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篇1
运输过程防控要求
(一)装卸作业人员防控要求
装卸作业人员工作期间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应当穿戴工作衣帽,根据不同风险等级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和防护面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等防护用品,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水产品等。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铁路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作业人员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告示牌、警戒线等隔离措施。
(二)运输工作人员防控要求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从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铁路乘务人员、押运人员及沿途车站作业人员等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应定期对铁路运输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器材、仪表等进行消毒。鼓励改进交接作业流程和使用信息技术,减少交接作业中的人员接触。
(三)运输工具的防控管理
应当确保用于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铁路车辆、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及容器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清洁消毒措施见“三、运输过程消毒要求”。
(四)货物运输防控管理
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进口冷链食品,原则上不能与其他货物品类混装。装车备品、防护用品、衬垫物品等,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应当保障在运输过程中冷链食品的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应避免运输作业交接中的污染,做好各交接环节的时间、温度等信息记录并留存。
(五)储存场所的防控管理
铁路仓库装卸货区应加强入库检验,除查验冷链食品的外观、数量外,还应当查验冷链食品的中心温度。加强库内存放管理,冷链食品堆码应当按规定置于托盘或货架上。冷链食品应当按照特性分库或分库位码放,对温湿度要求差异大、容易交叉污染的冷链食品不应混放。应当定期检测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库内温度和湿度应当满足冷链食品的中转转运要求并保持稳定。定期对仓库内部环境、货架、作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六)货物信息登记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应严格落实货物运输实名制度。托运人应主动向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托运物品的详细信息和相关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要的检测信息。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应查验托运人身份、相关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等,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开展对进口冷链食品采集相关样本及冷链货物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工作。配合进行冷藏货物新冠病毒检疫的铁路场站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全程正确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三、运输过程消毒要求
(一)人员
铁路装卸、运输冷链食品过程中,从业人员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建议使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进行消毒,也可选择75%乙醇、过氧化氢等消毒剂;企业应为其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手消毒剂和消毒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
(二)物体表面
作业人员在交接冷链运输相关文件前应当洗手或消毒,为避免清洗返还物,文件最好置于一次性容器和包装材料中。对于重复使用的容器,应当进行定期、适宜的卫生清洁和消毒。人手频繁接触的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
(三)运输工具
为避免冷链食品被污染,需确保运输车辆、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运输工具及容器运载一批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在装运前后,对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组织实施消毒。对载货工具外表面、货物装载外表面、装卸人员可能手接触部位,采取严格消毒措施,避免出现消毒死角。
(四)工作环境
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应加强工作环境清洁消毒,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用过的防护用品、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集中收集处置,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统一收集并进行规范消毒处理。作业区域垃圾盛装容器应定期清洁、消毒。接送员工的车辆应每次进行清洁消毒。一旦出现本土疫情,应严格配合执行当地应急处置要求,同时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
四、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完善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从事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工作人员在跨省作业时,要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落地检”。
(一)上岗人员健康登记
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要做好工作人员(含一线工作人员、新进人员、临时参加工作人员及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7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工作人员健康卡,新入职的员工需出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并掌握工作人员流动及健康情况。
(二)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
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各货运场站的作业场所及工作区域入口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建立全体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设置作业区域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
从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的装卸、搬运、保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原则上要完成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实行闭环或者封闭管理,闭环管理期间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转运,避免工作期间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群接触。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离岗后按要求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一线工作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时,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四)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铁路货运场站等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登记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落实健康码登记、测温、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等措施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出时,车内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开车辆,确需离开车辆的按上述要求管理。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驾驶员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五)从业人员防护
1.健康上岗。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按要求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
2.做好个人防护。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消毒用品和装备,加强对货运值班员、货运检查员、监装卸货运员、装卸工等冷链运输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感染风险。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要督促指导作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直接接触进口冷藏集装箱或者冷藏货物的冷链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至少应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
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本单位直接接触冷藏货物、冷藏集装箱拆箱作业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脱防护服进行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关键防护措施到位。
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不随地吐痰,擤鼻涕时注意卫生。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
4.加强手卫生。在处理货品时,或双手触碰过货架、扶手等公用物体时,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各物流企业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疫意识,开展防疫工作。在企业内部强化宣传指导,加强督导检查。在人民需要时,响应区政府指令和社会需求,积极协调物资的调拨和运输方案的跟踪和落实,及时确保物资到位。
疫情防控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篇4
为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有效防控疫情风险,加快建立与新形势、新挑战相适应的冷链“物防”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
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
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
坚持运用xx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
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以“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组织领导
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略
职责分工
1.市监:负责组织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索取消毒证明等工作;牵头推进“x冷链”建设应用;依法查处进入市场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环境消毒、核酸检测、改进卫生条件等工作。
2.卫健: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对环境、从业人员及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3.交通:负责督促指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单位加强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落实运输工具和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各项单证,查验承运冷链食品在“x冷链”平台追溯信息;配合做好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4.商务:负责配合做好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监督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落实直接从事装卸运输作业人员新冠健康管理、冷库环境、储存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装卸作业、外包装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储备肉承储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购进和下游企业主体数据、入出库数据。
5.农业:负责加强对屠宰场所及屠宰场所生产自存用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具有生产自存用冷库的生猪屠宰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生产销售有关数据。
6.海关: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对未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出具提示单,督促进口商在后续环节完成预防性消毒;督促冷链食品进口商办理通关后当日在“x冷链”平台提交冷链食品品种、数量、流向等信息;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冷链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7.发改:对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至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同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等工作予以支持。
8.经济: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改进环境卫生条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好进货查验、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9.公安: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冷链运输物流车辆通行的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和本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抗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明知其经营的冷链食品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而不采取防控措施,仍予以进口或销售,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冷链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散播涉及食品安全特别是冷链食品不实信息或谣言的违法行为。
10.大数据:负责对冷链信息平台开发、数据对接等有关信息化工作予以指导支持。
11.邮政: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运输工具和冷链食品快件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冷链食品邮件实施独立操作,与其他环节严格隔离;加强快递人员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快递人员的核酸检测。
12.口岸:负责督促指导机场、铁路、港口口岸管理单位重点抓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防控技术指南贯彻落实。
五、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市关口防控。
加强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加强非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x管控。在高速公路、国道等入x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即:海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的,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
(二)加强运输物流防控。
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
(三)加强生产经营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