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的疫情有所反复,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隔离政策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隔离政策方案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疫情防控隔离政策方案2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部门,下同)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作为学校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学习、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动员全校师生群防群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内蒙古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用,及时研究处理我校防控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利用学校人财物各种资源,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校全面、精准落地落实,坚决打赢我校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一)建立防控责任体系。
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小组决策的具体落实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及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宣传部负责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控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动态了解学生的相关情况,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后勤保障处牵头,负责购置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备、用品,做好校园内疫情防控及各类场所消毒工作,领导校医院对防疫业务进行指导。保卫处负责校园门禁管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重点做好本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防控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人员台账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动态信息和健康状况。
(二)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在疫情防控期内,各单位必须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部门、学院相互响应、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落实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
(一)推迟开学时间。推迟学年x季学期开学时间,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对假期学生自主学习作出具体安排。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教学计划变更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加强校园管理。
学校教学楼、文体馆、图书馆暂时关闭。除保证留校学生食宿的学生公寓和食堂外,其他学生公寓、食堂暂时封闭。确因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单位,须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验室所在单位要做好实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东校区暂时封闭,南、北校区只开放东门通道。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和车辆须进行校内证件查验及登记,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校园。非本校人员严禁进入校园。(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三)加强学生管理。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和健康状况,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并按照所在地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留校学生由所在学院引导做好各自防控工作,不得外出和聚会。做好留校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学生不外出,不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密切观察留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严格执行离校请假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关爱学生,特别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和农村、牧区等边远地区学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自主学习、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的指导。对寒假在校和自行返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预案,明确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各学生培养单位)
(四)加强教职工管理。
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假期去向信息,在呼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呼,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呼的,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所有外出教职工返呼后,须自行居家观察14天,并每日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外籍教师、台湾教师进行详细排查,及时了解假期滞留、返校行程等详细信息,通过有效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师生积极配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师生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知识,推广防控经验,编制发布简单易操作的预防手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强化网络舆情监管。(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六)强化疫情防控条件保障。
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后勤保障处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购置体温检测仪等器械和必备药品、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具,确保值班及工作人员防护装备齐全、身体安全。(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财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
三、企业集中隔离点设置
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员工隔离区,用于疫情发生地来深复工员工的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待排查员工的留验。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选点条件。
1.和企业办公区、居住区有一定距离或相对独立,可控制人员进出。
2.观察点内住宿房间必须为独立空调系统、卫生设施,房间数量满足单独隔离。
3.具有良好的通讯设施、上网设备及办公设施。
4.有专职的驻点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驻点医务人员。有足够的后勤服务人员、有相关污水及医疗废物处理措施,有足够的消毒设施。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主要工作内容。
1.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宣传我市防治重点传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意义,获得员工的配合和支持。
2.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接收人员登记、观察、消毒、学习、转诊、解除观察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3.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
4.购置并储备适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面积、消毒频度的消毒药物、消毒器械以及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5.详细登记观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传染病病例关系、接触时间、接触方式、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况、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联系方法等具体内容。
6.每天最少早晚2次为被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
7.每天两次定时为各观察房间开窗换气、消毒,保持观察点基本卫生,督促被观察者参加身体锻练。
8.被隔离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须及时报告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9.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终末消毒。
四、企业一般预防控制措施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四)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
(六)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七)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接受14天医学观察。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五、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六、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四)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进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疫情防控隔离政策方案4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最近各地的疫情有所反复,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隔离政策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隔离政策方案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疫情防控隔离政策方案2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部门,下同)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作为学校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学习、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动员全校师生群防群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内蒙古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用,及时研究处理我校防控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利用学校人财物各种资源,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校全面、精准落地落实,坚决打赢我校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一)建立防控责任体系。
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小组决策的具体落实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及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宣传部负责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控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动态了解学生的相关情况,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后勤保障处牵头,负责购置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备、用品,做好校园内疫情防控及各类场所消毒工作,领导校医院对防疫业务进行指导。保卫处负责校园门禁管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重点做好本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防控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人员台账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动态信息和健康状况。
(二)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在疫情防控期内,各单位必须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部门、学院相互响应、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落实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
(一)推迟开学时间。推迟学年x季学期开学时间,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对假期学生自主学习作出具体安排。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教学计划变更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加强校园管理。
学校教学楼、文体馆、图书馆暂时关闭。除保证留校学生食宿的学生公寓和食堂外,其他学生公寓、食堂暂时封闭。确因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单位,须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验室所在单位要做好实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东校区暂时封闭,南、北校区只开放东门通道。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和车辆须进行校内证件查验及登记,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校园。非本校人员严禁进入校园。(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三)加强学生管理。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和健康状况,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并按照所在地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留校学生由所在学院引导做好各自防控工作,不得外出和聚会。做好留校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学生不外出,不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密切观察留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严格执行离校请假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关爱学生,特别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和农村、牧区等边远地区学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自主学习、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的指导。对寒假在校和自行返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预案,明确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各学生培养单位)
(四)加强教职工管理。
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假期去向信息,在呼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呼,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呼的,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所有外出教职工返呼后,须自行居家观察14天,并每日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外籍教师、台湾教师进行详细排查,及时了解假期滞留、返校行程等详细信息,通过有效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师生积极配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师生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知识,推广防控经验,编制发布简单易操作的预防手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强化网络舆情监管。(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六)强化疫情防控条件保障。
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后勤保障处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购置体温检测仪等器械和必备药品、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具,确保值班及工作人员防护装备齐全、身体安全。(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财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