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方案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方案篇1
一、开学前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健全防控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防控领导小组,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政策贯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学校与属地政府之间、学校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联系渠道,动员一切力量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二)宣传教育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
2.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3.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三)分类指导
1.对寒假留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发布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细化后勤卫生保障,严格校门等重要位置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卫生消毒,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做好校内防控工作,出入校园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禁止校内居住人员串门聊天、聚餐聚集,加强宠物和家禽的管理。
2.对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明确纪律要求,畅通各职能部门、学院、班主任、辅导员与师生联系渠道,主动服务联系师生。引导师生坚决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定、措施和要求,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对已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建立教职员工生活及健康状况信息台账,督促其自觉遵守属地居家隔离规定,自行居家隔离。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要重点监测假期去过重点疫区或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重点疫区离开者的健康状况。
4.对普通专业实习生。要细化政策措施,紧密联系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生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在岗情况。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生的人文关怀,安排辅导员或心理咨询师,扎实做好实习生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已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的学生,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提供帮助,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防疫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及甘肃省延迟开学的规定,科学制定返校人员管理预案,错峰安排返校时间。
2.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科学研判,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师生和职工的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沟通,明确收治医院。
3.要安排开学时的体温检测、统计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及时开展重点人群排查、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辅导。
4.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暂时实行学校封闭管理,做好入校登记,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
5.学校在8号学生公寓楼接待中心安排100个房间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依规妥善处理需隔离留观人员。
(五)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学校疫情报告机制。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并公布学校疫情报告单位及部门的联系方式,保证疫情信息的及时精准报告。
2.学校卫生所在诊治过程中保存门诊随诊记录、开展疫情监测,重点监测假期去过重点疫区或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重点疫区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
3.学校卫生所加强疾病防控知识专业培训,加强值班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预检分诊,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全面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对全体学生、教职工和学校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老校区家属宿舍中的社会人员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准确报告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学后工作
(一)宣传教育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2.加强健康教育,开学后各学院要开展不少于1学时的健康教育培训。要教育引导学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使人人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3.加强心理辅导。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二)开学报到
1.返校旅途中个人防护。返校途中,可能需要搭乘公交车、地铁、城际大巴车、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在搭乘过程中要做好如下自我防护:
(1)尽可能使用手机扫码、网上支付或电话预约的方式的购买车票;合理计划出行时间,减少候车时间;排队候车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2)避免人流高峰出行,最好错峰乘车。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37.2℃,应配合进行暂时隔离;乘车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取下,车厢内不要饮食;坐车时注意咳嗽礼仪。尽量分散就座,减少接触车内公共区域,包括扶手、车门把手等;乘坐后注意及时洗手、未清洁的手避免触碰眼、鼻、口腔。
(3)记录自己的乘车时间及路线,如发现与新冠感染者同乘,要配合有关部分做好上报或居家隔离。
学生返程后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消毒、体温检测及个人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校门:
(1)体温检测:在进入校门前应及时与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取得联系,先在校门口划定的等候区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然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消毒区对个人用品、旅行箱进行必要的消毒,最后再进入测温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到各学院注册办理返校登记手续。体温异常(体温≥37.3℃)者在校卫生所值班处进一步复检确定后采取相关措施隔离留观。
(2)报到注册:到所在学院登记个人信息、旅迹及健康状况。
(3)进入宿舍:学生必须持所在学院注册报到单方可进入学生公寓。进入宿舍整理个人行李前后都应洗手;条件允许时应及时洗澡,特别是清洁头发及裸露的皮肤。同时,旅途劳累,返程后应注意规律作息、合理饮食,尽快恢复体力,防止劳累出现免疫力降低。
3.返校后要注意防护,避免交叉感染。应该记住防护的原则:远离聚集人群,保持环境卫生,注意消毒,勤通风,勤洗手,适当锻炼,加强营养,注意监测,保持好心情。
(1)外出回宿舍后要勤洗手、洗脸;将外套的内侧面向外反折后放置于固定地方,或将外套和外出鞋放置于通风处;宿舍内穿着家居服或宿舍专用衣物;对手机、钥匙等常用物进行消毒。
(2)回到宿舍要做到:返校隔离期间及宿舍有外来访客进入时佩戴口罩;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换气;每日监测健康状况及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及时上报;定期清洗床品、衣物,污染者消毒液浸泡后清洗;不共用毛巾、餐具、脸盆等物品,毛巾保持干燥并置于通风处;定期物表(桌椅、门把手、键盘、鼠标等)消毒;文明如厕、合理清理、消毒卫生间,消毒时注意配戴口罩,及时通风;
(三)食堂就餐
1.营业时间:上午:6:40-14:00;下午:16:20-20:00,延时分段、错峰供餐。
2.进入食堂应该注意: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流性病学史人员不得进入;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食堂,限流、错峰、排队通过专用通道进出;进入食堂后请先洗手,再买饭就餐。
3.选餐就餐:选餐时戴口罩、少交流,保持安全距离,快速取餐;
倡导微信提前约餐;使用一次性餐具,鼓励自备餐具;打包带回宿舍或教室分散、就餐,就餐时不扎堆、不对面,不共用餐具,快速就餐。
4.就餐完毕后,使用消毒纸巾进行口部、手部清洁并立即佩戴上口罩;彻底清洗个人餐具,自然滤干或使用酒精棉片消毒;将餐余垃圾和一次性餐具放到指定回收点,受污染的纸巾弃置于封闭式垃圾桶内。
(四)教学安排(附教务处安排方案)
1.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各高校要借力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并实施“互联网+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要结合本校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承担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国内主流在线教育平台等的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师生互动和在线辅导。
2.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集中授课。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聚集时间,尽量控制参加人员数量。
3.积极开展基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的精准教学监测与服务,确保“教师真在教、学生真在学”,保障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防疫措施
1.实行定时检查制度。在开学后要继续做好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师生晨检制度,做好学生每天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如有发热、咽痛、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无故不得离开校园,确需外出时需持由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请假单方可离校。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
3.要及时了解、掌握在校师生每日健康状况。尽量减少在校人员流动,提倡弹性工作制,停止举办不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4.原则上不召开人群聚集的会议或典礼,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如必须举办,严格遵循有关要求,缩短会议时间,控制参会人员数量。
(六)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完善疫情报告机制。每日对全体学生、教职工和编外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老校区家属宿舍中的社会人员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准确报告全省教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方案篇2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xx〕11号)、《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诸暨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绍兴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绍兴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绍兴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绍兴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方案篇3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方案篇4
为更好地帮助xx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心理问题的师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师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xx小学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南县教育局有关要求,特在xx小学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