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门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门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本措施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期间,正常经营的门店疫情防控。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每日对员工的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同时,对员工的流动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是否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二、落实员工核酸检测

1、根据员工统计台账,组织督促员工参加每周“36类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2、对因故未能参加核酸检测的,督促员工自行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留档。

三、配备防疫物资

要提前采购好防疫物资,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温度计、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四、做好进店人员排查

1、在经营场所入口处张贴“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设置测温仪器。

2、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对进店顾客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3、查看进店顾客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4、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五、保持安全距离

在前台、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提倡顾客等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同时,提醒就餐顾客,在非进食状态下应配戴好口罩。

六、做好人员限流

严禁集体性聚餐,倡导丧事、喜事简办,严格控制就餐人数,防止人员聚集;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每桌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本桌座位的60%。

七、强化通风消毒

1、加工及经营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扫、清洁,保持场所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2、明确专人负责通风消毒,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对所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通风;

3、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不少于4次消杀,并做好登记记录。

八、使用公筷公勺

根据用餐人数、菜品数量,配备相应的公筷公勺,在顾客就餐前提醒顾客使用公筷公勺,并告知公筷公勺使用方法,积极推广分餐制,用“小餐桌”带动“大文明”,共同把好“入口”关。

九、摆放回收设备

在门店入口应摆放专门回收废弃口罩、手套的装置或垃圾桶,并在设备上贴有“废弃口罩回收”字样的明显标识,以便回收废弃口罩、手套,避免发生次生风险。

十、及时进行报告

在对进店顾客查验过程中,如发现顾客健康码、行程码出现异常;体温出现异常的人员,要立即向顾客所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十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子屏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共同防控疫情的氛围。

十二、严格复工程序

门店在复工经营前,要签订《门店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同时,要向辖区市场监管所申报复工营业备案表,经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核查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经营。

十三、严厉依法查处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严格执法、敢于执法、文明执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利的门店,将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查处。

十四、应急处置

当门店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门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店复工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21.对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清理,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严格采购进货管理

2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落实采购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并存档记录。

2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2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四、严格顾客管理

25.进店顾客要出示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除就餐时间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6.禁止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进店,及时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并劝导其及时到辖区5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市立医院、市妇保院、枣矿集团枣庄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27.鼓励预约订餐、错时取餐,如需候餐,等位区人均间隔1.5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五、加强防控责任落实

28.各门店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管理、消杀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到位。

29.区市场监管局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消除火锅安全隐患。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的不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营业。

30.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服务好各门店疫情防控;协调购买口罩;对复工有困难的,给予指导帮助;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各门店要主动作出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百姓的安全健康。如发现不严格按照本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门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火锅店经营单位提供门店服务时加强人员管理、经营服务管理、场所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火锅店员工健康、场所卫生及公众用餐安全,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门店服务场所范围内扩散传播。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省提供门店服务的火锅店经营单位。

三、职责分工

各地党委、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统筹做好本地火锅店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按属地职责分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火锅店经营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火锅店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规定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火锅店从业人员及顾客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按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四、从业人员管理

(一)每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火锅店经营单位每日组织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及时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排查,禁止带病上岗。

(二)定期核酸检测。从业人员列入广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群范围,按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所在县(市、区)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时,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细化调整本地区火锅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火锅店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及时组织、督促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三)风险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及其同住人员如7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要及时向经营单位和社区报备,按属地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后返岗。

(四)强化员工培训。做好员工健康培训,将新冠肺炎及其它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纳入培训内容,确保从业人员上岗前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火锅店经营单位要提醒员工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

(五)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加强手卫生,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不得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

(六)推进疫苗接种。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支持互联网平台公布入驻火锅店企业(店铺)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信息。

五、用餐人员管理

(七)进门测温扫码。对进入门店服务场所的顾客、网约配送员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扫场所码;体温异常(≥37.3℃)、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人员均不得进入门店服务场所。火锅店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管理工具创建门店服务场所码,督促顾客扫码打卡登记。

(八)正确佩戴口罩。进入门店服务场所的顾客、网约配送员须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顾客自助取餐、等位期间须严格佩戴口罩,提倡在使用公共卫生间时佩戴好口罩。

(九)控制人流密度。火锅店经营单位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控制人流密度,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1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有条件的商家合理设置外卖取餐点,鼓励无接触式取餐。常态化防控管理区的火锅店经营单位须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中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承接管理。

(十)提倡科学就餐。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餐桌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推广分餐制,为顾客提供公筷公勺。提倡使用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十一)保留顾客信息。火锅店经营单位可建立用餐人员追溯制度,每桌登记不少于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海报电子屏和广播等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倡微信、支付宝等无现金支付;提醒顾客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佩戴好口罩。

六、环境卫生管理

(十三)防疫物资配备。火锅店经营单位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公共卫生间配备足够的公共洗手液,可在场所入口、收银台等区域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十四)场所清洁消毒。火锅店经营单位落实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等场所设施进行规范消毒保洁,提倡每桌顾客就餐完毕离开后及时对桌椅及餐具进行清洗消毒;日常运营期间,餐厅内部洗手间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增加消毒频次。火锅店经营单位须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十五)场所空气流通。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空调系统进行清洁消毒。对用于储存食品的地下室等场所加强通风,增设机械通风设施。餐厅内洗手间要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

(十六)重点设施管理。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指引要求,强化公共电梯(扶梯)日常运营管理,制定日常清洁、消毒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可根据疫情形势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对冷冻冷藏和保鲜场所设备要定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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