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也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方案篇1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区建筑项目和房地产销售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建筑房地产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深刻认识抗疫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积极探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路径,实现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销售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工作切实有效推进,东城区建设交通局成立以赵xx局长为专班长,赵xx副局长为副专班长,建设局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东城区建筑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工作专班。
(一)建筑施工领域
1、实施闭环管理,推进工地正常施工。
根据疫情病例分布和疫情防控进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落实闭环管理举措,推进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正常施工建设。
(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
二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
督促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测量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防护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
督促建设工地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发现异常,或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社区和建设局,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2)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
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
在疫情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
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
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
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2、加强疫情期间工保障
(1)强化人员通行保障。
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项目的员工,积极有序组织返岗。
对本地员工,积极协调街道、社区(村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点对点组织返岗复工;疫情发生期间,严肃域外员工进入施工现场。
(2)强化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保障。
对正常施工的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疫情期间生产不停电、不停水、不停气,全力保障项目正常建设。
(3)加强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保障。
加强与市场监督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肉、菜、粮油等生活必需物资的协调供应力度,保障项目单位基本需求。
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保障正常施工项目单位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温度计等防疫物资需求.
(二)房地产销售领域
1、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密切关注企业和项目关联区域的疫情发展变化情况,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和规定,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防止聚集性传染,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2、严格落实售楼处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合理确定售楼处开放时间;严格售楼处人员管理,对入场人员进行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禁止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进入。
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关联行程史或确诊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进入售楼处的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
售楼处应充分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满足需要。
要做好线上预约和导流,妥善控制售楼场所人员流量,1个销售人员每次只接待1组客户,合理控制每组客户人数,不得安排2组以上客户同时参观样板间。
做好售楼场所接待室、样板间、卫生间等部位的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开展楼盘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尽量采取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VR)网络视频等方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3、严控房地产销售企业举办聚集性活动。
目前,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房地产企业已暂停组织大中型会议、论坛等聚集性活动。
建议我区房地产相关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严格遵守政府要求,尽量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同时,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充分运用网络、橱窗、横幅等方式,加强对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措施的宣传,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不信谣、不传谣。
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方案篇2
当前正值暑期,是旅游、出行、聚会的高峰期,人员往来频繁,流动性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3号)要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1、各开发企业的法人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主体责任。要有专人在经营场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采用预约服务、定点服务,减少“人际接触”。要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市民出行码,督促员工及进场人员进行扫码登记。
2、各开发企业对于重点疫区外来员工通知暂缓来汴;外地人员如进入开封必须严格执行全市指挥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人员管理要求。对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健康及去向排查,建立健康信息档案;所有工作人员每日上岗时要报告健康状况,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禁止上岗,指导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3、各开发企业经营场所要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酒精、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容器等防控物品,并保障正常运转。有条件的可配备紫外线空气杀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4、定时对场所、电梯、桌椅、门窗把手、空调、卫生间等区域和设施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每日不少于两次。定期进行场所通风换气,尽量减少使用空调,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直接接触消费者的共用服务工具、设施设备,必须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清洗消毒要留有记录。
5、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制订疫情防控方案,所有线下培训暂停。各开发企业须对售楼部到访量进行合理管控,分时、分批控制客户到场人数,不得举办现场推介、抽奖摇号等聚集性活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进入场所;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严禁进入场所,并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现场销售接待时须实行独立区域一对一服务,保持间距1米以上,不得进行集中讲解等聚集性行为。
6、员工食堂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搞好个人和饭菜卫生;要求餐前洗手,不集中就餐,实行错时、分餐供餐。
7、各开发企业经营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防控标语,在单位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相关通告、佩戴口罩、入场测温等告示。开展从业人员防控知识教育,提醒员工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加强自身防护。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第一时间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封闭现场,同时报政府主管部门。
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临时隔离,安排专人看护,同时注意做好看护人员的自身防护。
3、积极配合送指定医院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接触人员确认范围、采取隔离措施等,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
4、患者所在活动现场、生活环境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消毒。
5、立即停止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待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后再另行开放。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各县、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2、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
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监管;
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
3.药械安全监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
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
2.餐饮服务单位;
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6.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四、主要任务
根据市政府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及时、适当、有效。
(一)依法履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监管
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价格行为等监管。
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
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牵头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
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冻产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3.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
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联系制度。
(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
加大对医院、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