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艺术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及时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进一步提高艺术培训机构全体教师疫情防控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7月19日,怀化市大鑫艺术艺术培训机构举办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教师培训会。
艺术培训机构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疫情防控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招生办老师、值班老师和后勤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艺术培训机构德育校长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进行了解读。
从总体要求、公共措施、疫情监测与处置、组织保障及第八版与第九版的主要区别等方面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他特别提醒大家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公共场所设施触碰,及时做好手卫生,降低感染风险。
最后,德育校长从压实艺术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师生员工个人责任,扎实做好放暑假和秋季开艺术培训机构园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做好学用结合,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充分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实践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履行好校园日常健康监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
大鑫艺术艺术培训机构领导表示,本次培训是艺术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系列培训活动之一,旨在提高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的政策理解水平和疫情防控规范化处置能力,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打牢基础。
艺术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2
近期,面对兰州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对市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全面细致了解各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和规范教学情况。
一是“看”现场环境、扫场所码落实情况、人员佩戴口罩、人员登记等情况,二是“查”疫情防控预案、场所消杀记录等台账、查验场所码后台信息、员工每日测温登记情况和疫苗接种情况记录,三是“问”相关负责人,了解场所内部人员有无密接者、有无被管控及封控情况,并进行记录登记。
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经营者都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部分场所存在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如卡普兰艺术培训艺术培训机构、拉斐尔艺术艺术培训机构、舞灵峰艺术艺术培训机构、毅禾街舞培训艺术培训机构、梵星美术艺术培训机构、零睿艺术艺术培训机构、馨元培训艺术培训机构和兰州艳琳好声音艺术培训中心扫场所码和人员登记落实不到位,兰州名蕾未来艺术培训中心和兰州博辉之韵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场所消杀、人员登记记录不完善,兰州文渊书法培训中心未设置场所码且无疫情防控预案和消杀记录等。
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场所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社会责任,摒弃侥幸心理,不能有松懈情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本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共检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75家,通过检查督促,培训场所经营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攻坚的关键期,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文旅经营场所从严从紧、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也请各营业场所绷紧疫情防控安全弦,强化员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场所码缝进必扫,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文旅行业传播。
艺术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艺术培训机构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艺术培训机构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责任人分层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组长:
成员: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全体教师要按照艺术培训机构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艺术培训机构防控工作准确无误的实施。
艺术培训机构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每位教师、每个小组负责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工作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工作,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
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
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工作。
落实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
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
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
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艺术培训机构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
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检查。
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工作。
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
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艺术培训机构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艺术培训机构做好防控工作。
加强指导,做好艺术培训机构全面卫生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
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艺术培训机构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强卫生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
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
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艺术培训机构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
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艺术培训机构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
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
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
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
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
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
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
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
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
艺术培训机构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
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
艺术培训机构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
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
根据疫情如需对艺术培训机构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艺术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艺术培训机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艺术培训机构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
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艺术培训机构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艺术培训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艺术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艺术培训机构,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艺术培训机构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
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艺术培训机构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
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艺术培训机构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艺术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4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能力,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办公室主任由全军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对各培训班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收集汇总各培训班级上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等。
在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艺术培训机构:制定完善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艺术培训机构防止疫情输入的闭环管理;负责本校员工和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机制,密切关注艺术培训机构及各培训班疫情动向,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乡镇政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各培训艺术培训机构要对管理服务对象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传播正能量,宣传健康卫生生活知识,号召动员管理服务对象主动参加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各培训艺术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克服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团结,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主动作为,听从号召,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市蔓延。
(二)严格落实教师及学员培训前调查工作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学员,培训前必须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前流行病学史调查表》、核验健康码,排除隐患后方可参加培训。
暂停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浔来浔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做好培训班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佩戴口罩。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的教师、学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外科医用口罩。
2.测量体温。
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前需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教师、学员不允许进入教室,教师或学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保持安全距离。
合理设置教室座位,人员相互之间距离必须在1米以上。
4.物资配备。
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器具(口罩、消毒水、防护服、体温检测器)等物资。
确保防疫物资及时到位,并安全有效使用。
5.场所消毒。
培训和技能鉴定场所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场所防控新冠肺炎消毒规范指引》的“会场消毒措施”进行消毒,并做好必要的通风措施,每天上午、下午课后各消杀一次,并做好消杀记录。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服务机构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桂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室:
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艺术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5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坚决落实全县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培训艺术培训机构预防控制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原则
(一)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我局制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要按照《重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南》,因地因校施策,做到工作部署落实上下联动、信息沟通快速准确、问题困难解决及时。
(二)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有效的原则。
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有效管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学集聚疫情风险,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落实责任,确保防控到位、万无一失。
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尽量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统筹抓好处置、报告、联络、宣传等工作,及时应对,有效防控。
(三)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
要会同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经信部门、交通运输、宣传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师生放假、返校开学、学员培训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校园管控、往返交通和宣传引导等工作。
各艺术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艺术培训机构、班级两级防控网络工作体系和培训学员、艺术培训机构双方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