕入(返)汕货运运输车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我市根据《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中提出的意见,以及《关于做好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提醒事项的通告》中提及的相关要求,做好跨省市车辆运输全过程、各环节防控工作,督促货运场站和货运经营者落实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与健康监测、应急管理、防疫宣传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是要求货运站、货运经营者落实报备工作。督促提醒所有省外及省内发生疫情城市入汕货车司乘人员在入汕前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包括并不限于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近7天旅居史,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并通过作业点及时向所属地三人小组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二是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防疫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各区县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即追、不限制流动的原则”,在我市境内在3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和2个服务区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省外及省内发生疫情城市来汕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引导每一位来汕货车司机朋友在我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扫场所码、二维码、接受落地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

问题三:市交通运输局在各类交通站点管理及人员管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火车站、汽车站、市内公共交通出入口等公共交通场所是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一环,针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启动相关交通管控运输措施:

火车站方面,严格执行进出站旅客测温、扫码、戴口罩“三个100%”。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旅客进站乘车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对外市抵汕旅客实施一次落地免费核酸检测。

客运场站方面,科学设置隔离留观区,严格落实进站人员“三个100%”和客运车辆100%进站落客、旅客100%“落地检”。持续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对发往高风险地区客运班车、包车一律停运,对途经高风险地区客运班车、包车落实绕行等措施,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客运站、客运经营者落实专人查验所有班车和包车乘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分车次进行信息登记。

公交站场方面,落实所有驾驶员规范佩戴口罩上岗,乘客佩戴口罩乘坐公交车。疫情期间对市民出行方式进行一定管控。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并充分考虑市民出行需求,随时做好线路规划调整,暂停出租车前往高风险区域,对已通过该区域的车辆,通过车辆行驶轨迹查询车辆信息,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放及通风消毒,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司机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沟通对接,随时做好公共交通恢复运营准备,确保市民出行。

在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从严从紧抓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做好重点场所扫码登记工作等。

在此,请广大市民、乘客自觉遵守上述防疫交通管控措施,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共同维持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交通出行秩序。

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2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或者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县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事故。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泄漏处置: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

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碱工作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小量泄漏:避免杨晨,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方法:用水、沙土扑救,但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造成灼伤。

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洗至少15分钟,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就医。

五、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运局报告,联系电话:0563-4016629,联系人:周恳新13905639737,然后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2、做好事故的有关续报工作。

3、书面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的进展情况和措施;报告单位和时间。

六、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织现场人员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交运局接到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分队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现场制定具体措施。

(2)统一安排部署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3)根据事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和补充应急预案。

(4)负责紧急调集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负责事故地点的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2、根据行业特点、单位性质,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

3、加强宣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业预防意识。

4、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市交运局办公室备案。

疫情防控营运车辆管控措施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xx市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略)

1.3适用范围

水上危险品事故是指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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