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

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

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

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

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

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

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

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

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

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

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新冠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

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

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

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

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

(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

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

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

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

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

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

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

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

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为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开(复)工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指导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及时有效处置疫情现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控应急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和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每个建筑施工现场设立疫情防控管理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的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部。

三、各方主体疫情防控职责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首要责任明确专职人员和岗位职责;负责牵头组织、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负责组织项目开、复工申请工作。

(二)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防控管理体系负责项目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准备和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

总包企业负责分包单位、劳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负监督责任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预案启动

(一)发现异常。

按照以下四类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并于1个小时内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形式将相关信息告知市住建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2)。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xx。

正式报告待医疗机构(见附表3)确诊后2日内报送至市住建局安监机构后续情况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报送。

1、在施工现场外集体宿舍或个人居所居住的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疫情防控管理员应嘱其戴上口罩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且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2、施工现场内部集体宿舍居住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疫情防控管理员应嘱其戴上口罩并送至场内临时医学观察点;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集体宿舍房间内。

3、在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区域、作业场地、集体饭堂或其他公共区域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疫情防控专员应嘱其停工戴上口罩送场内临时医学观察点;同车间、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以内的)应戴上口罩送施工现场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疫情防控管理员应嘱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以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

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集聚。

(二)送院就诊。

当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按照相关规范立即到就近的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二医院)等三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市疾控中心:xx。

(三)跟踪随访。

建筑施工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配合疫情防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所有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四)疑似病人。

施工企业收到就诊医院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五)确诊病人。

施工企业接到市疾控部门或就诊医院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

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国家、省疫情防控指南进行消毒作业重点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作业场地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

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工作场所、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进行消毒;各施工作业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六)停工和开(复)工。

经就诊医院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市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项目的开(复)工需要先经市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再向市住建局申请复工。

(七)人员隔离。

经疾控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市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施工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员。

(八)加强宣传。

施工企业要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

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一)符合预案启动第三款第一条描述的当可疑病例送至当地发热门诊就诊后能够排除新冠肺炎施工企业可终止响应。

(二)符合预案启动第七款描述的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市疾控部门决定终止响应。

六、预案管理及实施

施工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等工作;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为加强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防控疫情的指导有效预防、及时遏止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疫情给建筑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5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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