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及公共体育场馆各项防疫举措落细、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毫不松懈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内部管理防控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体育场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做好体育场地、器材器械、场馆服务台、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定时进行擦拭消毒。

3.认真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场馆环境整洁,垃圾箱及时清理和消毒,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场馆重点岗位、门卫等要加强人员配备,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二)工作人员管理防控

对场馆工作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包括行程轨迹查验)、实名登记等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外服务管理防控

1.在场馆醒目位置设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方式,提醒参加运动人员遵守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2.进入场馆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口罩。对进入场馆人员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

3.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控制参加运动人员数量,提倡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锻炼,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4.对进入人员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对待。不以性别、国籍、种族等原因阻止任何人正常进入(场地满员、需提前预约等管理原因除外)。

二、严格控制春节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工作组《广东省多地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严格控制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组织开展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对确有必要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在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三、实施属地管理

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体育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XX市文广旅体局群众体育科负责解释。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方案2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此次活动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20XX年XX行业年会暨中国绿色(建筑)建材高峰论坛”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处理好疫情防控和会议活动的关系,以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此次活动场所内传播,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1、做好会场的布置,避免人群密集,座位之间原则上应间隔1米以上,做好会场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2、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做好工作人员和参会人员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初步排查。收集会议举办前14天内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状态,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提示。针对来自市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的活动参与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3、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健康码”绿码,且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方可作为工作人员。

4、“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不得参加会议;

5、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谢绝参加会议。

6、发生本土疫情县、县级市和县级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会,所在地级市其他区县参会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XX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地址为:

地址一:XX酒店一楼大堂(20日上午十点-下午18点,XX集团免费提供检测)

地址二:XX市XX区XX街道XX大道与XXX交叉口XXX康复医院(需自费检测)

7、参加会议人员不能提前确定的,要加强现场“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必要时增加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等健康排查工作。

8、活动场所进口处配备红外测温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免洗手消毒剂、垃圾桶等,随时供参加会议人员使用。对所有进入活动场所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测量。

9、活动前监督酒店对活动场所和设施开展一次预防性消毒。

10、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室。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异常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

(二)活动期间

1、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限流、分流等措施,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减少聚集。参会人员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入座、休息、入厕等环节加强人员疏导等组织管理。

2、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参会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所有参会人员进入后要配带口罩。入会场前所有人员用快速免洗手液洗手。

三、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活动场所环境整洁卫生,重点对门把手、桌面、椅靠背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

(二)垃圾桶消毒。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干净整洁,防止满冒现象。高频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处理。

(三)卫生设施消毒。督促酒店做好卫生设施消毒和运行正常。

四、疫情应对:

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确认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

五、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系方式:XXXXX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方案3

20xx年9-10月份,我市将举办安庆“十一”黄梅戏艺术节。正值秋冬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期,特别是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严峻。为确保艺术节期间一旦发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迅速控制,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黄梅戏艺术节顺利完满举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安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市卫健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我中心《安庆“十一”黄梅戏艺术节期间展演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卫健委卫生保障组领导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疫情处理组,预防性消杀组,负责“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间工作协调和疫情处理物资储备等工作。

(二)疫情处理:

市疾控中心将成立6支疫情处理小分队:

第一组: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成员:

第三组:组长:

成员:

第四组:组长:

成员:

第五组:组长:

成员:

第六组: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负责突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疫点消毒、医学采样等工作。

(三)预防性消杀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黄梅戏艺术节期间大型封闭性场所的预防性消毒指导工作,重要人员住宿宾馆的消杀灭指导等工作。

(四)纪律要求:以上各组人员在艺术节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应急处理规定,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一)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

在艺术节期间,一旦出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疫情应急处理程序,疫情处理队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疫情,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按报告程序时限,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和建议。根据疫情性质,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

(二)预防性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暴发疫情苗头;

2.重大活动场所设立医疗防疫站,会场入口处配备消毒洗手液和医用口罩,供与会人员使用;

3.积极开展指导有关场所做好预防性消杀灭工作;

4.加大健康宣传,利用宣传折页、展板等方式宣传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

(三)突发疫情的控制

1.在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要尽快做出诊断,明确事情性质、强度,按要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流感样病例和群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黄梅戏艺术节期间一旦有参会人员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建议政府启动《安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同时中心立即启动《安庆市疾控中心关于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艺术节期间封闭式会场活动启动预检工作,一旦发现有新冠肺炎病例,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做好污染场所的终末消毒等工作;

3.对各种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必须按规定采取检疫措施。

4.对食物中毒的经营场所要求停业,对可疑食物进行查封。

5.对被污染的场所应立即进行卫生处理。

6.在发生疫情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控制的需要,在政府组织和领导下,与相关部门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病人的抢救、隔离、治疗;

(2)加强自来水和其它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

(3)加强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

(4)消除病媒、鼠类及其它染病动物;

(5)加强传染病管理防止扩散;

(6)开展健康教育,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

(7)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染病动物密切接触者检疫、预防服药、应急接种;

(8)加强餐饮业食品卫生检测强度。

(9)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取消部分场所活动等。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以县(区)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

1.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加强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疾控机构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严格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公众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普及等工作。

2.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相关人员、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以学校班级、楼房单元、工厂工作间、工作场所办公室等为最小单位,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3.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排查发热患者,及时收治和管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城市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采取限制人员聚集、进出等管控措施。

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早发现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不明原因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病例,结合其流行病学史,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2.基层相关组织或用工单位对近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内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作为重点风险人群进行筛查,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3.利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流感样病例监测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等现有监测网络,强化病原学监测。

4.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严格实施口岸体温监测和医学巡查,对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人员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按要求采样检测。

5.对密切接触者做好健康监测,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并采样检测。

(三)早报告

1.病例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

2.报告订正。疑似病例确诊或排除后及时订正。无症状感染者如出现临床表现,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所有病例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对临床严重程度进行订正,以病例最严重的状态为其最终状态。病例死亡后,在24小时内填报死亡日期。

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病日期为阳性标本采集时间,诊断日期为阳性检出时间。如无症状感染者订正为确诊病例,其发病日期订正为临床症状出现的时间。

3.突发事件的报告。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县(区)出现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聚集性疫情,辖区疾控中心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四)早隔离

1.病例管理。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和IgG抗体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

2.出院后管理。病例符合出院标准,出院后建议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加强出院病例随访和呼吸道标本样本检测,检测阳性者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中国疾控中心。

3.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

(五)早治疗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诊断的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应当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准备工作,按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进行规范救治,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应检尽检、应治尽治,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六)流行病学调查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病例就诊医疗机构所在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国家支持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开展调查、分析和研判。

1.个案调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4小时内完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指南执行,并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与管理指南的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登记;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和其密切接触者登记。

2.聚集性疫情调查。县(区)级疾控机构根据网络直报信息和病例个案调查情况,对符合定义的聚集性疫情立即开展调查。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指南执行。

3.信息报告。县(区)级疾控机构完成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调查或聚集性疫情调查后,将个案调查表和调查报告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七)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与管理指南执行。

(八)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病例相关的临床标本。承担标本检测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严格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新冠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执行。

各地区新冠肺炎5例及以上的聚集性病例,以及境外输入病例的所有原始标本应当送至中国疾控中心进行复核。

(九)重点场所、机构、人群防控。

强化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性活动,因地制宜落实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公共卫生间等公众场所和汽车、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措施。

企业复工复产后,指导企业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好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指导做好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和返岗复工前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加强排查识别,阻断风险人员外出。

学校、托幼机构复课复园后,指导做好返校师生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及教室的通风、消毒等工作,督促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接到疫情报告后,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做好区域消毒等工作。

指导养老机构、残障人员福利机构以及监管场所等特殊机构进一步规范出入人员管理,严格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健康监测与管理,做好失能半失能人群日常管理等工作。

落实来华(归国)人员口岸卫生检疫,加强对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管理,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的排查、诊治和医学观察,严防疫情跨境传播。

(十)院内感染控制、特定场所消毒和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的要求,严格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同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和空气等的清洁与消毒。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

做好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转运工具以及医学观察场所等特定场所的消毒,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和参与病例转运、尸体处理、环境清洁消毒、标本采集和实验室工作等特定人群的防护,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执行。

(十一)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和对新冠肺炎认识的加深,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组织科普宣传。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开展病例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及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做好院内感染防控。

(三)加强能力建设。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开展新冠肺炎专业技术培训,强化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科学研究,发挥信息技术在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广泛开展新冠肺炎传播特点、临床特征、策略评估等相关调查,为优化防控策略提供科学证据。在传染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鼓励、支持发挥中医中药的作用。

(四)加强疫情处理的总结工作。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要及时撰写初次调查报告、疫情进展报告,并在疫情处理结束后,1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方案4

沙坡头区镇罗镇“永远跟党走共筑镇罗梦”专场文艺演出将于20xx年x月30日下午7点在镇罗镇镇西村广场举行。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在文艺演出进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确保文艺演出工作平安、顺利开展,保障文艺演出期间安全和事故的有效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职责明确,机智应变,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次文艺演出疫情防控及安全应急预案。

一、时间地点

20xx年x月30日下午7点,镇罗镇人民政府广场

二、工作职责

总指挥:房**

副总指挥:

工作职责: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理的决策、全面指导和分工协调。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具体行动、人员调整、实施决策。

1.疫情防控组

负责人:李**

工作人员:

责任分工:继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观众疏导、个人防护措施提示等必要的防控工作,并对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入口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2.组织协调组

负责人:

工作人员:

责任分工:负责上传下达、联络协调、职工方队观看位置的规划安排、医疗保障、及时上报人与动物疫病发生情况等工作。

3.秩序维护组

负责人:宋**

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表演区全方位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疏散观众及预防异常情况下表演区和观众席内各类案件的发生及组织施救、处置工作;配合组织协调组做好文艺演出队伍上下台中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所有参加文艺演出人员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检查排除影响文艺演出活动中的有关隐患。

4.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工作人员:

责任分工:配合演出团队做好舞台音响调试、话筒摆放、观众席、桌椅摆放;做好前后台演出安全应急服务工作,组织舞台演职人员按时开演。

5.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

工作人员:

责任分工:负责摄影、录像及演出后的宣传报道等相关事宜及其它需要服务的事项。

三、应急防范措施

1.各组如发现安全、治安、火灾及人员伤害等问题时,首先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在无法应急处理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110指挥中心、119火警或112急救中心汇报情况,请求快速支援。

2.加强安全巡查,发现可疑现象、人员,要及时询问排查,力求快速消除安全隐患

3.各组人员在负责各自工作的同时,要听取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调度,并确保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四、工作纪律及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要按时到位工作,不得擅自串岗、离岗,待演出结束,方可按指令撤离。

2.各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警惕,尽职尽责,相互协作,上下联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3.各组工作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xx年镇罗镇“永远跟党走共筑镇罗梦”群众文艺会演镇罗专场演出活动顺利进行。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方案5

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领导小组21号文《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拟定xxxx创新节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工作坚持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慎之又慎,周到周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人员安全健康。

二、防控工作责任

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会议举办方、会议举办地的主体责任,由会议活动举办单位会同举办地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防控措施。

会议活动的审批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对会议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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