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也要做好保证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和下载。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1

一、防控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各幼儿园日常防控工作

1、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数据及时上报联盟组组长,配合区教委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2、各班主任每天上午十一点前在班长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

3、完成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入园时、下午午睡后各一次。

4、完成每日消杀工作。

四、预防办法和措施

1、利用多种媒介,幼儿监护人每天上报幼儿及家人情况。

2、加强对个人健康生活习惯、防护措施等宣传,如:外出戴口罩、加强消毒、打喷嚏捂住口鼻、尽量不外出、经常洗手等。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五、如果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分级响应机制

1、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2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

2、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3名以上(含)、5名(含)以内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建议关闭该班。

3、橙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5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关闭该班。

4、红色预警: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疾病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建议关闭幼儿园。

六、防控工作信息报告机制

1、幼儿、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汇报;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幼儿的疫情通报工作。

4、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疫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防控信息报告程序:首先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然后向分管处长及教育局、疾控部门报告,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园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我园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宝管理的甲乙丙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及其它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园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我园由分管园长负责全园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组织园内各办公室搞好我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食堂实行卫生监督。园保健室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4

20xx年2月28日,XX法院将关于“紧急查找次密接的公告”及“通告”迅速转发工作群,全院干警高度重视,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党组成员、副院长付连通带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基层法庭检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政治部第一时间通知全院干警认真进行次密接排查。各审判团队迅速调整工作措施,民事审判团队及时联系诉讼参与人告知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做好核酸检测,保障庭审顺利进行,不因疫情延误审判。

根据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对全院干警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严格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院干警禁止聚餐、聚会,禁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全院干警测温、扫行程码、扫健康码、消毒、登记后方可进入法院办公区域,全体干警由南侧正门出入法院,北侧小门暂停出入。

三、全院干警禁止出佳木斯市区,全体干警暂缓出差,执行局暂缓采取司法拘留、强迁等重大执行措施,立案庭、法庭暂缓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四、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参加庭审人员有来自疫区的,开庭时间暂缓。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参加庭审人员均非疫区人员的,参加庭审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算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审判庭。庭审时不允许旁听人员进入审判庭。

五、由办公室负责对院内各区域进行消毒,每日消毒两次,并做好消杀记录,各法庭、交通事故审判庭消杀工作自行负责。

六、食堂立即设置就餐隔板,全体干警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食堂就餐。

七、立案大厅采取限流措施,大厅内当事人数量不得超过10人,禁止疫区人员进入立案大厅,禁止陪同人员进入立案大厅,严禁干警将当事人带入法院办公区域。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5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也要做好保证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和下载。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1

一、防控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各幼儿园日常防控工作

1、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数据及时上报联盟组组长,配合区教委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2、各班主任每天上午十一点前在班长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

3、完成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入园时、下午午睡后各一次。

4、完成每日消杀工作。

四、预防办法和措施

1、利用多种媒介,幼儿监护人每天上报幼儿及家人情况。

2、加强对个人健康生活习惯、防护措施等宣传,如:外出戴口罩、加强消毒、打喷嚏捂住口鼻、尽量不外出、经常洗手等。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五、如果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分级响应机制

1、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2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

2、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3名以上(含)、5名(含)以内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建议关闭该班。

3、橙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5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关闭该班。

4、红色预警: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疾病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建议关闭幼儿园。

六、防控工作信息报告机制

1、幼儿、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汇报;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幼儿的疫情通报工作。

4、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疫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防控信息报告程序:首先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然后向分管处长及教育局、疾控部门报告,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范文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园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我园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宝管理的甲乙丙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及其它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园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我园由分管园长负责全园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组织园内各办公室搞好我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食堂实行卫生监督。园保健室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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