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8篇,欢迎大家分享。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4月26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把A级景区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2、严禁在景区内或周边举办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3、控制瞬时流量,一旦出现游客瞬间最大承载量到达25%,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延缓入园,做好景区内客流和景区外围疏导,及时化解聚集风险。
4、各景区要做好游客流量监控,设立景区人员人数达到最大承载量25%报警机制,实时进行流量调控。
(二)全面实行旅游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
1、压实景区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门票分时段预约机制,各景区要对游客流量进行核查,并上报分时段预约建立实施情况。
2、指导景区建立分时段预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技术平台,通过景区官网、手机客户端、电话预约,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实现门票分时,分段预约。
3、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游客扎堆入园和聚集。对少量现场购票游客,逐步创新购票方式,推荐实行扫码购票、刷码入园,尽可能减少在购票口聚集、拥堵。
4、指导景区与携程、去哪儿,途牛等在线旅行企业(OTA)对接,网上售卖门票要实现门票分时段预约使用的要求,确保每日各渠道售票总数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30%。有关限制条件在相关网站上明确告知消费者。
5、景区要设置、完善分时段门票预约系统和设施设备,多措并举,创新办法。
(三)增加人员配备,强化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
1、加强对高聚集风险景区的检查指导。
2、加强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旅游车船上下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特别是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切实避免拥堵,确保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3、假日期间景区全员上岗,在旅游景区关键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并进行再培训。
4、各景区要建立预备队、确保时刻准备,随时能投入一线。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1、各景区要分别制定“五一”假期应对预案。
2、全面梳理上报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名单,逐一做好应对预案。
3、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的旅游景区要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4、各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测温枪、消毒水、防疫口罩,专用垃圾桶等防疫物资,加强环境消杀,落实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加强巡查布防,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一旦发现疑似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所属乡镇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5、景区要严防严控、调度协调、防范风险、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实效
“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天赴景区开展巡查,随时对旅游景区(设施)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未开展实名制登记、未实施入园必检,未落实入园佩戴口罩制度,未落实日常消毒,开放室内区域的景区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
景区要做好防疫、消防等安全警示的宣传,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旅游。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横幅、短信推送等多种渠道、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游客形成预约购票的自觉意识。
(三)及时发布景区游客接待量信息预警
要通过省市旅游网站、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景区实时接待数据及距离最大承载量30%的容量情况和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的相关信息。4月27日前向社会发布预约购票和最大承载量30%日接待限量的公示。要在景区出口等显著位置公告最大承载量30%的入园限定。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4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79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发电〔20xx〕71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要求,根据4月20日文旅部全国电话会议精神、4月27日文旅部20xx年劳动节全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暨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文旅发〔20xx〕16号),为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规范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特别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五一”假期可能出现的游客量高峰应对工作,摸清情况,找准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游客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全面执行“两个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二)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积极采取预约、实名购票等机制,多管齐下,切实做好客流量疏导工作,严防游客聚集。
(三)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预案,细化游客管控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四)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多途径宣传流量管控相关内容,引导游客配合防控工作,文明旅游。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局要向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汇报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争取防控指挥部的支持,协调各部门细化分工,落实属地责任和旅游景区的主体责任。针对本地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全面落实“两个通知”和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二)坚持防控为先。在严格落实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广电局关于复产复工和有序开放的“工作指南”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控制游客数量。指导旅游景区在假期实施优惠政策前慎重做好评估,防止游客流量超限。指导旅游景区根据承载量和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控制每日接待人数,实行预约、实名购票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线)等容易瞬时聚集的区域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疏导和管控。
(三)防范安全风险。梳理本地旅游景区的核定最大承载量和往年“五一”假期游客接待量,科学预估今年“五一”假期游客接待量,做到有的放矢;梳理本地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的旅游景区名单,对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对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地区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指导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引导游客做好景区内的自我防护。加强火源管控、可燃物清理和消防器材安全检查,加强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景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做好流量管理。一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与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协同做好“五一”假期旅游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风险防控等级,对旅游景区加强交通管理,做好科学分流、疏导游客,严防景区外车辆、人员聚集和景区内游客聚集。二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指导督导,落实落细防控责任,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县区要会同属地党委宣传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分层级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市文旅广电局将组成多个督导组,在五一假期期间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县区文旅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督导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在4月30日至5月5日期间实施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日报告”制度。三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建立应急处理联动机制,联合网信办等部门建立本地舆情应对制度,分析舆情,要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文旅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游客流量信息、防疫要求等内容,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5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xx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