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防控工作没有到位的话要及时进行整改,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药店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整改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药店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整改报告1
根据XX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中存在的XX药店未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要求的相关问题,现已经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和报告如下。
1.XX药店立即在县域内各级营业厅开展卫生防疫大检查和自查工作
从思想层面做到警醒,时刻牢记疫情防控是持久战,时刻不能放松和麻痹大意。
2.针对存在的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加强执行营业、办公场所消毒杀毒制度
在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由各级营业厅、办公场所按日开展大检查。
3.要求本单位各级经营单元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各项措施,
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喷雾消毒,并严格执行消毒杀毒登记记录制度,由安全保卫部门按周开展大检查。
4.要求本单位各级经营单元值班值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人员测温、登记、安检、健康报备各项制度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由安全保卫负责人按日开展大检查。
5.本单位已经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统筹保障员工医用防护用品,口罩一次性口罩X个、洗手液X瓶、消毒液X瓶、酒精X升、防护服X套、消毒喷壶X个、体温枪X支、消毒喷雾器X台、护目镜X个。
以上是XX药店近期开展疫情防控整改工作的反馈和报告,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药店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整改报告2
一、总则
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的传染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
好各项卫生,减少疫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顾客、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二、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三、应急设备、物资
1、消毒药品、消毒器具(过氧乙酸、84消毒液、酒精、喷雾器等)
2、红外线测温仪、口罩、一次性手套、玻璃体温计等
四、预防措施
1、加强门店入口管理。设立门店入口唯一通道,在门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所以顾客进入药店前均需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经过及详细询问登记后,方可进入药店。
2、严格顾客询查制度。门店入口人员对所来顾客进行个人卫生和打喷嚏防护等生活细节宣讲,购药过程要求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询问所有人员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干咳、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顾客,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正常购药。
五、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1、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2、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3、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六、应急处理
顾客购买药品,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时,及时停止购药,劝其去医院全面检查。并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出现严重发烧和疑视病例,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末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七、加强卫生清洁消毒
1、通风换气。加强营业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人员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顾客进店均需应当佩戴口罩,交谈、购药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加强环境消毒,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工作,使用84消毒液500 mg/L浓度进行拖地,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台面、货架、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4、医疗废物和污水收集处理,设立废弃口罩等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销毁。
5、顾客疏导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疏导顾客,避免店内人员密集。提醒顾客保持至少1米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风险。实名购药登记。限制销售退热、止咳、感冒、抗菌素类药物,顾客在购买此类药物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对顾客身份信息详细登记在册(但必须确保顾客的信息不能外泄的法律责任),实行日报制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名称,体温、测量时间,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无接触史等。
八、疑似感染人员的紧急处理
1、一旦发现顾客有疑似症状,且发热在37.3℃以上,伴咳嗽或者呼吸困难,近期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接触史,可能为疑似感染者应予以高度重视。
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湖北武汉及其他疫区旅行史或者接触使者,属于低疑似人员。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中度疑似人员。有症状且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及时配发口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
4、信息登记
对于发现的疑似人员,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症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询问近期密切接触人员。
5、处置措施
首先安抚疑似人员情绪,对于低疑似者强调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佩戴口罩。,对于中度疑似者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还建议在家自行隔离14天并追踪接触史和密切接触人员,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汇报获取疑似人员和接触人员信息。对于高度凝视者应立即联系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在确保转送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感染者转运到定点的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毒
疑似人员离店或妥当处理后,店内工作人员及时对室内所有的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无死角漏洞。
药店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整改报告3
为贯彻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根据《市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街疫情防控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规范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
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对发热患者初步筛查,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禁止收治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可疑患者。
对个体诊所医务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方可营业。
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缩短预约等候时间,避免患者聚集。
规范设置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强化院感控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对危重患者坚持开放生命救治绿色通道,实施边防护救治边采集核酸样本,及时送检,根据检测回报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各类药店必须严格执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药人进行测温扫码和监控管理,引导药品实际使用者到发热门诊就医,并将以上信息上报至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和发热人员所在的社区(村屯),并拨打“120”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规范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
离管控,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安排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市人民医院每天向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报告,形成“闭环式”管理。
发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屯)单位报告。
三、加强面对面流调。
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24小时内完成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的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人员以面对面方式为主的流行病学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不得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医学观察。
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加强协作,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最大程度地扩大追踪调查范围,查找密切接触者,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四、严防疫情输入。
认真研判“带疫解封”和边境口岸开放可能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由派出所牵头,各村对全街旅居国(境)外人员进行排查,保持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情况,每日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严格闭环转运。
要根据本街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各村推送的信息,提前做好返(来)蛟人员接转准备工作,专人专车将各类境外返(来)蛟人员转运回目的地,做到“点对点接送,面对面交接”,全程录像管理,实现完整转运闭环,并按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管控。
严格隔离管理。
对入境返(来)蛟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天的,要补足集中隔离21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居家单独隔离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口岸确诊病例治愈后,康复治疗未达到14天的,闭环转运至市人民医院继续康复治疗至14天,经“双法双测”,对不符合居家医学观察的,继续集中康复治疗;对符合居家医学观察的,安排专人专车接回,严格落实28天健康随访,避免外出活动。
第2周和第4周到院随访、复诊。
严格宣传教育。
积极与境外人员家属沟通,广泛宣传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政策和返(来)蛟有关管控措施,加强风险预警和提示,积极倡导非必要不返蛟。
同时,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返(来)蛟人员管控工作,及时掌握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情况,对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返(来)蛟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措施,做到隔离到位、管控到位、监测到位。
五、强化重点人群管控。
加强对确诊治愈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日常管理。
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健康随访登记,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切实做到追踪随访到位、医学观察到位,记录登记到位。
对各类养老机构、看守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人员进出管控、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新进入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鼓励采取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探视,确需见面的要做好个人防护。
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封闭式管理,严把校园入口关,实行动态排查,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接触史、旅居史和健康状况,落实师生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和“三检一追”制度。
要加强对公园、广场等场所的严格管理,落实行业部门和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严防人员聚集,倡导保持安全距离。
六、强化社区(村屯)防控。
进一步充实社区防控力量,配强配齐党员、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民警、志愿者、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在基层党组织的指挥调度下,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积极探索发挥“楼栋长”微信群作用,畅通信息管控渠道,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屯)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突出国(境)外来(返)蛟人员、国内重点地区来(返)蛟人员、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理。
进一步健全社区(村屯)重点人员报告制度,实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充分发动群众,设立公布举报电话。
进一步加强小区(村屯)防控工作巡查督导,持续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强化上下联动,守好社区(村屯)第一道防线。
七、强化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一是按照国务院《病毒肺炎各类防控技术指南》、《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关于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贴近实战、易于操作、分工明确、衔接紧密的要求,科学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作为常态化防控的强制性标准。
各村负责制定村屯(社区)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具体分工见附件)。
各类《方案》和《应急预案》务于6月14日下班前报防控办。
二是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明确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
落实专人负责,有异常情况,核实后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严格落实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环境清理,做好个人防护。
引导企业和个人严格规范使用“吉祥码”“健康码”,精准掌握人员流动及健康状况。
因企制宜实行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严控会议频次和规模,提倡视频或电话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按规定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四是餐饮单位要按照国家行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根据经营规模,制定完善预案,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毒、人员限流等防控措施。
八、强化物资保障。
畅通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来源渠道和经费保障,健全药品、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
建立统一的防控物资应急协调调配机制,动态掌握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物资需求,强化重点防护物资日常储备,做好调配使用工作。
九、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根据前期疫情防控实际,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和各级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不断加强卫生应急专业人才队伍、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十、完善防控指挥体系。
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机构,统筹全街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疫情防控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
建立健全扁平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坚持党政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各条战线分兵把口,完善平战结合、快速响应、精准防控机制。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科学精准防控,及时研判疫情形势和防控能力,因时因势科学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
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至最小单元,精准实施各项管控措施。
十一、严格压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
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落实部门和行业监管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管防疫”,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
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基层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落实个人和家庭责任。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做好个人防护,主动依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强化督查检查。
落实包保制度。
坚持分区域分战线领导包保机制,多方联动,统筹协调,推动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实行定期调度和日报告制度。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研判形势,作出部署。
防控办每日调度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报领导小组。
各部门、各乡镇街(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常态化防控规范和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分管行业、分管领域疫情防控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督查检查机制。
街道纪委监委会同防控办督查室建立工作专班,开展常态化督导督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问题反馈、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防控,压实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明确各级各类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直接管理部门负主管责任。
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分管责任,并视情况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十三、加强群防群治。
坚持全民动员、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采取全面严格彻底的防控举措,构建严密的防控体系。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畅通咨询沟通和线索报告渠道,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教育引导群众,强化防控意识,做到思想警觉、行动自觉,减少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努力改善卫生环境,进一步降低疫情通过环境传播的风险。
总结推广“十户联防”村屯防控、“五包一”社区防控等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
不断完善“人防+技防”防控体系,提高人员排查、体温监测、隔离管控、信息报送等工作效率和质量。
强化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加强景区景点、个体工商户、餐饮等公共场所管理,落实测温扫码、流量管控等防控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行业监管,严防输入性、流动性和聚集性风险。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思想引领,积极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
宣传部要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科学引导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养成“一米线”、少聚集、多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分餐制、科学佩戴口罩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扎实开展“疾控知识大培训”等活动,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提高全社会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相关单位要积极推动健康防疫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十五、强化防疫知识学习。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我街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文件和决策部署,熟悉了解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精准掌握各项防疫政策规定和工作求,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新要求,确保市及我街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各级干部要着眼疫情防控全局,做好常态化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里、松劲心态,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奋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药店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整改报告4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1.药械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大对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网上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对多次被行政处罚,多次变更许可证以及GSP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20-年以来新开办的药械经营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三是进一步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含兴奋剂药品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
加强对20-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监督检查,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从今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销售;四是继续加强麻黄碱管理,重点加强对麻黄碱复方制剂的流向追踪。
贯彻实施即将颁布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
2.日常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对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