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货物运输行业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抓实抓细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及省、市政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通过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重要道路运输站点和公共客运车辆的联防联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道路运输保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更新。
三、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客运站
1.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车辆消毒及人员防护措施和七不出站工作要求。做好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保洁,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明确消毒责任人,每天进行不少于二次全方位的消毒,不留死角,留存消毒日志备查;
2.客运车辆由司乘人员在发车前、车辆到达终点站乘客下车后和全天运行完毕收车后各进行一次消毒,消毒记录要存档备查;
3.严格落实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进站的旅客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测量体温。建议车站安装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器;
4.车站设置留置观察室,对体温超过37.2_deg;c的乘客在留置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留观室设置务必真实可用,标志明显,内可设置储物设备专门存放应急防疫物资;
5.客运站进行防疫健康信息二维码认证,严格落实乘客扫码并出示绿色动态行程卡乘车;
6.增加车站公用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及洗手液,严禁用普通洗手液替代;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冬春季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及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到位,完成闭环管理;
8.客运班线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辆后两排设置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的乘客,建立与行业主管单位联络机制;
9、客运站利用led屏播疫情防控放宣传视频,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旅客及驾乘人员防控意识。
(二)公交车、社区巴士
公交车:
1.严格落实驾驶员和乘客戴口罩乘车;
2.严格做到勤消毒,勤通风。收发车环节开展全面消杀,对座椅、扶手等部位进行消毒擦拭,车辆配备便携酒精等日常消毒器具,做到一趟一消毒,无业务时将前后车门以及车窗打开进行通风,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乘车环境;
3.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提醒乘客乘车正确佩戴口罩、注意相互之间的安全乘坐距离;
4.充分利用公交车车内led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的相关常识和要求。利用公交车语音播报系统,对车上乘客进行防疫宣传。
社区巴士:
1.严格落实驾驶员与乘客戴口罩乘车;
2.每天不低于两次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随车携带消杀日志,做好日常管理,由于社区巴士人员流动大,务必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严格做好防疫工作;
3.充分利用出租车顶灯进行防疫宣传。
临时停靠点:
1.客运公司安全工作人员做好秩序维护及行包安检;
2.客运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乘车;
3.驾驶员严格佩戴口罩,并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车内空气流通。
(三)冷链物流及寄递物流
冷链物流:
1.严格落实冷链物流渠道人物同防,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冷链货物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坚决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不承运要求,涉及我县有冷链物流车辆往来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积极配合做好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的排查和跟踪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有效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和国外货物的检验;
2.涉及冷链物流运输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加强冷藏保鲜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工作。冷藏保鲜运输车辆应建立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信息登记制,详细记录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冷保鲜货物源头可溯;
3.冷藏保鲜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增加冷藏保鲜运输车辆消毒频次,使用500_1000ml/l含氯消毒液,并确保消毒液在物体表面保持30分钟;
4.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防护,司乘人员随车配备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落实佩戴口罩、手套、测温等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杜绝直接接触货物。
寄递物流: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