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各地区的人流量都是比较大的,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国庆期间火锅店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国庆期间火锅店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火锅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火锅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和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火锅业有序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一、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火锅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有效的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活动轨迹及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较重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所有员工不得隐瞒上述信息,并及时报备。

3.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驾驶、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4.上岗员工应持有健康证明、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

5.落实晨午检制度,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电话附后)并安排就医。

6.员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7.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使用带盖垃圾桶。

8.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二、严格规范经营服务

9.火锅服务单位应在复工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75%医用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清理停业前采购的食材,处理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10.营业期间,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设施定期进行消杀通风;就餐场所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未使用的包间要每天一消毒。对顾客进出的门口、门把手、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11.使用消毒液体,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12.火锅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不预先将火锅具摆放在餐桌。

13.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火锅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14.经营堂食期间,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增大餐桌之间距离,每桌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数的50%;包间内每桌减半设置餐位,最多容纳6人,就餐人员间距不小于1.5米。

15.堂食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三种分餐模式,所有经营方式都应以无接触方式供、取餐品。

(1)分餐位上模式:

即对就餐人员按人员位数逐一上餐的分餐模式。在菜品设计时按照分餐要求制定菜单、搭配菜品,餐厅后厨设置备餐间或分餐台,菜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服务人员在备餐间或分餐台对所有菜品进行分餐,按位上餐,保证每位就餐人员用餐用量和餐具的独立性和安全性。适用于各类宴请。

(2)分餐公勺模式:

即利用分餐公勺、公筷、公夹或公叉等工具实现的分餐模式。菜品制作保持传统加工工艺,上餐时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导消费者在取餐时使用分餐工具取餐,保证就餐人员用餐的独立性。适用于大众火锅消费。

(3)分餐自取模式:

使用独立餐具并由用餐者自取实现的分餐模式。就餐人员在点餐台点餐,由服务人员按照消费者点餐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行配餐,采取单人单桌,同向就餐,在店内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完成用餐。适合于各类快餐经营。

16.提倡进行打包外卖服务,增加外卖窗口,订餐后送餐或自取餐等方式进行经营。

17.严禁外卖人员带病或隔离期未满提供送餐服务,做好个人防护,加大配送箱、车消毒频率。

18.不得提供红事、白事等群体性宴席服务。

19.禁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20.鼓励火锅服务单位为顾客提供口罩。

21.对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清理,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严格采购进货管理

2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落实采购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并存档记录。

2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2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四、严格顾客管理

25.进店顾客要出示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除就餐时间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6.禁止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进店,及时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并劝导其及时到辖区5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市立医院、市妇保院、枣矿集团枣庄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二十一)食品储存管理。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管理,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各地加强对进口海产品、进口冷冻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及储存场所外环境的监测,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检。

(二十二)食品包装运送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包装相关规定,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取密封方式盛放,提倡使用封签,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八、应急处置

(二十三)分区分级管理。高、中风险区的火锅店服务场所暂停营业;低风险区的火锅店服务场所严控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推广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必要时暂停堂食。常态化防控管理区的火锅店服务场所正常开放营业,各地不准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关闭或限制消费者进入火锅店服务场所。

(二十四)场所疫情处置。当火锅店经营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火锅店工作人员及消费者要积极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相关场所在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经评估合格方可重新营业。

国庆期间火锅店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3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精准有序恢复社会秩序的通告》(第三十四号),为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火锅店经营行为管理,现就火锅店单位有序恢复经营,制定本方案。

一、恢复经营的原则

根据火锅店单位经营地点,防范区内的火锅店单位可以先行有序恢复经营,其他区域(管控区、封控区、中低风险区)的火锅店单位待指挥部解封后方可有序恢复经营。

二、恢复经营前的要求

(一)人员管理。火锅店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员工身体状况及到岗前14天以来的旅居史,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填写《火锅店单位返岗职工情况登记表》(附件1),严禁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上岗。

(二)清理库存。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三)清洁消毒。恢复经营前,要对后厨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彻底消杀。对相关设施设备、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到卫生清洁、通风良好。

(四)物资贮备。在恢复经营前,要备足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卫生手套、医用消毒水/酒精、体温仪、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洗手液等防护用品。

(五)签订承诺书。火锅店单位在恢复经营前必须坚决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命令,并及时签订《疫情期间火锅店单位恢复经营承诺书》(附件2)。

三、恢复经营后的要求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加工来自疫区的食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二)规范加工行为。严格火锅店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火锅店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要严格执行《火锅店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严禁生熟混用。

(三)突出员工管理。员工返岗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复工返岗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上岗后必须穿戴口罩、防护帽、工作服等,做好个人防护。每日进行晨检,做好晨检档案登记。有发烧腹泻等症状的不准上班。

(四)强化就餐管理。

1.暂停堂食和各类集体聚餐(宴席);

2.提倡通过第三方平台订餐或打包带走的形式进行销售。配餐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鼓励实施“无接触”式交接配送,严防接送餐过程交叉感染;

3.对入店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严禁发烧、未佩戴口罩及其他有疫情风险的顾客入内就餐。未测体温、不扫码、不戴口罩不得进入火锅店单位。取餐人员间隔不少于1米,不得聚集。火锅店单位发现发热症状的顾客,及时通报社区,或拨打120、110予以处置。

四、火锅店单位恢复经营的程序

(一)火锅店单位对照恢复经营要求开展自查,自查达到恢复经营要求的,向原发证机关报备,报备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不现场报备。

(二)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火锅店单位恢复经营备案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属地政府迅速对辖区内火锅店单位进行摸排,达到恢复经营条件的按程序恢复经营,未能达到的一律不得恢复经营。

(二)属地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管执法,形成联动机制。

(三)火锅店单位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凡出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责令整改,直至停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国庆期间火锅店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我市火锅店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人员聚集就餐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有力推动火锅店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帮助火锅店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企业有序复工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火锅店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43号),切实做好经营服务规范、经营场所环境、服务提供、设备管理、采购进货管理、顾客管理、外卖服务等方面的卫生防疫措施,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特点和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为火锅店企业复工提供操作指引,指导火锅店企业做好复工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走访重点火锅店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市商务局将下发火锅店业复工操作指引,为各(县)市区提供参考。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火锅店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安全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建立各项操作守则,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二、全面落实帮扶措施

一要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2020〕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2号),落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政策,帮助中小微火锅店企业渡过难关。二要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19号),引导限额以上火锅店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帮助限上火锅店企业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开展线上订餐、线下自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三要宣传指导火锅店企业用好火锅店电商平台的金融支持政策。饿了么、美团等针对火锅店业推出了金融支持。饿了么口碑将向部分全国连锁火锅店企业提供总额10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美团出台了”七项商户帮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5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商户恢复经营。福州晚报将联合本地银行,为福州火锅店企业提供贷款等服务。

三、鼓励发展网络销售

一要积极引导大中型火锅店企业开展团餐供应。为避免复工企业人员聚集就餐,防止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要积极推动大中型火锅店企业开展团餐供应配送服务和外卖和外带销售。

二要推动火锅店企业与火锅店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帮助火锅店企业开辟新的销售模式,拉动火锅店消费;通过线上下单预约、线下定时自提、无接触配送的方式避免人群聚集;大力倡导极速”线上建店”,将传统堂食需求、生鲜采购需求引入线上火锅店、线上零售新服务区域,实现运营转型。

三要组织开展”无接触外卖月”活动,引导火锅店商户开展无接触外卖业务,推动火锅店企业开展家庭套餐、预制菜品(半成品快食)线上销售,帮助火锅店企业走出困境。为避免人员聚集堂食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目前已有500多家火锅店企业参与”无接触外卖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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