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的疫情形势比较紧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疫情防控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交通疫情防控检查站方案1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避免超载超限运输对道路和桥梁产生严重损害,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XX〕173号)、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区国道109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XX〕72号)精神,现决定自2022年9月23日16时起正式启用“白银区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站”,全面开展国道109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 白银区后长川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站位于109线1615KM处;

2. G341线白银收费站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站位于G341线2002KM处。

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警部门依托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站全面实施联合执法,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同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及时抄送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信息,由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运输企业、承运人进行相应处罚。

4.货运机动车辆途经检查站路段,驾驶人为逃避称重检测,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或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加大对无证、酒醉驾、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6.违法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处罚通知后,应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拒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交通、公安等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行动,凡阻扰执法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为违法车辆提供条件、充当“保护伞”。

7.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超限超载车辆信息。

交通疫情防控检查站方案2

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强烈指导下,经过全县的上下努力,我县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策进一步巩固了良好的形势。目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随着中国国际口岸复苏,人员流动和集中活动增加给疫情预防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其他秋冬呼吸道疫情进入高发期,我县疫情预防管理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不排除秋冬疫情爆发。为了实行贵州省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的指导意见铜仁市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和铜仁市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特别是秋冬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预防管理,有效预防管理20XX年秋冬新冠肺炎疫情,结合9月25日思南县20XX年秋冬疫情预防管理物资保障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根据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体要求。

坚决贯彻实疫情预防管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配置,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预防管理战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感情、幸运心理、松懈状态,全力以防疫常态在秋冬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疫情,防疫和服务保障工作,坚决保护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抓住常态化疫情对策。一是严格贯彻各项预防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已经公布的国务院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XX〕1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交通应急明电〔20XX〕173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员工及站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南》、《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区分等要求,继续实施。二是做好重点环节体温检测工作。继续进行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重要交通运输场所的体温检查,发现发热患者立即隔离临时隔离观察,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长途客运站必须在10月底前设置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器。三是做好客运站和客运企业的预防管理。会间有关部门要做好黔返黔人员健康代码、防疫旅行卡、三史(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中报等检查工作,积极执行人员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在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综合研究客流趋势和旅游特点,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形势和运输服务再生产等情况,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输能力分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切实加强运输供应和疏散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评价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对策形势,实行客座率要求和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四是做好车站港口设施消毒换气工作。应按频率要求进行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和客运车辆(船)消毒、通风,确保场所、运输工具环境符合防御要求。五是预防交通运输相关人员和用品。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和长途旅客应按要求戴口罩,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乘车。要继续做好员工和一线交通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减少近距离接触,降低感染风险。

(二)抓住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一是全力预防和控制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疫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冷冻食品全链条监督严防新冠状病毒输入风险的通知》(黔府发电〔20XX〕242号)及相关要求,保护货物车辆、站点消毒和员工。要督促冷链食品运输公司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冷链货物检验和信息登记,严格省际道路运输司机闭环管理,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检验海关报关文件,如实登记货物信息、装卸信息和收货人信息,不得运输不能提供收货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彻底调查管辖区内从事冷链食品、生鲜、低温肉类运输的相关场所和车辆,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相关名单。二是严格执行汽车客运门票实名制售票工作。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和旅客运输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网络售票和定制旅客运输服务,严格执行减少旅客运输站人员聚集的旅客实名制乘车要求,妥善保存数据,根据当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协助进黔人员审查鉴定、正确管理。三是做好水路客运站和港口预防管理。要督促港口企业、引航机构执行最新版《港口及其第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指南》,根据港口船舶依赖港口状况、船员状况等确定港口作业风险等级,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船舶疫情预防管理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物资储备、船岸隔离、进出管理、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紧急处理等工作。车站内人数多的情况下,要加大运输配置,合理引导乘客上下船,降低车站内人员密度,采取目的措施避免人流拥挤。四是做好船员的预防管理。要督促航运企业执行最新版《船舶航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操作指南》《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预防管理指南》的要求,做好船舶座位、扶手等位置的清洁消毒和舱室通风,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必须根据区分级别的预防管理要求,继续实行客运船舶座位率、船上隔离区域设置等工作,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工作,保护乘客、船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五是做好道路水运建设项目预防管理,促进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和参建部门继续执行当地预防管理要求,履行交通预防管理主体责任,在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下,完善和执行疫情预防管理制度预案,人员检查登记和体温检查,实行名制管理,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六是保障疫情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通行。对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的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进行运输的,应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车辆快速通过。

(3)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结合实际,积极规划,建立科学高效的紧急保障机制,与有关部门制定可行的紧急预案,提高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和处理能力。要加强运力储备,加强运输组织,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确保运力充足、保障及时、指挥有力。要健全与当地紧急、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机制,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够按要求处理,及时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紧急运输保障和其他疫情预防管理相关工作。

(四)提高运输服务保障。必须继续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一断三连、水路运输四优先的要求,加强运行监测,科学分析研究判断。加强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中低风险地区货运应实现全面保障。要顺利通过道路运输通道,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及时增加交通堵塞缓慢的道路,确保道路网络有序进行,利用道路沿线信息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地图导航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道路状况和交通管制信息。要顺利通过水路运输通道,保证通道、通航枢纽的顺利工作。

(5)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秋冬降水还很多,道路很湿

边坡和道路容易崩溃,冬天道路结冰,雾多,可见度低,秋冬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群体死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严格履行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秋冬运输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立场,加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政府,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应配合地方建立和完善智能警报多点触发机制,多渠道监测警报,切实实行四早措施。根据自己的工作责任,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对接外事、卫生健康、海关、公安等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预防管理下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加强部署的执行。要根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研究配置相关工作,细分实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工作进度等,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实行五有三严等预防措施。

交通疫情防控检查站方案3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国家卫健委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检查站,全面开展交通疫情排查工作,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交通专班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绥德县疫情防控工作交通专班,成员如下: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胜同志担任。

三、检查站设置

在全县辖区范围内设置10个防控检查站,其中:绥德城西、二十里铺、四十里铺和中角等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附近各设置1个;在辖区指定307国道绥德子洲界、绥德吴堡界,242国道绥德米脂界、绥德清涧界等4个路口各设置1个;在汽车站、火车站各设置1个。

高速公路、国道设立的8个检查站由县公安局牵头,绥延高速公司、榆绥高速公司、吴靖高速公司、绥德公路段和县交警大队配合。

汽车站设立的检查站,由县交通局牵头,运管所、恒泰汽车运输公司绥德汽车站负责;火车站设立的检查站,由火车站负责,县交通局、城客办配合。

四、检查站工作职责

一是各检查站必须对进出绥德境内所有车辆消毒和对所有人员体温检测。

二是各检查站必须设置“留观室”,对体温异常等人员就地留观,并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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