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发现疫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完善xx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20)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
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
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
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
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
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
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
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
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
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
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工作方案2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师生返校后的疫情发展,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制定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点防控关键点
1、学校和上级部门各项相关工作要求的组织落实;
2、防疫工作期间集中隔离点特殊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3、隔离人员24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精准监测;
4、隔离点人员的心理支持和疏导;
5、一线管理服务人员的物资保障、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保障等。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集中隔离点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五、应急处置
根据xx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启动《xx大学成贤学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点医护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者进行预诊,并按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隔离期间不明原因发热或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医务室进行预诊并按要求详细登记,如需转诊,由疫情防控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派专人、专车送患者到江北新区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对治疗好转回校仍需观察治疗的学生安排在学院指定的预备隔离观察区,密切关注病情变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并及时将观察情况上报学校和区卫生健康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确保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以及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在12小时内全部及时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工作流程
(一)人员摸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组织市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对应隔尽隔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明确隔离观察对象,市防指办统筹做好转运工作,明确转运批次及顺序。
(二)启用集中隔离观察点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接的密接原则上在市级集中隔离点隔离,市防指办根据疫情防控需求,适时启用乡镇(街道)集中隔离点,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到位,根据隔离人员数量,按照一人一间隔离要求,做好接收隔离人员准备。
(三)人员转运
市防指办统筹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工作,原则上负责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的转运安排,确保需要时能及时转运。各乡镇(街道)准备专用转运车辆,明确转运负责人员,负责做好辖区其它需要应隔尽隔的人员转运,应做好车辆物理隔离,实施隔离人员全程闭环管理,转运结束后及时通风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转运负责人到达隔离点,做好与集中隔离点的交接,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四)人员接收
1.联系对接。转运负责人提前与集中隔离点负责人联系,确认隔离人员名单,集中隔离点提前做好隔离房间相关准备。
2.核实登记。隔离人员进驻集中隔离点后,医务人员及时(不超过24小时)核实隔离人员基本信息和健康相关情况,登记完善《集中隔离人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
3.建卡报告。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为观察对象建立《集中隔离人员医学观察健康状况监测个案表》(见附件2),每日将健康管理信息报告市防指办。
(五)医学观察
1.所有观察对象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它观察对象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确需前往集中隔离点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2.医务人员每天早、晚对观察对象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集中隔离人员医学观察登记表》(见附件3),包括体温监测、询问是否出现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症状等。
3.消毒人员每日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垃圾处理。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粪便污水消毒等。消毒人员指导观察对象做好隔离房间内消毒、开窗通风等。
4.心理辅导人员要每日密切关注观察对象思想动态,及时向观察对象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观察对象负面情绪,防范心理压力引发极端事件。必要时报告市防指办,由心理医生进行专业指导干预。
5.公安干警每日密切关注安防监控,了解隔离人员隔离情况,对于不服从隔离安排的人员依法强制隔离。
6.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离开隔离点。
(六)观察期间异常情况处置
1.医务人员在健康监测时发现观察对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向市防指办报告,安排120专车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患者经市人民医院确认排除新冠肺炎,120专车送返隔离点继续集中隔离。患者经市人民医院确认为疑似病例,患者在市人民医院继续观察诊治,隔离点消毒人员立即对其隔离房间进行终末消毒。工作人员安排转运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观察对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工作人员立即报告市防指办,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宣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安排转运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观察对象离开隔离点后,消毒人员要立即对其居住的隔离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七)解除医学观察
解除隔离前,做好解除观察对象信息统计,联系所在社区,做好接收准备。观察期满当日,隔离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无相关症状,符合解除条件,经市防指办同意,工作人员为其出具《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告知观察对象返家后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异常症状及时报告。解除隔离观察转出后的房间,由隔离点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组织卫生健康、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口规模储备集中隔离场所,做好集中隔离场所调用征用计划,并登记在册,确保突发疫情时能随时启用。组织制定集中隔离点工作预案,建立隔离专班工作制度,做到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人员保障。根据隔离对象的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公安和后勤保障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工作满1周,核酸检测阴性后换岗,原则上不得频繁换岗。
(三)物资保障。集中隔离点应当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急救药品等,保障有常见病、慢性病的观察对象正常用药,满足观察对象相应生活需求,提供一日三餐、热水供应、洗澡、网络等生活所需。
(四)医疗保障。集中隔离点医务人员由市防指办统一调配,做好医疗保障工作。配备心理医生,加强观察对象心理疏导。
(五)安全保障。各集中隔离点配备公安干警,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员隔离到位,隔离点封闭管理安全有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工作方案4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