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让货运车辆的通行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尽管如此,也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面小编整理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运输企业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篇1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面广、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加强快递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物传人”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网购物品时,非必要不选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网购食品时,非必要不选购进口冷链或冷藏食品,网购的食品须煮熟煮透后食用。

二、提倡采用非接触方式收发快递包裹。收寄邮件或快件要进行实名登记,收到快递“先消毒、再拆封”,可用酒精喷洒或擦拭的方式进行消毒,拆完快递后,要及时用流动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三、物流快递企业要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所有快递物流货品都应严格进行全面消毒;要建立快递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快递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货物流向。

四、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物流快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全程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后方可上岗,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第三针)。按照核酸检测规模和频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快递从业人员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慎购慎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检测地区物品,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种疫苗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运输企业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篇2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邮政快递和物流行业风险隐患急剧上涨,多地出现货车司机确诊病例、传播链条。为保障我区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严防外来输入风险。现就邮政快递和物流行业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从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检测核酸、全程接种疫苗、登记信息等,加强个人防护,进出中高风险地区要主动报备,并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2、货运车辆要随车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按要求做好驾驶室、车厢内外等重点接触部位消毒通风,确保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严格落实“出福返福”小程序报备措施,做到司机不下车、中途不逗留。

3、物流企业、邮政快递企业要按要求储备防护、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登记台账、消毒台账和出入中高风险人员登记台账,落实“三查两看一报告”。

4、接发货企业要提前2天向所在属地镇街报备货运车辆来福返福情况,并通过“出福返福”小程序进行填报登记,鼓励司乘人员在烟台境内高速服务区免费检测核酸1次,履行预约引领、全程监督责任直至车辆离开福山,并在车辆离福后向属地镇街报告

5、物流园区主办单位要按要求实行园区封闭管理,履行主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出入口、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进出场站车辆、场地及装卸机械等进行消毒、通风;按规定设置留观区,对垃圾盛装容器、运输货物进行消毒处理。

6、装卸、货运代理、商超、加油站、车辆维修及检测等交通物流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运输企业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日xx市发生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xx、xx、xx、xx等省份先后出现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xx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坚决防止因局部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因时因势调整xx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

(一)从严执行防疫措施。对处在高风险街道(乡镇)的xx市省际客运站及进站客车、途经高风险街道(乡镇)的公共交通线路和出租汽车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高风险地区标准执行防控措施,对其他xx市省际客运站及进站客车、公共交通线路和出租汽车按照中风险地区标准执行防控措施。

(二)严格出x旅客信息核查。xx市省际客运站和进出x省际道路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xx市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有发热症状人员、xx月xx日以来进新发地批发市场相关人员和与市场工作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中高风险街道(乡镇)人员等高风险人员严禁出x的部署,认真核验出x旅客健康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健康码异常或者未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禁止进站乘车。

(三)强化从业人员防疫管理。xx市相关运输经营者和客运场站经营者建立司乘人员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人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即暂停工作、及时就医。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

(四)做好城市交通保障。xx市交通委要督促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切实强化运力供给,优化运输组织,提高疏运能力,控制满载率,减少公共交通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实施特殊时段进出x客票免费退票。自20xx年xx月xx日零时起,旅客办理20xx年xx月xx日24时前购买的进出x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客票退票的,售票单位应当予以免费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六)及时发布进出x客运停运信息。因疫情防控需要,进出x道路客运班线暂停运营的,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客运站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信息,售票单位应当免费办理退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二、加强xx“护城河”地区交通运输疫情联防联控

(七)强化进x省际客运属地管理。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动态掌握进x省际客运班线、车辆和相关客运站运营情况,督促进x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客运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进x后统一进站落客测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xx市省际客运站暂停运营的,xx市交通委要及时告知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进出x省际客运班线尚未恢复运营的,暂不恢复。

(八)继续暂停省际旅游客运。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开放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备案。因人员返岗、通勤等确需发送进出x省际包车的,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九)继续暂停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x业务。xx市和天津、xx、xx、xx、xx、xx等xx“护城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经营者和相关平台公司暂停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x业务。

(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xx市及xx“护城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加强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周边区域等相关场所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秩序管控,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防止旅客乘坐非法车辆进出xx。

三、加强物资运输保障和防疫管理

(十一)强化道路货运行业疫情防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交运明电〔20xx〕199号)要求,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降低通过道路货物运输传播新冠病毒的风险。

(十二)严格落实进出x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封闭管理措施。xx市交通委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的总体要求,做好进出x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对短期向xx地区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和封闭式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十三)做好xx地区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领导下,重点围绕保障xx地区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需求,统筹做好物资中转调运和保通保畅工作,指导道路货运企业加强运力组织和司机调配,避免出现因运力不足、人员短缺影响xx地区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四、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十四)严格做好公路水路口岸出入境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和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路水路口岸“货开客关”措施,强化对入境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封闭管理,以最严措施组织做好“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工作,并组织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和一线检查人员的自身防护。

(十五)切实做好常态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落实运输场站、交通运输工具、公路服务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要继续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做好公路水路保通保畅保运保供。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出现散发病例或发生局部疫情后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

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做好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疫情让货运车辆的通行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尽管如此,也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面小编整理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运输企业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篇1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面广、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加强快递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物传人”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网购物品时,非必要不选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网购食品时,非必要不选购进口冷链或冷藏食品,网购的食品须煮熟煮透后食用。

二、提倡采用非接触方式收发快递包裹。收寄邮件或快件要进行实名登记,收到快递“先消毒、再拆封”,可用酒精喷洒或擦拭的方式进行消毒,拆完快递后,要及时用流动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三、物流快递企业要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所有快递物流货品都应严格进行全面消毒;要建立快递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快递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货物流向。

四、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物流快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全程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后方可上岗,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第三针)。按照核酸检测规模和频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快递从业人员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慎购慎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检测地区物品,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种疫苗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运输企业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篇2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邮政快递和物流行业风险隐患急剧上涨,多地出现货车司机确诊病例、传播链条。为保障我区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严防外来输入风险。现就邮政快递和物流行业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从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检测核酸、全程接种疫苗、登记信息等,加强个人防护,进出中高风险地区要主动报备,并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2、货运车辆要随车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按要求做好驾驶室、车厢内外等重点接触部位消毒通风,确保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严格落实“出福返福”小程序报备措施,做到司机不下车、中途不逗留。

3、物流企业、邮政快递企业要按要求储备防护、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登记台账、消毒台账和出入中高风险人员登记台账,落实“三查两看一报告”。

4、接发货企业要提前2天向所在属地镇街报备货运车辆来福返福情况,并通过“出福返福”小程序进行填报登记,鼓励司乘人员在烟台境内高速服务区免费检测核酸1次,履行预约引领、全程监督责任直至车辆离开福山,并在车辆离福后向属地镇街报告。

5、物流园区主办单位要按要求实行园区封闭管理,履行主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出入口、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进出场站车辆、场地及装卸机械等进行消毒、通风;按规定设置留观区,对垃圾盛装容器、运输货物进行消毒处理。

6、装卸、货运代理、商超、加油站、车辆维修及检测等交通物流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运输企业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日xx市发生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xx、xx、xx、xx等省份先后出现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xx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坚决防止因局部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因时因势调整xx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

(一)从严执行防疫措施。对处在高风险街道(乡镇)的xx市省际客运站及进站客车、途经高风险街道(乡镇)的公共交通线路和出租汽车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高风险地区标准执行防控措施,对其他xx市省际客运站及进站客车、公共交通线路和出租汽车按照中风险地区标准执行防控措施。

(二)严格出x旅客信息核查。xx市省际客运站和进出x省际道路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xx市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有发热症状人员、xx月xx日以来进新发地批发市场相关人员和与市场工作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中高风险街道(乡镇)人员等高风险人员严禁出x的部署,认真核验出x旅客健康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健康码异常或者未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禁止进站乘车。

(三)强化从业人员防疫管理。xx市相关运输经营者和客运场站经营者建立司乘人员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人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即暂停工作、及时就医。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

(四)做好城市交通保障。xx市交通委要督促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切实强化运力供给,优化运输组织,提高疏运能力,控制满载率,减少公共交通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实施特殊时段进出x客票免费退票。自20xx年xx月xx日零时起,旅客办理20xx年xx月xx日24时前购买的进出x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客票退票的,售票单位应当予以免费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六)及时发布进出x客运停运信息。因疫情防控需要,进出x道路客运班线暂停运营的,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客运站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信息,售票单位应当免费办理退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二、加强xx“护城河”地区交通运输疫情联防联控

(七)强化进x省际客运属地管理。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动态掌握进x省际客运班线、车辆和相关客运站运营情况,督促进x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客运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进x后统一进站落客测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xx市省际客运站暂停运营的,xx市交通委要及时告知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进出x省际客运班线尚未恢复运营的,暂不恢复。

(八)继续暂停省际旅游客运。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开放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备案。因人员返岗、通勤等确需发送进出x省际包车的,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九)继续暂停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x业务。xx市和天津、xx、xx、xx、xx、xx等xx“护城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经营者和相关平台公司暂停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x业务。

(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xx市及xx“护城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加强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周边区域等相关场所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秩序管控,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防止旅客乘坐非法车辆进出xx。

三、加强物资运输保障和防疫管理

(十一)强化道路货运行业疫情防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交运明电〔20xx〕199号)要求,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降低通过道路货物运输传播新冠病毒的风险。

(十二)严格落实进出x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封闭管理措施。xx市交通委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的总体要求,做好进出x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对短期向xx地区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和封闭式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十三)做好xx地区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领导下,重点围绕保障xx地区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需求,统筹做好物资中转调运和保通保畅工作,指导道路货运企业加强运力组织和司机调配,避免出现因运力不足、人员短缺影响xx地区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四、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十四)严格做好公路水路口岸出入境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和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路水路口岸“货开客关”措施,强化对入境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封闭管理,以最严措施组织做好“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工作,并组织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和一线检查人员的自身防护。

(十五)切实做好常态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落实运输场站、交通运输工具、公路服务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要继续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做好公路水路保通保畅保运保供。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出现散发病例或发生局部疫情后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

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做好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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