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地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XXX、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XXX、四级调研员
成员:XXX、党组办公室
张晓柱办公室主任
曹爱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XXX、城市建设科科长
张虹宇计划财务科科长
X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XXX、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人
XXX、市政建设发展公司负责人
XXX、平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X、云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X、新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X、云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X、阳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XXX、天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XXX、浑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XXX、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XXX、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XXX、左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XXX、大同经开区建设管理与环境保护部部长
防控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XX市建设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变异株传播速度快、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致病性强等特点,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疫情,结合全市建设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则
(一)防控目标。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建设工地出现涉疫风险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况,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建设工地人员安全和施工秩序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xx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第二版)》《xx市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暴发应急处置预案(试行)》《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由住建系统监管的施工工地(项目)。市政交通、水务、城管、林业园林、港务、能源、电力等工程参照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妥善处置建设工地出现涉疫风险人员、出现疑似病例、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况。坚持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暴露和感染的风险。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各建设工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迅速妥善处置建设工地出现的疫情,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3、联防联控,科学应对。项目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并维持建设工地的正常施工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
根据全市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策略和重大防控政策,统筹全市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完善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方案、措施,指导各区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全市建设工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
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根据本辖区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需要,组织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风险研判和评估,不断强化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手段和措施;加强与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上下联动,确保在应急期间上下贯通、行动一致,迅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疫情;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参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加固薄弱环节,抓好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三)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
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负责收集项目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做好员工的信息登记,内容应包括员工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岗位、排班安排、旅居史、疫苗接种史和核酸检测情况等,员工信息登记应及时收集更新,随时备查,并按规定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项目人员健康状况。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桌面推演,确保应急情况下各项工作有序、规范。
三、启动应急响应
建设工地发现涉及疫情的突发异常情况,按照“提级管控、属地处置”原则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1、市级响应。向各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通报情况,并部署各区专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再检查、再落实;派出工作组到疫情所在地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督查督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2、区级响应。立即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及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专项检查,核查疫情防控条件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暂停施工,督促整改并经复核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除出现突发异常情况的建设工地外,所在地区工地专班还要督导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工地(项目)响应。发生突发异常情况的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安排,迅速严格落实工地管控措施,并全力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做好建设工地人员管控、流行病学调查、核酸筛查、病例救治、终末消毒等各项工作。
市内其他建设工地应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迅速行动,由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全面自查本工地参建人员的流动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以及工地全封闭管理、应急处置等各方面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四、开展应急处置
每个工地应与属地街镇建立联络渠道,一旦发现涉疫风险地区返穗人员,立即向街道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围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梳理出五种场景(见下文),并提出对应的应急处置要求。如出现其他未列出的场景,请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以及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一)出现涉疫风险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参建人员,出现黄码、红码人员以及推送重点人员)的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情况。当工地出现涉疫风险人员时,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
2、开展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对近14天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穗的参建人员或红码人员,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对其立即实施工地现场的就地隔离,并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转运工作。具体包括: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此外,对推送重点人员,根据推送人员的具体情况,建设工地(项
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应以上分类标准进行相应处置。
3、做好人员返岗把关。对开展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的参建人员,在14天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满后,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须核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让其返回建设工地。
(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
四、严格现场防控
(一)做好工地内部防疫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
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项目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
(五)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
(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对于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X〕2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学校防控疫情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保障202X年3月9日仍无法如期开学情况下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满足学生课业学习要求,特制定本教学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应充分利用已有网络教学平台和网上教学资源开展在线教学,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式、完善教学设计,切实做好课堂管理,强化过程管理。由开课单位据课程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授课教师按照开课单位统一部署,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执行好本学期教学计划(学生返校前,采用线上教学)。广大教师应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开展教学活动和所传教学资源均不得违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序良俗。同时应主动学习、培训现代教育技术,提前准备教学素材,充分做好教学预案,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同质等效。院系两级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备课、教学等督导检查,全力维护本科教学秩序稳定正常。
二、在线教学组织方式
(一)理论类必修课程
1、线上教学方式
方式1:利用在线教学资源。授课教师(团队)应充分利用学堂在线(雨课堂)、超星尔雅(学习通)、智慧树、蓝墨云、经世优学、中国大学MOOC、中国知网、高校邦等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以及各高校推出的面向社会优质课程资源,多方式、多途径收集、使用课程资源,提高课程建设效率。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开展在线教学服务的在线课程平台汇总表见附件。
方式2:自建在线教学资源。授课教师(团队)自行建课,边建设边使用。可利用学堂在线(雨课堂)、超星尔雅(学习通)、开物o云课堂、智慧树、蓝墨云、经世优学、中国大学MOOC等教学平台及其建课工具构建在线课程,采取录制授课视频,远程布置学习任务,规划、指导学生学习进程,布置、收集、批改课程练习,辅导答疑等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各学院(部、中心)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平台、工具和资源开展课程线上教学,鼓励授课教师(团队)利用相关优质共享资源自行构建适合学院教学实际的在线课程,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教学任务。
2、基本要求
(1)提前准备课程教学资源。3月6日前,授课教师必须完成开学第一周的教学准备工作。开课期间,教师应在授课前3天完成本堂课的各项备课工作。具体准备资源建议包括:
课程门户资源:提供课程基本信息(包含课程介绍、课程团队、课程目标、课程大纲、课程教材、考核方式等),及时发布。
课程教学资源:提供PPT课件、电子教材、课程教学视频(采用直播教学的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课程教学视频作为备案上传至教学平台,防止直播过程中网络出现故障,建议课程教学视频按知识点分切做成10-15分钟每集的短视频)等上传至教学平台。设计好课堂测试、话题讨论、作业布置收缴等教学环节,以及与学生网上互动,检查学习效果、到课情况的方案方式。可以采取类似教学片断-学生学习-布置作业研讨-学生思考-下一个教学片段的递进方式进行在线教学。
(2)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授课教师需对在线教学中可能因平台故障、网络拥堵等情况导致教学无法顺利进行的风险有足够认识。特别对采用直播授课教学模式,必须有提前准备好课程教学视频等资源的备用方案,并提前上传资源至教学平台或其他可供学生随时下载的网络空间(如百度网盘、QQ邮箱等),以便当出现网络教学平台故障、视频直播滞后或卡顿等特殊情况下应急使用。同时,教师还需提前熟悉网络教学平台功能,有条件时应在正式开课前进行网络试讲,提前进行技术故障排查和教学方案切换演练。授课过程中,若遇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教学活动无法顺利进行时,应通过其他途径(如手机端QQ或微信课程群),布置课程研讨主题或课堂作业,安排学生观看视频自主学习,待网络正常后再以答疑方式对学生学习进行辅导强化。
(二)实践类课程
1、实验课程。实验课程应根据疫情适当调整实验教学方案。可利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和学校相关实验教学资源开展在线实验教学。实验空间平台免费提供2000余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并提供在线实验教学支撑和教学考核管理。需依托实验室开展的实验课程,可先进行实验绪论、前期准备等方面教学,操作环节推至返校或隔离结束后进行。
2、实习实训。在疫情期间暂停所有校外实地实习,条件允许的校内实训课程可设计成线上虚拟实习教学的形式。部分实践教学可调整至疫情结束后或暑假期间进行。
3、课程设计。课程设计由指导教师充分采用网络教学资源,利用QQ、微信等工具开展线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