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方案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方案1
为规范各类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根据我区域日常常用消毒剂制定,如需使用其他消毒剂,请各区县到辖区疾控中心备案后按相关规范实施。
一、商场/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建议
(一)公共区域(生鲜、冷冻食品区域、食品加工区域)地面、墙壁: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
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500mg/L(即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100的比例稀释)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即10%的二氧化氯泡腾片2.5片/L水)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
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拖地或擦拭。
消毒频次不少于1次/天。
(二)重复使用的餐具、刀具、案板等,应清除食物残渣后,通过煮沸消毒30分钟消毒,或使用有效氯500mg/L(即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100的比例稀释)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三)对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电梯轿厢等不耐腐蚀物品或贵重品应当先清除肉眼可见污物,再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对高频接触的物表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四)对公共卫生间、下水道、垃圾存放点使用有效氯1000mg/L(即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50的比例稀释)的溶液喷洒消毒。
二、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建议
(一)公共区域(食堂、医务室、室内文娱活动区域等),消毒使用500mg/L(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100的比例稀释)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10%的二氧化氯泡腾片2.5片/L水)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对地面或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拖地或擦拭。
不耐腐蚀的物体或贵重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每周擦拭消毒1—2次。
(二)对公共卫生间、下水道、垃圾存放点可使用使用有效氯1000mg/L(即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50的比例稀释)的溶液喷洒消毒。
三、公共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建议
(一)飞机、火车、智轨、公交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每日运行结束后,对车内地板、座椅、吊环、扶手、玻璃窗等物体表面,使用有效氯500mg/L(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100的比列稀释)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10%的二氧化氯泡腾片2.5片/L水)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对地板或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拖地或擦拭。
(二)对驾驶室、仪表、扫码器等易腐蚀物体表面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四、餐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建议
(一)公共区域(厨房、过道、楼梯间等)消毒,使用有效氯500mg/L(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100的比例稀释)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10%的二氧化氯泡腾片2.5片/L水)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对地面或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拖地或擦拭。
(二)对不耐腐蚀的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三)重复使用的餐具、刀具、案板等,应清除食物残渣后,通过煮沸消毒30分钟消毒,或使用有效氯500mg/L(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100的比例稀释)的含氯消毒液,或250mg/L(10%的二氧化氯泡腾片2.5片/L水)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四)对公共卫生间、下水道、垃圾存放点可使用使用有效氯1000mg/L(即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50的比例稀释)的溶液喷洒消毒。
(五)消毒频次至少1次/天,对高频接触的物表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五、宾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建议
(一)公共区域(楼梯间、过道等)消毒,使用有效氯500mg/L(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100的比例稀释)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10%的二氧化氯泡腾片2.5片/L水)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对地面或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拖地或擦拭。
(二)对电梯按钮、电梯轿厢、扶手、门把手等不耐腐蚀的金属或贵重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三)对公共卫生间、下水道、垃圾存放点使用有效氯1000mg/L(即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50的比例稀释)的溶液喷洒消毒。
(四)消毒频次至少1次/天,对高频接触的物表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六、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建议
(一)公共区域(楼梯间、过道、食堂等),晚间放学后使用有效氯500mg/L(5%的84消毒液按1:100的比例稀释)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10%的二氧化氯泡腾片2.5片/L水)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对地面或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拖地或擦拭。
(二)对教室电脑屏幕、键盘、鼠标、门把手、食堂售卖窗口、食堂台面等高频接触的不耐腐蚀的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三)对餐饮用品用具,洗净后煮沸消毒30分钟。
(四)对公共卫生间、下水道、垃圾存放点可使用有效氯1000mg/L(即5%的84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按1:50的比例稀释)的溶液喷洒消毒。
(五)消毒频次1次/天,对高频接触的物表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七、机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建议
(一)对自动售票机、摆渡车、小卖部、托运台面、安检设备、警戒围栏、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轿厢等不耐腐蚀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然风干。
3、对地面、墙壁表面等进行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
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
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4、每天至少二次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和生活污水等进行消毒。
03、注意事项
(一)消毒操作时应佩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工作鞋,做好个人防护。
(二)消毒时要做好自我保护,防止消毒剂对眼睛、皮肤等的刺激;消毒时不准吸烟、饮水、吃食物等;脱掉个人防护用品后及时洗手。
(三)使用消毒剂应合法、有效,并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四)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方案3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科学实施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xx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22)等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原则
1、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以清洁为主,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对于未封闭、通风较好的非流行区公共场所,日常应注意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好环境卫生,不需专门针对疫情开展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执行即可。
3、对于流行区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4、如公共场所内发现有发热、呕吐、干咳等症状病人时,可以对其活动过的特定场所,在特定时间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
5、如确定公共场所为疫点,应按照疫点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范围和职责
全县各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监管原则实施。
1、县级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消毒,由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
2、陇南机场、汽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国道省道留验站的消毒,依据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留验站工作规范的通知》(甘疫防办发〔2022〕2号)由各留验站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县城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城关卫生院、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分别住建局和所属单位督促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住建局及各有关单位
4、各乡镇及辖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
5、各单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
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6、超市、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经营场所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
具体按照预防性消毒的内容和方法,对场所的空气、场所的物表,场所的地面、场所的垃圾规范操作进行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旅局
7、城区垃圾站点的消毒由县执法局组织开展消毒,各乡镇辖区垃圾点的消毒由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各乡镇
8、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各学校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医疗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对废弃物和存放场所按要求开展消毒,由成县绿色环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清运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10、省、市、县际和县内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辆的消毒工作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发通知正常营运后,由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消毒工作;所有出租车的消毒工作由经营业主自行开展消毒,并全面落实“一乘一消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