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地区的疫情又开始反反复复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养老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1
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院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敬老院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院职工和老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院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卫生室医生****任副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院 长 ****
副组长:医 生 ****、*****
成 员:……
(二)主要职责
1.细化领导小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民政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护理班组防护工作,保障全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4.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老人疫情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5.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6.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老人中的舆情动态。
三、工作制度
(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院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受新入住老人,必须外出的老人,回到养老院后应密切观察。
2.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
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由专人护送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院。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抓好症状人员救治管理
1.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去医院就诊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2.有老人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对该老人单间自我隔离,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暂停探访活动。
(六)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市、区民政部门和养⽼机构建⽴24⼩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同时,通过⽹上直报系统于每⽇下午15点准时报送返院⽼⼈、返院员⼯、⼈员隔离等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严格⼈员出⼊管理制度
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式向⽼年⼈家属发布养⽼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服务机构主要出⼊⼝张贴防控告⽰。减少不必要的⼈员进出,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必要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针对家属探视,不提倡家属进⼊养⽼机构探视,引导和帮助⽼年⼈同家属之间利⽤视频、电话等⽅式建⽴联系;确有因⽼年⼈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探视到访的,应做好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等⼯作,按照指定路线和区域进⼊养⽼机构探视;对⾮直系家属(监护⼈)和⾮本市居住的⽼年⼈家属,暂不开放探视。
针对春节离院⽼年⼈,养⽼机构应积极与⽼年⼈家属协商,待疫情稳定后再返院,请⽼年⼈家属⽀持理解。确需返院的⽼年⼈,在院内开设专区隔离收住,隔离区观察14天⽆异常后再返回⽣活区。
针对返沪员⼯,各养⽼服务机构对离沪返回的⼯作⼈员⼀律要求⾃⾏居家观察14天,观察结束情况正常后上班。
针对在院员⼯,要求有条件的养⽼机构尽量安排⼯作⼈员在养⽼机构内居住;居住在外的⼯作⼈员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具,避免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机构。
做好隔离场所保障,养⽼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品,配备必要⽣活和护理服务条件。
三、强化机构内部防护
定时测量体温,每⽇早晚测量⼊住⽼年⼈和⼯作⼈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
关注⽼年⼈健康,每⽇提醒或协助⽼年⼈做好洗漱、沐浴等个⼈清洁卫⽣,保持⽼年⼈⼝腔、⾝体、⾐物、床单元及居室清洁卫⽣。每⽇居室巡查,观察了解⽼年⼈健康状况。
做好环境消毒,每半⽇⽼年⼈居室通风,每⽇做好机构内部消毒清洗,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清洗消毒。
停⽌聚集性活动,暂停室内⽼年⼈集体活动,有条件的暂停集体⽤餐,改为送餐⾄⽼年⼈居室。
四、保障刚需养⽼服务
养⽼机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做好⼊住⽼年⼈各项服务⼯作。社区和居家养⽼服务机构要同步加强疫情防控⼯作,机构⼯作⼈员要遵照防控各项⼯作要求,每⽇开展体温监测,按照要求佩戴⼝罩;对服务对象要及时了解其前期相关⽣活情况,如有接触疫区⼈员或感染症状情况,暂不提供服务。
综合为⽼服务中⼼、长者照护之家、⽇间照护中⼼有托养⽼年⼈的,参照养⽼机构进⾏管理。服务机构如已同⽼年⼈和家属协商⼀致可暂停服务。
社区长者⾷堂和⽼年⼈助餐服务点如继续提供集中就餐服务,需对⼯作⼈员和就餐⼈员严格落实佩戴⼝罩、监测体温、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对于有助餐刚需的⽼年⼈,务必保障⼒量做好上门送餐服务。
五、加强防控宣传教育
市民政局利⽤上海民政、上海养⽼顾问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控⼯作提⽰和⼯作要求,指导养⽼服务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养⽼服务保障⼯作。
市、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泛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确保⼯作⼈员掌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个⼈防护、卫⽣健康习惯、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
各养⽼机构应让所有员⼯掌握民政部印发的《养⽼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版)》和市民政局先后下发系列通知:“养⽼疫控第1号-5号”(详见“上海市养⽼服务平台”)。养⽼机构院长和主要负责⼈要系统掌握,对⼀线护理员和⼯勤⼈员要求学习到位并依规操作。
六、做好⽼年⼈⼼理慰籍
加强⽼年⼈⼼理调节,做好正⾯宣传教育,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活,安排⽼年⼈通过视频等⽅式与家属沟通,安抚⽼⼈情绪,做好⼼理疏导和⼼理慰籍。
对在隔离区观察的⽼年⼈给予重点关怀。积极做好和家属的沟通解释⼯作,缓解家属紧张情绪,争取家属理解和⽀持。
七、及时开展督查检查
各级民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对各类养⽼服务机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暗访。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通过上海民政等微信公众号公布暗访情况、存在问题和⼯作提⽰,指导各区和养⽼服务机构开展落实整改。
要求各区民政部门及时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慰问看望机构⼯作⼈员,现场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积极协调物资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深⼊⼀线,了解困难问题,搜集各类养⽼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和内部协同,采取多种⽅式积极协调⼝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做好物资发放⼯作,确保物资及时发放⾄⼀线机构、⼀线⼈员。
养老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4
为提⾼我院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和⽔平,切实保障全院⽼⼈及全体员⼯的⾝体健康与⽣命安全,维护敬⽼院正常的⼯作、⽣活秩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敬⽼院卫⽣⼯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院疫情防控⼯作制度。
⼀、⽬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全院职⼯和⽼⼈的⾃我防护意识和能⼒;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院的发⽣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标。
⼆、组织领导
成⽴养⽼院疫情防控应急领导⼩组,由院长xxx任组长,卫⽣室医⽣xxx任副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养⽼院疫情防控⼯作。
(⼀)⼈员组成
组长:院长xxx
副组长:医⽣xxx
成员:xxx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