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景区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景区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篇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三、员工管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東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四、防疫管理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五、防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景区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篇2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景区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篇3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周晓婕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培训景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公共区域消杀、游客体温检测等防疫常识技能,指导景区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程监督组织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景区道路交通、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检测资格查验、景区内明码标价工作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景区价格执行落实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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