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会展中心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参观者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

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

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部署要求,规范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会展业恢复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在扩大开放、助推产业、促进投资、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我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的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下同)、场馆运营单位及活动参与方(含参展商、参会单位、搭建商、服务分包商、观众等)。

二、总体要求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防控原则,结合会展活动的实际情况,落实会展活动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活动举办方+场馆运营方+活动参与方”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总体原则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全面落实“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格遵循“六必”要求(身份必录、信息必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消毒必做、突发必处),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四、责任划分

(一)活动举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做好活动举办备案。疫情期间会展活动实行备案制。举办单位应提前向商务和公安部门提出活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举办,并接受卫健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意见,严格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2.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举办单位应成立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牵头负责管理和落实整个活动过程的公共卫生和安全保障措施,督导场馆运营单位和活动参与方落实相关防疫责任,及时进行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3.做好展(会)前准备。对所有参展(会)人员实施健康告知;收集审核所有参展(会)和工作人员健康申报和健康码信息,分类筛查情况并进行登记记录;安排专人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活动期间体温检测设备、防护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准备;按防控防疫要求合理规划展位布局、功能区设置,合理制定人员动线及流量进出管控方案

4.做好会展活动现场管理。在活动入口处设置如人脸识别系统、身份信息扫码设备、红外测温系统、安检门等设备,确保安全检查、证件查验、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局部消毒等各项措施落实后方可进场,确保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信息筛查到位。活动期间应加强现场巡查,做好人员引导和秩序维护,提醒并劝导人员戴好口罩,并保持安全交谈距离。

(二)部分重要展会须升级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按其升级后的要求和措施落实,本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根据疫情形势另有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本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我市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疫情解除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有规定通知,即自动失效。

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 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

为落实经济生产建设和新冠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做好企业年会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高效处置会议相关场所疫情,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在某某公司大型年会活动相关场所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的应急处置。

二、前期准备与保障措施

按照“六个到位”思想,即组织机构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物资用品到位、应急预案到位、管理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做好会前准备。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

疫情期间会展中心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参观者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

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会展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

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部署要求,规范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会展业恢复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在扩大开放、助推产业、促进投资、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我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的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下同)、场馆运营单位及活动参与方(含参展商、参会单位、搭建商、服务分包商、观众等)。

二、总体要求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防控原则,结合会展活动的实际情况,落实会展活动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活动举办方+场馆运营方+活动参与方”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总体原则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全面落实“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格遵循“六必”要求(身份必录、信息必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消毒必做、突发必处),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四、责任划分

(一)活动举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做好活动举办备案。疫情期间会展活动实行备案制。举办单位应提前向商务和公安部门提出活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举办,并接受卫健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意见,严格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2.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举办单位应成立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牵头负责管理和落实整个活动过程的公共卫生和安全保障措施,督导场馆运营单位和活动参与方落实相关防疫责任,及时进行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3.做好展(会)前准备。对所有参展(会)人员实施健康告知;收集审核所有参展(会)和工作人员健康申报和健康码信息,分类筛查情况并进行登记记录;安排专人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活动期间体温检测设备、防护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准备;按防控防疫要求合理规划展位布局、功能区设置,合理制定人员动线及流量进出管控方案。

4.做好会展活动现场管理。在活动入口处设置如人脸识别系统、身份信息扫码设备、红外测温系统、安检门等设备,确保安全检查、证件查验、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局部消毒等各项措施落实后方可进场,确保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信息筛查到位。活动期间应加强现场巡查,做好人员引导和秩序维护,提醒并劝导人员戴好口罩,并保持安全交谈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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