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1

为落实经济建设和疫情防控两⼿抓、两不误的要求,科学精准的做好各类会议及活动期间的肺炎疫情防控,快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的各种突发状况,坚决防⽌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参加⼈员的公众健康和公共卫⽣安全,越北镇特制定本⽅案。

⼀、适⽤范围

本⽅案适⽤于冠疫情期间低风险地区举办活动及会议使⽤;中⾼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型活动,如必须举办的需要经上级专业风险评估后,经疫情防控领导⼩组批准后⽅可举办。

⼆、活动前的防疫准备⼯作

活动及会议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动态,并做好以下防疫准备⼯作。

(⼀)成⽴防控⼯作组,落实防控责任。活动主办⽅需要成⽴肺炎防控专项⼯作组,主要责任⼈为疫情防控第⼀负责⼈,对接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作。针对会议议程制定相应防控⼯作⽅案并部署实施,执⾏突发公共卫⽣事件报告与处理⼯作应急预案

(⼆)做好活动保障⼯作⼈员的健康管理。主办单位应提前对参加本次活动保障的所有环节⼈员(包含接送车辆司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及本次防控⽅案培训。明确活动相关的疫情防控⼯作要求。对健康状况和⾏动轨迹开展信息排查,重点了解相关⼈员14天内有⽆到过疫情⾼中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14天内有⽆发热、咳嗽及核酸检测的情况。参加活动⼈员应承诺14天内健康且没有到过⾼中风险以及重点地区,否则劝其不得参加活动。

(三)做好参加⼈员会前的健康管理。对于来⾃疫情⾼风险地区的⼈员,⾃抵达之⽇起进⾏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员,⾃抵达之⽇起进⾏14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疫情低风险地区外省来吉的⼈员,返乡进村持有3⽇内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由出⾏。若⽆核酸检测,⽴即进⾏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可⾃由出⾏)等待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时,可出席相关会议。如到社区的将详细信息报备给社区。

(四)做好疫情物资准备⼯作。配备⼀次性医⽤⼝罩、速⼲⼿消毒液、有效消毒剂、⼀次性⼿套、测温仪、⽔银体温计。临时隔离场所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作服、⼀次性⼯作帽、防护服、护⽬镜等。

(五)做好场所⼊⼝处的防疫准备⼯作。在场所⼊⼝处设置体温体测点,设⽴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的⼈员进⾏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的复检室,以供待检⼈员做好受检准备及检测不合格的⼈员短时休息调整使⽤。

(六)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根据参会⼈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定数量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员的临时隔离。隔离场所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的房间,并设置专⽤防疫通道,隔离场所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次性医⽤外科⼝罩、速⼲⼿消毒液、有效消毒剂、⽔银体温计、⼯作服、⼀次性⼯作帽、⼀次性⼿套、防护服、防护⾯屏或护⽬镜等。

(七)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原则上应事先联系就近的发热门诊,设置快速通道,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员的送医排查。同时联系好本辖区内的社区医院,进⾏应急处理。

三、做好场所⼊⼝处的防疫⼯作

(⼀)⼊场时的防要求。所有⼈员进⼊现场时除⾝份标识外,均应佩戴⼝罩。

(⼆)⼊场时的核验要求。凡进必检,把好⼊⼝。对会议⼯作⼈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查验吉祥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数据⾏程卡,体温正常、吉祥码为绿⾊且⼤数据⾏程卡显⽰14天内⽆中⾼地区活动轨迹者⽅可进⼊会场。接受提问测量和验码时需有序进⾏,严格控制⼈员⾏进速度和间距。

四、活动现场的防疫⼯作

(⼀)现场防护要求。活动场所相对封闭或通风不良时,参加⼈员应全程佩戴⼝罩,所有⼈员进⼊会场后,除⾝份识别不佩戴⼝罩外,其他时间和场合原则上应佩戴⼝罩。活动场所应有⾜够空间,参加⼈员隔座就座,间隔⼀⽶以上,原则上不使⽤空调,如必须使⽤,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空调运⾏管理与使⽤指导相关要求使⽤管理,使⽤空调过程中应略开窗户,保证换⽓次数。

(⼆)减少⼈员流动。各责任⼈,督促参会⼈员进⼊会场时要正确佩戴⼝罩,按会议议程和⼯作⼈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作为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员密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员接触。

(三)垃圾处理⼯作要求。加强垃圾封闭化分类化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产⽇清。会议场所内设置废弃⼝罩垃圾桶并做好标识,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处置。

五、活动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会议期间,参会⼈员或⼯作⼈员如出现疑似症状时,⽴即送⾄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员联系⽅式,安排其回原来住所进⾏居家隔离留观。

疫情防控主要负责⼈⽴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联系疾控中⼼,对病⼈进⾏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步隔离诊治,并在会场按规定进⾏场所消杀。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症状感染者,应按疾控中⼼通过流调的密接、次密接对相关⼈员进⾏集中隔离。

六、处置完成接触响应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过消杀,密接经集中隔离21天及居家隔离7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若有新病例或⽆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解除。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2

根据《⼴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件要求,全市各级⽂化场馆、镇(街)⽂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为做好防控⼯作,特制定本⼯作指引。

⼀、建⽴疫情防控机制

(⼀)全市各级⽂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作措施和安全⽣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的疫情防控⼯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化场馆管控要求

(⼀)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牌。

(⼆)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罩、⼀次性⼿套、⾮接触式体温测量⼯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间的⽇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选⾃然通风,如使⽤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和排风⼝是否保持⼀定距离;运⾏过程中以最⼤新风量运⾏,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牌提⽰、LED显⽰屏播放、⽹站宣传等多种⽅式,使公众和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持配合防控⼯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健康管理。落实员⼯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进⼊场馆⼀律佩戴⼝罩,⾃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应暂不开放。

(⼋)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式、服务项⽬、⼊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罩、测量体温、出⽰健康码(包括查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扰防疫⼯作的,禁⽌进⼊场馆。

(⼗)采取⼈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作需要,对⼊场公众数量进⾏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员分散区域。安排专⼈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群聚集。

(⼗⼀)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化活动管控要求

(⼀)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做好参加活动⼈员的⾝份登记和验证⼯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程轨迹)后⽅可进⼊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

(三)做好参加活动⼈员体温检测⼯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员全程佩戴⼝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数。活动⼈数超50⼈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流,减少⼈员聚集。⼤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容纳⼈数的50%以内,引导⼈员有序进出。

(五)⿎励和推⼴线上公共⽂化服务和线上⽂化活动。公共图书馆、⽂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建⽴健全沟通机制

各⽂化场馆应当建⽴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健康⾏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服务中⼼等联

系⽅式,并确保全体员⼯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健康⾏政部门、⽂化和旅游⾏政部门报告。

(⼆)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最⼩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健康部门做好流⾏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化场馆、镇(街)⽂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旅体局严格落实⾏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式、承担属地公共⽂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好⼯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要求,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

(二)坚持有序开放。

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

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

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二、场所防控管理

(四)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五)加强清洁消毒。

演出场所应当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每场演出前后,应当对场所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建议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六)加强通风换气。

演出场所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出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清洗消毒。

(七)配备防护用品。

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

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

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

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八)规范垃圾处理。

演出场所应当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

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九)设置临时隔离区。

演出场所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十)加强防疫宣传。

演出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十一)排查安全隐患

演出场所应当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并对照《文化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7〕5号)有关规定,加强自查自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

(十二)鼓励线上服务。

鼓励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鼓励使用在线支付,鼓励采取二维码闸机验票,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对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实行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入场。

鼓励云音乐会、空中剧场等线上演出活动,丰富文化产品供给。

三、演职人员和观众管理

(十三)做好演职人员管理。

演出主办方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者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并建立《演职人员健康记录表》。

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演员人均化妆间面积不低于5平米。

(十四)做好入场检测登记。

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

观众进入演出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十五)加强现场巡查。

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在入场、退场及观演期间,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四、员工健康管理

(十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

演出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演出场所应当及时对员工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个人防护。

(十八)减少员工聚集。

根据实际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者居家办公方式,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督促上班员工不串岗、不扎堆。

加强员工用餐管理,鼓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

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

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五、异常情况处置

(十九)建立沟通机制。

演出场所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

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十)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演出场所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之间的联动,确保开放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二十二)加强外籍等演职人员信息核验。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审批含有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职人员(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核验相关演职人员最近一次在境内演出批准文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演出主办方应配合做好演职人员身体健康检测,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十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十四)加强应急管理。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排查、评估和宣传培训工作,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指导暂时关闭场所。

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4

为贯彻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等要求,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

(二)坚持有序开放。

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

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

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二、场所防控管理

(四)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五)加强清洁消毒。

演出场所应当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每场演出前后,应当对场所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建议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六)加强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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