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很多时候会发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针对问题我们需要提出解决措施,措施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疫情防控全面有效防疫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全面有效防疫措施1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按照分区分类标准,我县属于无现症病例区。为贯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坚持“严防输入、严阵以待”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医疗救治与防控
1.完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顺畅高效。做好医疗机构人员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业务培训。
2.加强病例监测发现。各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监测工作,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和报告,全力做好对发热病人的监测和回访服务工作;辖区内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和药店对一般感冒患者严格进行信息登记,对发热、咳嗽病人一律登记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转介至县内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进一步完善隔离救治定点医院,建立病例转运机制,继续将酒店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4.加强对确诊/疑似病人、一线医护人员、被隔离家庭的关怀慰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信息告知
5.采取多种途径向公众就诊信息,引导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分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6.每日依法本县防疫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7.建立信息共享公开机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三、交通卫生检疫
8.继续开展兴华客运站、火车北站卫生检疫工作,设立交通检疫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开展“一查一测两问”,即查身份证,测体温,问出行轨迹、问居住史,实行一人一登记,确保信息完整,严防疫情输入。暂停往来省内社区爆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省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9.继续加强交通卡口设置和检测工作。高速公路境内出入口,国、省干道及县道因疫情防控需要,设置9处交通检疫站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检疫站点坚持“每车必查、每人必检”的原则均实行全天24小时值守。高速路出入口检测点严格实行“一检多认”,对持有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发的“今日体温已测”标识车辆免检放行。交通检疫站点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均进行体温检测;对市外车辆开展“始发地、目的地、是否有与湖北籍和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接触史”等询问工作;对省外车辆驾驶员做好详细登记。
10.保障邮件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顺畅。各小区要设置快件箱或划定特定区域收派快件。快递员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收派件。
四、人员排查和人群聚集限制
11.对返乡回流人员和旅游、务工、经商等人员,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和信息登记,由社区、村社通知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
12.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上述人员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14天居家隔离观察,落实责任人和健康监测制度。
13.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严禁扎堆聚会、聚餐娱乐、走亲串友等人群聚集活动。继续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庙会、集中赶场、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
14.鼓励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排查掌握人员轨迹、进行身份识别和体温测量等。
五、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
1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国卫创建片区责任,各镇(街道)及二十五片区开展日常疫情防控巡查和督改工作。全力推进“六镇联创国家卫生乡镇”,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特别要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公共厕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16.加强健康宣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开展肺炎等传染病全民防控知识宣传,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防控工作,科学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引导群众尽量不去疫情较重地区。
六、应急物资保障
17.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充分做好医用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粮油等应急物资和民生物资的储备工作。加强对民生物资重点品种供应量的监测,保障物流渠道畅通。
18.全县实行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重点保障医疗机构、交通卡点、村(社区)、监管执法等一线人员。
19.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七、经济运行
20.在采取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尽快组织企业自行复工复产,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保证本地区正常经济社会的运行。
21.酒店(内设茶座、健身房、洗浴按摩等除外)、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理发等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落实人员体温监测、出入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可营业。使用空调的场所,应符合《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要求,确保通风安全。提倡预约服务,服务场所不设置等候区,严禁聚集扎堆。
22.协调防护物资、土地、资金、用工和水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复工。
23.暂不举行现场开工仪式、签约仪式等投资促进活动。
24.强化落实用工单位(企业、个体户等)对外来务工人员排查和监管的主体责任。鼓励优先使用县内员工,确需使用市外人员的,需严格执行向镇(街道)报备,提供《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接受镇(街道)管理。
25.企业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加强内外环境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规范,员工食堂严格执行分散就餐,做好防疫物资准备。通过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等多种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建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制度,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八、市场供应和监管
26.实行市场自由供应,加大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生产、采购、调运、配送和门店供应,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
27.确保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通信网络正常运营和监管。
28.确保应急物资生产、运输企业水、电、气的需求和成品油供应。
29.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
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疫情防控全面有效防疫措施5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出围墙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近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疫情防控全面有效防疫措施6
在现在很多时候会发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针对问题我们需要提出解决措施,措施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疫情防控全面有效防疫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全面有效防疫措施1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按照分区分类标准,我县属于无现症病例区。为贯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坚持“严防输入、严阵以待”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医疗救治与防控
1.完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顺畅高效。做好医疗机构人员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业务培训。
2.加强病例监测发现。各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监测工作,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和报告,全力做好对发热病人的监测和回访服务工作;辖区内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和药店对一般感冒患者严格进行信息登记,对发热、咳嗽病人一律登记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转介至县内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进一步完善隔离救治定点医院,建立病例转运机制,继续将酒店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4.加强对确诊/疑似病人、一线医护人员、被隔离家庭的关怀慰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信息告知
5.采取多种途径向公众就诊信息,引导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分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6.每日依法本县防疫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7.建立信息共享公开机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三、交通卫生检疫
8.继续开展兴华客运站、火车北站卫生检疫工作,设立交通检疫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开展“一查一测两问”,即查身份证,测体温,问出行轨迹、问居住史,实行一人一登记,确保信息完整,严防疫情输入。暂停往来省内社区爆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省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9.继续加强交通卡口设置和检测工作。高速公路境内出入口,国、省干道及县道因疫情防控需要,设置9处交通检疫站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检疫站点坚持“每车必查、每人必检”的原则均实行全天24小时值守。高速路出入口检测点严格实行“一检多认”,对持有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发的“今日体温已测”标识车辆免检放行。交通检疫站点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均进行体温检测;对市外车辆开展“始发地、目的地、是否有与湖北籍和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接触史”等询问工作;对省外车辆驾驶员做好详细登记。
10.保障邮件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顺畅。各小区要设置快件箱或划定特定区域收派快件。快递员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收派件。
四、人员排查和人群聚集限制
11.对返乡回流人员和旅游、务工、经商等人员,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和信息登记,由社区、村社通知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
12.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上述人员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14天居家隔离观察,落实责任人和健康监测制度。
13.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严禁扎堆聚会、聚餐娱乐、走亲串友等人群聚集活动。继续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庙会、集中赶场、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
14.鼓励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排查掌握人员轨迹、进行身份识别和体温测量等。
五、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
1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国卫创建片区责任,各镇(街道)及二十五片区开展日常疫情防控巡查和督改工作。全力推进“六镇联创国家卫生乡镇”,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特别要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公共厕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16.加强健康宣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开展肺炎等传染病全民防控知识宣传,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防控工作,科学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引导群众尽量不去疫情较重地区。
六、应急物资保障
17.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充分做好医用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粮油等应急物资和民生物资的储备工作。加强对民生物资重点品种供应量的监测,保障物流渠道畅通。
18.全县实行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重点保障医疗机构、交通卡点、村(社区)、监管执法等一线人员。
19.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七、经济运行
20.在采取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尽快组织企业自行复工复产,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保证本地区正常经济社会的运行。
21.酒店(内设茶座、健身房、洗浴按摩等除外)、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理发等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落实人员体温监测、出入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可营业。使用空调的场所,应符合《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要求,确保通风安全。提倡预约服务,服务场所不设置等候区,严禁聚集扎堆。
22.协调防护物资、土地、资金、用工和水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复工。
23.暂不举行现场开工仪式、签约仪式等投资促进活动。
24.强化落实用工单位(企业、个体户等)对外来务工人员排查和监管的主体责任。鼓励优先使用县内员工,确需使用市外人员的,需严格执行向镇(街道)报备,提供《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接受镇(街道)管理。
25.企业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加强内外环境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规范,员工食堂严格执行分散就餐,做好防疫物资准备。通过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等多种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建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制度,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八、市场供应和监管
26.实行市场自由供应,加大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生产、采购、调运、配送和门店供应,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
27.确保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通信网络正常运营和监管。
28.确保应急物资生产、运输企业水、电、气的需求和成品油供应。
29.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