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防控来访⼈员管理制度1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外省市来津⼈员的管理⼯作,坚决保障东丽区⼈民群众⽣命安全和⾝体健康,防⽌疫情在我区蔓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作原则
在东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指挥下,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按照职责分⼯开展对外来⼈员的登记,加强对社区、⽼村台、企业外来⼈员的管理。⼀是排查到位。利⽤多种⼿段全⾯排查,确保对我区外来⼈员信息清、底数明、⽆遗漏。⼆是防控到位。严把各进出⼝,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车辆检查全覆盖、⼝罩佩戴全覆盖。三是报送到位。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外来⼈员要及时上报。四是处置到位。对于⼯作中发现的疫情风险,做到风险不排除,⼯作不中断。
⼆、职责分⼯
(⼀)外来⼈员登记
1.机场、车站、⾼速公路等卡⼝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具体由公安部门逐车、逐⼈指引外来⼈员扫描⼆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员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区出⼊⼝张贴⼆维码,监督外来⼈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维码,引导返津⼈员登陆填报。
3.⽼村台外来⼈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检查站张贴⼆维码,监督外来⼈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张贴⼆维码,监督企业逐⼈填报返津复⼯⼈员信息。
(⼆)社区外来⼈员管理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格化管理体系,以党群⽹格综合信息平台为⽀撑,组织⽹格员⼴泛宣传、挨家挨户⾛访排查,采集外来⼈员信息,登记外来⼈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区道路;封门闸,核准居民出⼊;封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封夜岗,监管午夜出⼊”,在居民社区出⼊⼝设⽴登记点,检测来⼈体温及个⼈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时防控不漏⼈。
社会维稳组要统筹公安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张贴《天津市公安局致⼴⼤出租房屋出租⼈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要求出租⼈主动报备外来⼈员详细情况并进⾏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为,及时对相关租住⼈员和房屋业主进⾏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村台外来⼈员管理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个⽅⾯要求,进
⼀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村台⼈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服务,做到⼈员管控⽆遗漏,动态跟踪外来⼈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四)企业外来⼈员管理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东丽区企业复⼯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疫情防控⼯作组,制定企业防控⼯作⽅案,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员职责,实现返津⼈员排查全覆盖。优化⼯作流程,化⼩⼯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要监督企业落实职⼯建档筛查、⼀⼈⼀档,全⾯掌握职⼯动向、⾝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动物等情况。
三、保障机制
(⼀)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作联动,及时沟通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对于敏感、紧急信息,各组要随时沟通研判,由社会稳控组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便信息共享,由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各指定⼀名联络员,于20xx年2⽉12⽇中午12点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作部门及联系⽅式报送社会维稳组。
(⼆)应急处置机制
1.拒不配合⼈员的处置。在外来⼈员管理过程中对于拒不配合⼯作⼈员履⾏登记管理、故意谎报瞒报信息,影响疫情防控⼯作正常秩序的,各组要及时联系属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民警进⾏处置,社会维稳组跟进指挥,依法追究当事⼈法律责任。
2.发现疫情风险的处置。⼯作中发现外来⼈员存在疫情风险的,要⽴即上报疫情监测处置组。对不配合防疫⼯作,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居家观察的,由社会维稳组依法进⾏处置。
(三)联动协调机制
对疫情期间的⼯作衔接问题,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统筹协调,牵头完成外来⼈员管理的各项⼯作,各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
四、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指挥、调度,不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推诿扯⽪,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作中出现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员的责任。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员责任。
疫情防控来访人员管理制度2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检制度
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
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健康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托幼机构、小学、初中使用)
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七、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