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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范文1

为保障我旗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谋划高考各项准备,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和发生其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全旗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14号)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考环节防控措施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教科体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和医院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旗教科体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高考轨迹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5.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旗教科体局,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设置考点、考场

1.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处)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由卫健部门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5.布置考场。高考必须使用标准化考点。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2.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防护和消毒要求

1.关于防护。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关于消毒。考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对考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各考点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提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清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试,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试。

(五)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六)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旗卫健委、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自治区和招生考试中心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原有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二)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_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会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撑保障制度。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六)强化统筹协调和衔接沟通。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做好招生考试机构之间街接沟通,确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七)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考点学校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加强宣传教育。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学校派驻人员,进行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校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开展疫情应急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场所。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应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学校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2022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范文2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确保我县考点高考考生及全体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考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严密的防控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高考考点的发生和蔓延,确保高考平安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

考点相关工作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人员、专业医务人员、校医等。

三、考前工作安排

(一)落实涉考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考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考点疫情通报。考点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师生晨午晚检工作,学校每天按班级整理收集《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见附件),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考前14天,教育局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于7月5日前报局安稳办,安稳办负责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各相关成员单位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于7月5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交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

(二)落实场所消毒。除常规卫生保洁工作外,考前3天,考点(含备考)学校安卫办在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抽调人员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全面预防消毒工作,消毒后要加强通风换气处理。组织执行例行检查。

每天考试结束要对考场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后进行通风换气处理。

(三)加强体温检测。根据考场分布情况科学设置出入通道,在通道入口处设置指纹识别和体温检测点,涉考人员必须在接受身份识别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入口在适宜处设置临时观察点,便于体温检测异常考生和工作人员临时休息。体温异常人员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或使用其他设备、仪器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需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后方确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组考工作。

(四)按照规定间距布置考场。横向间距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尽量拉大。

(五)加强考前演练。根据考场设置情况开展涉考人员出入演练,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沿着专用通道有序出入考场,出入要求戴口罩,间距足够1米安全距离,按时参加考试。

(六)加强舆论宣传。招委办、教育同卫健、疾控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由考点应急研判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需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转移的考生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材料的处置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物品在卫健、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

六、强化考试结束出场秩序

每科考试结束,各楼层流动监考员要充分发挥监控疏导作用,确保考生按照专门通道安全有序出场,保持间距、可适当错峰缓行、避免扎堆。

2022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范文3

为落实经济建设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科学精准的做好各类会议及高考期间的肺炎疫情防控,快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参加人员的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越北镇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冠疫情期间低风险地区举办高考及会议使用;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大型高考,如必须举办的需要经上级专业风险评估后,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举办。

二、高考前的防疫准备工作

高考及会议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动态,并做好以下防疫准备工作。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高考主办方需要成立肺炎防控专项工作组,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对接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会议议程制定相应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二)做好高考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主办单位应提前对参加本次高考保障的所有环节人员(包含接送车辆司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及本次防控方案培训。明确高考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开展信息排查,重点了解相关人员14天内有无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及核酸检测的情况。参加高考人员应承诺14天内健康且没有到过高中风险以及重点地区,否则劝其不得参加高考。

(三)做好参加人员会前的健康管理。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高考。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高考。对于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外省来吉的人员,返乡进村持有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自由出行。若无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方可自由出行)等待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时,可出席相关会议。如到社区的将详细信息报备给社区。

(四)做好疫情物资准备工作。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速干手消毒液、有效消毒剂、一次性手套、测温仪、水银体温计。临时隔离场所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护目镜等。

(五)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准备工作。在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体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的复检室,以供待检人员做好受检准备及检测不合格的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六)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临时隔离。隔离场所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隔离场所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液、有效消毒剂、水银体温计、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

(七)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原则上应事先联系就近的发热门诊,设置快速通道,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送医排查。同时联系好本辖区内的社区医院,进行应急处理。

三、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工作

(一)入场时的防要求。所有人员进入现场时除身份标识外,均应佩戴口罩。

(二)入场时的核验要求。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查验吉祥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吉祥码为绿色且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中高地区高考轨迹者方可进入会场。接受提问测量和验码时需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四、高考现场的防疫工作

(一)现场防护要求。高考场所相对封闭或通风不良时,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进入会场后,除身份识别不佩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和场合原则上应佩戴口罩。高考场所应有足够空间,参加人员隔座就座,间隔一米以上,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导相关要求使用管理,使用空调过程中应略开窗户,保证换气次数。

(二)减少人员流动。各责任人,督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作为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三)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加强垃圾封闭化分类化管理,高考结束后,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会议场所内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做好标识,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处置。

五、高考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送至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安排其回原来住所进行居家隔离留观。

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立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联系疾控中心,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在会场按规定进行场所消杀。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按疾控中心通过流调的密接、次密接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

六、处置完成接触响应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过消杀,密接经集中隔离21天及居家隔离7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若有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2022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范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普通高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高考和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平安、考试平安,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高考和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闭环管理

(一)开展考生健康监测。考生为外地的,必须提前14天以上返回我市,途中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对疫情较为严重地区回来的考生,以及省内郑州、许昌等封控区内的考生,各县(市、区)要充分考虑外地返回考生隔离时间要求等因素,动员学生立即返回。滞留外省(地)的普通类考生,在校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督促返回,专升本、对口考生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督促返回,社会考生由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促返回。各级各单位要增强紧迫感,采取坚决措施,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做好督促返回工作,做到“一对一”、“人盯人”,按期完成督促返回任务。要及早告知考生我市防疫政策,提醒考生返回时要提前向社区报备。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考生,要加强协调,由学校点对点接送。考生返回后,要严格按照我市防疫政策进行管理。考生为本地在校生的,由学校加强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14天内行程管理,住校生实行封闭管理,非住校生和涉考人员实行由居住地到学校点对点闭环管理;考生为非本地在校生的,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做好有关政策告知、防疫规定、行程摸排、督促返回等工作。考前第14天、考前第7天、考前第3天、考前第2天和考前1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筛查。从外地返平考生应提前关注“平顶山发布”公众号,及早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考生返平途中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到平后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分级管理及社区(村)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二)自觉完成疫苗接种。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考生须自行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对于有接种禁忌的考生,要及时向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备。

(三)做好师生封闭管理。从6月1日起到考试结束,对高三毕业班考生(含学籍在本校,在本市其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下同)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高中涉考学校其他年级一律放假,开展线上教学(初中涉考学校6月5日安排学生离校)。考试期间,非标准化考点的考生,要由生源学校负责,用专用车辆,实行点对点送考,考试结束,由学校负责妥善组织考生集中就餐和休息。高考考试期间(6月6日、7日、8日),对高考监考教师、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市区考点的监考教师,原则上封闭至监考考点,县(市、区)本地的监考教师封闭至各监考考点,交流的监考教师封闭至各居住酒店,实行“点对点”管理,各考点工作人员(含后勤服务人员)封闭至各工作考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流动。

(四)做好工作人员监测。遴选的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考前14天内不得离平。各涉考单位对涉考人员建立台账,从考前第14天开始对所有参与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对于健康监测状况不符合属地防疫要求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五)严格考前健康审核。考前,各责任单位要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审核,集中就读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审核,主要审核考前14天健康监测状况和核酸检测报告,其他考生由属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除审核前述两项外,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属地关于强化核酸检测的其他要求。经审核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在准考证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考生凭健康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的准考证进入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对于健康监测异常的考生,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后妥善安排。卫健部门要指定考点就近医院,设立特殊考场,供特殊考生考试使用。

二强化核酸检测

加密核酸检测频次,确保所有考生和同住人员、有监考、巡考任务的各学校教师、党委政府领导、招委会成员单位等涉考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严防疫情造成隐匿传播。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和同住人员、涉考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考前一天的12:00前,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测,对参加高考人员的具体的检测日期是:5月25、27、29、31和6月2、4、6日,共7次。在第一天开考时,考生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届时由考点核验(电子或纸质)。对疫情较为严重地区,外省(地)返回考生等特定区域范围人员由属地根据实际情况强化核酸检测要求,实行一天一检。

核酸检测要覆盖所有考生和所有涉考人员,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详细统计考生和涉考人员数量和单位,不能遗漏,卫健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涉考单位检测或指定地点检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安排人员对在校师生入校采样检测,非在校集中管理的其他考生可就近到社会检测点检测。各检测点要为考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考生应检尽检、应检快检。对考生及涉考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及时比对,推送教育、卫生健康部门。

三强化应急处置

(一)加强综合研判。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立即组织综合研判,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启用隔离考场。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考试。隔离考场的考生,须经综合研判,必要时当科考试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相关人员管理。

(三)开展应急处置。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所在地的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正常开考后,如卫生健康、疾控机构研判、通报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情况异常,经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研判后分类处理。

1.考生不能在原考场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同考点专用隔离考场的;以及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隔离点等场所的。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作答的前提下,应“点对点”将考生转移至相应场所,要在卫生健康、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进行必要的防疫处理后封装,在两名工作人员守护下,随考生一并转运。考生转移到相应场所后,监考员告知考生继续考试,考试结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场内其他考生继续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后,在卫生健康、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有关考场、通道、桌椅等重点区域及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杀。

2.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考试、连同考场或考点其他考生均须转移到相应场所的。在落实要求的基础上,如须转运多名考生或大批量考生时,应仔细清点所有相关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后再行封装。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生有序转运、继续考试。

3.考试工作人员不能继续承担考试工作的。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替换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妥善做好有关人员的转移安置,替换及转移安置工作不得影响考生作答。对相关涉及考生进行安全性评估,必要时可在专用隔离考场或隔离点考场等场所安排考生参加后续考试。当科考试结束后,在卫生健康、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该工作人员可能接触到的试卷袋、安检设备等物品和相关考场、通道等区域进行必要的消杀。考生转移考场(考点)时要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及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四)加强涉疫转运。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协调,优先保障考试所需救护车辆。因涉疫原因需转运考生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考生手机等个人物品,转运期间考生不得使用手机。要按照卫生健康、疾控机构要求,对转运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文具等考试材料和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杀处理后封装,随同考生一并转运。转运过程中,须有2人以上共同看管转运试卷袋,考生抵达指定场所继续考试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拆封试卷袋。考试招生机构要及时向有关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通报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和情绪安抚。

(五)做好特殊区域考生赴考准备。已采取部分区域或全域封控、全域静态管理地区内,存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可能无法赴考情况的,由市招委会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统筹做好组考防疫、交通运输、人员进出等工作,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出行等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

(六)备足考场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要备足备齐考点考场和考试工作人员。每个考区在原备用一个考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备用一个考点,并配人员、设备、物资、网络等各种办考条件。标准化考点不足的,要按照标准化考点管理要求,抓紧基础条件完善,并组织测试和模拟演练,做好随时启用准备。

四强化服务流程

(一)备足防疫物资。各考点按有关规定须配备充足的、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包括红外成像仪、体温枪、水银体温计、75%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喷雾器、一次医用手套及应急药品等。在每个考场都设置测温消毒点,配备“防疫物资箱(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枪、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疫物品。在考务办公室、卫生间等处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在考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观察室、考务办公室外等重点位置,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

(二)加强体温监测。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先安排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仍然异常,由专人引导,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如果工作人员复测后体温仍然异常,则不允许进入考点,及时更换备用工作人员。体温测量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在考点学校校内住宿的考生,由学校负责,安排班主任等人员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统一送考接考的学校(单位),统一送考前,要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异常的,单独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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