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方案精选,希望大家喜欢。
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方案1
近期,鸡泽收费站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职工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利用班后时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通过微信工作群、岗前动员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从思想和行动上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要求所有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
二是加强防控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定时定点对岗亭、车道、办公楼、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以及票、卡、款的消杀工作;坚持做好职工上岗防护,正确佩戴好口罩、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同时严格门禁锁管理,禁止外来人员入内,必须进站人员要采取测量体温和行程码查验,并做好登记管理,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物资储备。安监办定期排查疫情防控物资使用量和储备量,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办公室负责合理安排伙食,储备一定量的米、面、油、肉蛋及能存放的蔬菜,确保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充足,保障职工日常需求。同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厨房台面、案板、抹布都要保持干净,所有餐具做好日常消毒。
四是加强人员管理,筑牢防疫堤坝。严格按照上级和地方防疫办各项要求,结合公司疫情防控政策,职工按要求进行两梯队倒班模式,同时做好核酸检测和体温上报工作;严格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众,不隐瞒,全面做好个人防护,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五是加强联勤联动,保障安全畅通。积极配合疫情检查点做好入冀车辆“落地双检”和绿卡、红卡发放工作,加快防疫查验速度,减少拥堵,确保车辆快速通行,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同时通过“司机之友”信息群分享站口最新防控政策,提醒司乘朋友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保障站口安全畅通。
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方案2
一、总体防控要求
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分类分级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各个关口,扎实做好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
3.保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服务。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站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闭的,应由县级以上联防联控机制报经上一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加强信息发布。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的,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发布绕行路线等相关信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天上午9时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公示本辖区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情况。
5.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后,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人员隔离、精准流调、快速处置、全面终末消毒等工作,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验收合格后,立即恢复运行。
6.规范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属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
7.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公路防疫检查点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与抗原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
8.严格落实人员、物品、环境“三同防”要求,阻断五类病毒传播途径:公共接触部位随时消毒,阻断公共接触物交叉传播;在流水条件下按照“七步法”勤洗手,阻断手的传播;关键岗位员工佩戴护目镜、防护镜,阻断眼、口鼻传播;接触钱款、票据员工佩戴手套并随时洗手消毒,阻断钱款、票据传播;全员佩戴口罩,全力避免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开窗通风,阻断飞沫传播。
9.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司乘人员提高防护意识,落实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及时发布本区域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情况和检测要
求,引导公众做好自身防护,带齐查验资料,合理安排出行。
10.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地市防疫检查点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公路拥堵缓行、通行服务保障政策执行等情况监测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二、公路服务区室外
11.客流量大的服务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发布信息,采取措施适当控制入区车辆和人员数量,引导公众向沿线非繁忙或拥挤服务区均衡分流,确保防疫安全和服务质量。
1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高、中风险地区和冷链物流车辆的停放专区以及司乘人员休息专区、安装专用移动卫生间、户外卫生间,或者设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等货车临时专用服务区,实施闭环管理。
13.重点涉疫地区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启用物资中转站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物资中转站点原则上应设立在低风险区域,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
14.认真做好服务区涉疫滞留车辆人员的核酸检测、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保障工作。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指导下,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15.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涉疫地区车辆的加油专用通道。
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厅、州交通局等上级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市政总承包部、xx高速建设项目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守护好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体参建职工、农民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做好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相关通知要求各分部务必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厅、州交通局等上级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市政总承包部、xx高速建设项目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认真、切实做好各项防控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一)各分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分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工作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的分部一律不得复工。
—2—(三)制定周密的复工方案,层层分解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分部要做好与项目属地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相关的复工方案、措施、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五)各分部要设置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
三、做好复工人员排查工作(一)各项目部要认真制定节后复工生产任务计划,根据施工任务计划,合理安排作业人员、施工机械进场,保障作业人员入场有计划、有秩序。
(二)认真落实进场人员管控。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复工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建立返岗花名册,开展健康登记,详细落实每名参建人员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情况,做到百分之百掌握信息。对于湖北籍管理人员、一线工人,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一律暂缓返岗,对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的参建人员一律到各分部办公所在地进行自我隔离,观察满14天方可
返岗,隔离期从离开疫情重点地区之日起计算满14天。隔离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共同办公及住宿,早、中、晚要做好体温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xx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就诊治疗。对于一线农民工,要认真做好统计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农民工春节前后流向问题,着力加强省外农民工入滇务工人员统计,全面排查农民工是否来源于重点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
(三)在实行复工人员摸底统计全覆盖的基础上,要对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农民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可采取暂缓返岗或居家办公等灵活措施,待确认健康后再行复工;对体温异常的农民工,不得进入生产区。
(四)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各分部要对其及时给予关心关爱,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四、严格执行节后复工条件各分部要加强与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工作联系,服从地方领导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及时向相关领导部门上报复工申请报告,严格落实以下复工条件: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项目经理部、公司、属地防疫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二)各分部要加强项目驻地、职民工驻地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登记,真实采集和记录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负责外出采购。
(三)在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体温监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监测设备。工地要准备足够的医用口罩,储备足够的消毒液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并确保其他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四)在工地设置隔离观察室,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五)复工前要对工地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同时做好工地环境清洁、清理卫生死角工作。
(六)对工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工人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保障措施达到复工要求。
五、持续强化复工后疫情防控管理(一)督促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防护口罩。将口罩佩戴情况纳入每天班前教育时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检查的内容。
(二)要求项目部、施工现场设置体温监测点,每天对项目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建立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每天早
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建档。对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室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室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2次检测仍大于等于37.3℃的人员,应立即与属地疾控中心取得联系或拨打“120”紧急救援电话,请救护车到隔离室将被隔离的发热人员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三)进入工地的车辆一律进行登记、消毒。配送材料、物资和拉运渣土等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对车上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戴口罩,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和渣土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卸装。
(四)工地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卫生间地面要硬化、门窗要齐全并保持通风良好,配备洗手液(肥皂)、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并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
(五)减少聚集用餐,保障用餐安全。各分部可采取分时段打餐,避免面对面,扎堆就餐和就餐时讲话。减少会议、缩短开会时间,必须要开会的,参会人员必须佩带口罩,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保持通风,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对场地、各项会议物品进行消毒。
(六)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置、清运工作。特别要对口罩等防疫垃圾设置专用收集容器,进行单独收集处理。同时要按有关规
定,做好建筑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六、做好宣传培训以及疫情报送
(一)
切实做好全员的疫情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所有返岗人员必须按照相关个人防护、如何防护新型冠状病毒《应急管理内部防疫参考手册》、省机关事业单位春节收假疫情防控指南、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防控理念方案预案合集、疫情下的安全生产、建筑工地复工肺炎专项资料等方面的防控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二)
特殊时期项目部可采取手机信息推送、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把抗击病毒、应对疫情的正确方法宣传到位、动员到位,做到人人皆知全面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识和防控信心,教育培训不到位,不得复工。
(三)严格落实疫情上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迟报。各分部请引起高度重视,对未按照规定开展人员排查、瞒报、谎报、错报疫情防控信息的,未达到复工审查标准的擅自开工的,复工后未按照规定开展日常疫情防控的,发现疫情未按照规定应急处置,处置不合格的纳入建设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管理。
七、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一)各分部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和带班负责人在岗在位。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项目部要立即将其送至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属地救护车辆将其送至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应
急处置。
(二)发现工地人员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按防疫部门要求开展疫情防治,同时向项目经理部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他要求(一)各分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节后复工方案,按照相关流程报批,报xx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部备案。
(二)各分部疫情防控工作专员要认真记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留下影像资料备案;复工前开展的人员排查、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后每日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定期上报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备案。
(三)各分部疫情防控工作专员要督促到岗人员(包括一线工人)如实填写附件中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表》,并收集好存档备查;针对附件中的《返岗人员信息统计表》和《隔离人员信息统计表》由各分部疫情防控工作专员如实填写后于每天下午16时前报送综合办备案。
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部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通行服务保障、信息公开发布等要求。
一、总体防控要求四、公路收费站二、公路服务区室外三、公路服务区室内五、内部防控管理
壹一、总体防控要求
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分类分级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各个关口,扎实做好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
3保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服务。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站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闭的,应由县级以上联防联控机制报经上一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加强信息发布。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的,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发布绕行路线等相关信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天上午9时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公示本辖区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情况。5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后,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人员隔离、精准流调、快速处置、全面终末消毒等工作,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验收合格后,立即恢复运行。6规范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属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科学合理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一、总体防控要求
7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公路防疫检查点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与抗原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8严格落实人员、物品、环境“三同防”要求,阻断五类病毒传播途径:公共接触部位随时消毒,阻断公共接触物交叉传播;在流水条件下按照“七步法”勤洗手,阻断手的传播;关键岗位员工佩戴护目镜、防护镜,阻断眼、口鼻传播;接触钱款、票据员工佩戴手套并随时洗手消毒,阻断钱款、票据传播;全员佩戴口罩,全力避免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开窗通风,阻断飞沫传播。一、总体防控要求9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司乘人员提高防护意识,落实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及时发布本区域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情况和检测要求,引导公众做好自身防护,带齐查验资料,合理安排出行。10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地市防疫检查点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公路拥堵缓行、通行服务保障政策执行等情况监测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贰二、公路服务区室外
1客流量大的服务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发布信息,采取措施适当控制入区车辆和人员数量,引导公众向沿线非繁忙或拥挤服务区均衡分流,确保防疫安全和服务质量。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高、中风险地区和冷链物流车辆的停放专区以及司乘人员休息专区、安装专用移动卫生间、户外卫生间,或者设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等货车临时专用服务区,实施闭环管理。3重点涉疫地区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启用物资中转站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物资中转站点原则上应设立在低风险区域,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二、公路服务区室外4认真做好服务区涉疫滞留车辆人员的核酸检测、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保障工作。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指导下,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