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还没结束时,一切都应该多加防范,在现在很多时候会发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1
全市各商场超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有效控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XX市商务局工作指示和安排,为规范疫情期间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生活物质供应,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XX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全市各商场超市严格遵照执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
各商场超市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防输入、防蔓延、防风险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织密防控网络。各商场超市经营单位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场内各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经营单位要成立董事长或总经理、店长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和部门经理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培训宣传等内容,未制定防控方案、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复工营业。
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员工内部排查。各商场超市要在复工前做好从业人员情况排摸。严格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来源和近期流向,排查是否为疫区人员,或接触疫区人员,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上岗前要做好体检,员工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才能上班。存在疫情隐患人员暂缓复岗。
(二)开展培训教育。复工前应开展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规定,重点对上班前、上下班途中、进入经营场所等如何防护进行培训。
(三)落实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防疫用品。复工后根据防疫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四)开展值班值守。复工前做好应急值守,各经营单位要落实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配备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
三、复工后防控措施
(一)加强内部员工管控。企业与复工员工签订岗位防疫责任承诺书,员工如实报告自己健康状况,进入经营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在岗员工每日测量体温2次,体温超过37。3℃及以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送医院就诊。上班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商场超市服务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及未达到卫生防疫标准的家禽。
(二)做好经营场所防控工作
按规定配备空调系统或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转,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如配置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登记。做好电梯、公共地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门帘、收银台、购物车等公共区域及相关设施的保洁及消毒工作,避免人群交叉感染。配备并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
(三)开展疫情监测。设立监督岗和体温检测点,按要求对所有进入商场超市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工作,体温超过37。3度者严禁入内;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做好实名登记后向属地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现场秩序管控。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引导顾客有序购物,不聚集,不逗留,购物后即刻离开。杜绝人群聚集、长时间逗留,购物、结算、出入要保持距离,关闭非必需业务。
(五)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变质过期食品。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商业促销活动。
(六)做好商品供应。确保正常营业和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不乱涨价。自觉接受价格监督部门监督。
(七)落实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八)强化宣传引导。必须在商场超市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警示标语、告知书、通告,在经营场所通过广播、视频、宣传标语、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预防科普宣传。
四、创新新经营模式
各商场超市要密切监测经营状况,聚焦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针对自身特点主动研究应对举措。积极探索借助电子商务等手段,加大网络订货、配送上门等新销售模式,加强有效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双重利益。加强物质装备投入,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增配智能扫码计价付款终端,减少人员之间交叉感染的几率。
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2
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型商超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突出落实大型商场、超市等相关责任人的防控主体责任,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经营,特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预防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大型商场、超市的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排查检测。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可通过要求员工办理“工作人员出入证明”等方式,督促企业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并“一人一档”做好员工建档登记。督促承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工作,全面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要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出入口管控,确保进出人员戴好口罩,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亮健康码。
有进口食品上架的超市,要落实“三证一码”制度,并落实好物品、内外包装和冷库(柜)的消杀措施。
(三)设施物资到位。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设置有集体宿舍的商家、企业,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园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做好清洁消毒。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每日至少一次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及其他封闭空间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加强对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讲解各种药剂的使用方法,确保清洁消毒取得预期效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司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推送,微信群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相关人员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正确使用口罩等各种防疫物资,避免恐慌情绪和谣言传播。
四、加强应急处置
(一)对顾客、工作人员进入场所或工作过程中首次测温超过37。3℃以上或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4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在疫情还没结束时,一切都应该多加防范,在现在很多时候会发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1
全市各商场超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有效控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XX市商务局工作指示和安排,为规范疫情期间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生活物质供应,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XX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全市各商场超市严格遵照执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
各商场超市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防输入、防蔓延、防风险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织密防控网络。各商场超市经营单位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场内各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经营单位要成立董事长或总经理、店长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和部门经理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培训宣传等内容,未制定防控方案、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复工营业。
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员工内部排查。各商场超市要在复工前做好从业人员情况排摸。严格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来源和近期流向,排查是否为疫区人员,或接触疫区人员,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上岗前要做好体检,员工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才能上班。存在疫情隐患人员暂缓复岗。
(二)开展培训教育。复工前应开展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规定,重点对上班前、上下班途中、进入经营场所等如何防护进行培训。
(三)落实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防疫用品。复工后根据防疫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四)开展值班值守。复工前做好应急值守,各经营单位要落实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配备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
三、复工后防控措施
(一)加强内部员工管控。企业与复工员工签订岗位防疫责任承诺书,员工如实报告自己健康状况,进入经营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在岗员工每日测量体温2次,体温超过37。3℃及以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送医院就诊。上班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商场超市服务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及未达到卫生防疫标准的家禽。
(二)做好经营场所防控工作
按规定配备空调系统或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转,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如配置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登记。做好电梯、公共地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门帘、收银台、购物车等公共区域及相关设施的保洁及消毒工作,避免人群交叉感染。配备并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
(三)开展疫情监测。设立监督岗和体温检测点,按要求对所有进入商场超市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工作,体温超过37。3度者严禁入内;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做好实名登记后向属地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现场秩序管控。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引导顾客有序购物,不聚集,不逗留,购物后即刻离开。杜绝人群聚集、长时间逗留,购物、结算、出入要保持距离,关闭非必需业务。
(五)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变质过期食品。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商业促销活动。
(六)做好商品供应。确保正常营业和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不乱涨价。自觉接受价格监督部门监督。
(七)落实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八)强化宣传引导。必须在商场超市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警示标语、告知书、通告,在经营场所通过广播、视频、宣传标语、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预防科普宣传。
四、创新新经营模式
各商场超市要密切监测经营状况,聚焦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针对自身特点主动研究应对举措。积极探索借助电子商务等手段,加大网络订货、配送上门等新销售模式,加强有效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双重利益。加强物质装备投入,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增配智能扫码计价付款终端,减少人员之间交叉感染的几率。
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2
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型商超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突出落实大型商场、超市等相关责任人的防控主体责任,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经营,特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预防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大型商场、超市的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排查检测。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可通过要求员工办理“工作人员出入证明”等方式,督促企业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并“一人一档”做好员工建档登记。督促承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工作,全面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要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出入口管控,确保进出人员戴好口罩,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亮健康码。
有进口食品上架的超市,要落实“三证一码”制度,并落实好物品、内外包装和冷库(柜)的消杀措施。
(三)设施物资到位。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设置有集体宿舍的商家、企业,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园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做好清洁消毒。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每日至少一次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及其他封闭空间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加强对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讲解各种药剂的使用方法,确保清洁消毒取得预期效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司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推送,微信群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相关人员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正确使用口罩等各种防疫物资,避免恐慌情绪和谣言传播。
四、加强应急处置
(一)对顾客、工作人员进入场所或工作过程中首次测温超过37。3℃以上或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