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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物资保障配送方案精选1
一、编制目的为保证我项目部在疫情期间防疫物资有效使用,确保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供给符合重庆市南岸区南肺炎组办发
12号文标准,项目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供给方案。
二、组织保障1、组织架构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商品物资保供以何三健为管理核心,应急响应工作启动实行联络人负责制,项目部各部门执行落实。
⑴项目部疫情物资保供组织架构
⑵项目部疫情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⑶项目部疫情物资保供工作联络组联络组负责人:
联络员:
项目经理室何安全部张物资部金施工部张技术部周成本部李
2、部门职责⑴项目部疫情物资保供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室)
负责组织审核防疫物资保供预案;
负责落实项目部防疫物资的组织、储备、供应调配等保供工作;
负责指导项目部防疫物资工作有关的对外公关事宜。
⑵技术部
贯彻执行项目部防疫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决定,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商品物资保供工作;
负责与政府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相关疫情信息的上传下达;
负责定期不定期的跟踪突施工现场疫情变化;
负责项目安全库存的稽查,并负责将项目安全库存情况上报项目经理室;
负责分解、细化项目部防疫物资保供指令,指导防疫期间物资供应工作,组织协调公司项目部各部门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负责组织各部门总结应急商品物资保供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高防疫物资保供能力。
⑶安全部
落实项目部防疫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负责项目部防疫物资储备、调运等应急物资保供的安全监督工作。
落实项目部防疫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负责项目部防疫物资保供期间的跟踪监控及反馈。
⑷物资部
落实项目部防疫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负责项目部防疫物资货组织、货保障工作;
负责项目部防疫物资安全库存的储备工作;
负责项目部防疫物资储备、紧急调运工作。
负责库存储备情况监督,发现物资不足10天使用周期应立即采购,并向项目经理室汇报。
⑸成本部
落实项目部防疫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负责项目部防疫物资的资金保障工作。
⑹其他职能部门贯彻执行防疫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决定,按照保供预案的分工要求,明确任务,做到互相协调、通力配合,确保物资的紧急供应。
申请部门
需求数量
已购数量
缺口数量
到货情况
OA批复情况
备注
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物资保障配送方案精选3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乡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站应加强对动物疫情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监测。
3、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群时,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
(二)疫情预警依照动物疫情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乡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四、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动物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局,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疫情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二)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