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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静态管理方案1
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坚决阻断传播链条,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静态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
各镇要实行社会面静态管理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属地人员管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广场、游园、体育健身场所等人员易聚集场所,严格落实封闭管控措施,加强巡查、值守和劝返工作,确保人员不扎堆、不聚集。
督导督查专班要重点围绕“人员管理是否到位、场所和交通管理是否到位、核酸检测是否到位”等“3个方面是否”要求,针对社会面管控、行业管控、路面管控、社区防控、公共场所聚集、隔离点外围防控等工作情况不间断开展督导,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立即整改。
二、严格落实村(小区)人员车辆进出管控措施。
由各镇、各管理单位、住建局负责,统一调配力量、加强物资装备保障,督促指导社区、物业、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协同配合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村(小区)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按照“非必要不外出”要求,严格人员流动,除疫情防控人员(单位出具证明)、正常生产企业的员工(持企业证明)、外出就医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外出采购基本生活物资的人员(每户每2至3天限1人凭证明外出)外,一律不得外出流动;居民家中有红码人员的不得外出,黄码人员点对点(居住地到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路面交通管控措施。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强对路面车辆、行人的查控劝返,对无证上路的车辆、行人,及伪造、变造、非法转借通行证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置。
社会面静态管理期间,除军警等特种车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疗救治车、民生保障车、物资配送车、抢修救援车、应急车等车辆(有明显标识)外,其他私家车(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
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所用车辆,须持相关部门统一发放的工作通行证和车辆通行证,车上人员一人一证,村(社区)、交通查验点一律放行。
四、严格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
除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店铺、药店、医疗机构,以及水电气暖、物流配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其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经营。
商务、工信、交通等部门要对上述行业和确需连续生产的企业进行全面统计排查、建档管理,从严控制车辆、人员通行证件发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内部闭环管理措施,严防出现“一卡在手,满城乱走”和在小区内无故逗留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公安等部门要组建专班,着制服主动亮明身份开展执法工作,通过加强卡口管理、对辖区进行巡逻,防止公共场所和小区人员聚集,让社会面静下来。
五、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措施。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驻鄢单位)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外,一律实行居家办公,并就地转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
原则上单位每日到岗工作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为工作人员开具证明要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批,按照“谁出具、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工作证明”出具,明确姓名、工作单位、所居住小区、驾驶车辆(车牌号)、途经路线等,开具证明时长不超过5天,并有相应编号,做好存档备查。
六、强化宣传引导和执纪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喇叭响起来、横幅挂起来、标语贴起来、微信传起来”,让要求抬头可见、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对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相关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静态管理方案2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xx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x日0时起对全县实行临时性静态封控管理,为期三天,并组织县域内所有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持区域相对静止。
对出入县域的道路及汽车站等交通站点实行管控,在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及其他卡口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严防疫情风险。
实行交通管制,所有客运班线、出租车、公交车等暂停运营。
县域内,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上路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
全县实行静态管理,每个村(社区)、居民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由村委会(社区)和网格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所有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居家,不得外出(确有应急就医需求的,可及时联系所在辖区)。
严格执行丧事简办、其他一律不办,暂停举办民俗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
县外来(返)惠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入住宾馆酒店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各级各部门、医疗机构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在所在村、小区转为志愿者,全面参与防控工作。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除商超、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外,其他包括不限于农贸市场、麻将馆、棋牌室、KTV、酒吧、网吧、影剧院、洗浴中心、小卖部、各类加工个体及企业等经营活动暂停营业。
四、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全县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大家支持配合!
疫情防控工作静态管理方案3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区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一、从11月19日6时起,对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乡全域、任村乡内x村和x村、xx镇xx村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期间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
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实行交通管控,火车站、动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
临时静态管理区域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
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四、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
各类学校在临时静态管理解除前不得开学。
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五、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
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六、群众非必要不离x,来x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执行相关防疫政策。
七、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城区)、村(社区)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
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全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静态管理方案4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综合研判,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xx日8时起,在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辖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
具体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流动。
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实行交通管制,除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
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宾馆客栈、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考试、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集聚性活动。
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药物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区防控办。
四、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
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48小时内),一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六、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街道审批同意并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凡来朔旅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就地静态管理,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